税收环境是企业经营赖以进行的重要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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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环境是企业经营赖以进行的重要外部环境,是企业整个经营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税收环境的因素很多,从构成要素看有税收制度、征收管理本身和社会各因素(包括纳税人)等。近年来,持续的税制改革对优化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部分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手段滞后,恶化了税收环境,也给企业经营也带来了诸多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改进和完善。 一、目前税收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环境的内涵是指影响或决定税收制度产生、运行及其成效的各种外部因素的总和,税收环境受国家大政方针和国民素质的影响因素很大。从当前看,应该说我国的税收环境较前几年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

2、的良好税收环境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政策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基层税务部门的实践来看,许多税收政策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基层征管工作两头为难。有的政策条文经过反复论证,到出台时就是一部落后的法律或法规,尽管较之以前有所改进提高,但是我们应该客观地讲老条文本身就是一条非常落后的规定。我们常说“已经落后十步了,结果改革后仅向前迈了两步,还是落后八步,更谈不上超前几步。 ”如现在推行的个人所得税年收入 12 万以上自行申报制度,在社会诚信体系没有建立、部门之间的个人收支信息税务部门难以掌握(要想核查个人银行帐户资金收支情况,不仅手续繁琐而且银行部门

3、强调替储户保密常以种种理由不予配合) 、社会各阶层对此实际认知度非常低、传统地怕露富观念作怪等现实状况下,某种程度必须依靠纳税人的觉悟和税务部门严格征管,而实际上目前纳税人的觉悟又是低层次的,税务部门的严格征管在一些特殊群体中往往又打了折扣;还有对交通运输业户代开发票扣缴 6.63%的各税,不仅没有推动诚信纳税进程和优化税收环境的建立,反而因为税负过重使得假发票泛滥,各地代开拉税现象严重;再有增值税的改革已经试点近四年,但仍然“难产”,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对资本投入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同,使资本有机构成越高的企业税收负担也就越重,严重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

4、调整:新修订的土地使用税条例,虽然将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以土地使用税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平了中外资企业在这个地方小税的税负,但是没有修订不适合当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开山填海土地的减免税等。上述政策规定与企业经营都有直接关系或者间接关系,对企业税收环境是有“污染”的,它影响了企业诚信纳税的心理,对纳税人产生了错误的导向,极易诱导纳税人在经营中出现偷税或其他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 (二)部门信息不共享,协税护税缺位严重。 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各自固守本部门利益,使本应共享的涉税信息和相关资料不能共享,这不仅加大政府的征税成本,同时也给纳税人增加了麻烦,加大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同办一件事要向各审批部门

5、报送多次同样的材料,政府部门之间缺乏信任,本部门只相信自己的资料真实可靠,许多资料重复保留存档,而不是根据职责相互联系,后者依据前者审批结果继续行使部门职能,高效、便捷地办理审批事项。另外,这种现象更加大了对偷税漏税的查处难度,造成协税护税的严重缺位。部门之间必须协作,而且要用法规或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的。如在土地转让办理土地证时,转让方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完税证明方可办理土地权属过户手续,这一规定是用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必须执行。而现实中许多涉税事项都是税务部门依靠本级政府和自身的力量,协调各方面关系,采集信息和争取部门配合,而在法律和法规层面缺乏对涉税信息采集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制度性

6、规定和约束。税务部门在依托计算机开展征管时,信息的重复采集,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这种纳税环境容易造成对偷漏税行为打击不力的局面,其负面影响就是对依法诚信纳税行为的伤害。 (三)税收征管的差异,使企业很难维护自身利益。 偷税在我国现阶段还是较为普遍的。由于税法规定不明确和税收执法不规范,执法口径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大多数纳税人有意无意有偷税行为,但这种行为的风险很大,而且承受风险的代价很高。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税收征管将趋于严格、规范和精细,但这种严格、规范和精细是有税务人员执行和操作的,目前许多税收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从而加大了理解和掌握的难度,加之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7、参差不齐,很多涉税事宜会出现在不同区域有不同的处理结果,不同部门会出现不同的答复,让纳税人无所适从;还有税收法规政策层层转发的时间差,也给纳税人实现和维护企业利益造成滞后。现在有的纳税人拿着税务总局颁布的规定找到基层税务部门,由于没有上级部门的批转而不能越级执行有关规定。更严重的是由于上述原因给少数税务人员带来了谋取“人情税、关系税”的机会和空间,也给部分纳税人创造了偷税的机会。 上述种种现象表明目前我们的税收环境并不宽松和顺畅,亟待优化。 二、进一步优化企业税收环境的建议 (一)加快税制改革,完善法制环境。 有效的税收处处体现法制,税法是否完善以及人们是否受约束于法制,是税收顺利实现其功能的

8、保障。一是要创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经济体制转轨引起了经济基础的重大变化,税法不仅要适应这种变化,更重要的是要推动这种变化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要在着力基本税法改革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配套政策,特别要加快修订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或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一些条文,增强实际税收征管中的可操作性;二是要提高税制改革前瞻性,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的每个税种的改革都经历了千辛万苦,改革的结果不能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和速度。税收不仅应对经济良好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更应该发挥其推动或拉动作用;三是要让税收征管的政策规定与行业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联系起来,决不能孤立的就税收论税收,应该兼顾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真正

9、起到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二)建立社会信息网络,形成协税护税体系。 资源的短缺是影响我们经济发展的瓶颈,但资源的浪费更是我们经济发展的公害。现在我们耗资巨大的金税工程就全社会层面只是税收部门的一个信息孤岛,我们的信息资源没有拿出去让全社会共享,而做为“回报”,许多政府部门为加强职能作用而研发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我们税务部门也是“禁入”的,这是资源的严重浪费。它造成了社会的重复劳动,加大了征税和纳税的成本,而且还给片面强调部门职权和利益的现象找到了借口。就一个政府而言,几个部门对同一事项形式的审批职能,要减少重叠,相互认可。但是前提是要建立社会信息系统,打造信息共享平台,使各政府部门采集的经济

10、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房屋交易的信息、银行个人实名储蓄的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流动人口特别外国人的居住信息等等,这一些都应该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的处理,成为需求部门处理职能业务的基础资料,减少现实中部门之间遇事靠协调靠协助的现象,打破正常的部门依赖和联系变成“支持”、 “帮助”和“ 谢谢”的怪圈,让规章制度来约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行为。 (三)增强征纳互信,共避税收风险。 税收征管质量体现了税收执法的效果,对纳税人的诚信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要素和前提,我们要奉行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相信每个纳税人都是想依法纳税,因为他们对税收法规和财会知识不是生来

11、就懂,所以经营中可能出现计税的错误。但绝不能因为这些而在税收法规中出现歧视性条规,如我们的增值税条例中对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规就是对小企业和个体业户的歧视和不信任,我们的税务人员更不能出现错看纳税人的现象。因此应该健全法制,强化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相互诚信的意识,树立税企共避税收风险的理念,加强税收征管中事前和事中的纳税宣传和辅导,让纳税服务受到职业化的约束,避免把纳税服务用热情来提高档次和用微笑来编排内容,用执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来确定和充实我们的纳税服务内容。 (四)在税收政策清晰的前提下推崇税收筹划 税收最终体现为企业的一种执法或负担,但要使这种支付或负担最小化即利润最大化,就

12、要依法纳税,合理避税。而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却是一门综合的学问。其实,税收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律问题,税收优惠、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引导下的合法行为,至少是非违法行为。我们现在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条文上非常清晰,而获得优惠的条件相对复杂,要充分的理解并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就成了我们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税务报举办的一次税收筹划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官员讲过“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问题,现在对税收筹划、避税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基本都是学者约定俗成的解释,现在的税收筹划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税制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二是在利用

13、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溯及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为是偷税。因此,税收筹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往往意味着风险。 ”从这点上讲,我们还应该从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纳税的结合上尽快对税收筹划给予明确的概念和界定。如果税收筹划在税收法规政策的限定内,直白地说仅是利用了税收法规政策与现行经济运转不相适应的缝隙,也就是根据法理讲的:法无明文规定则不纳税;或又称法有规定没授权的不得征税。所以不应该说政策变化前叫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就成了偷税。既然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对通晓税法的纳税人要给一个让他们再通晓和重筹划的时间,同时

14、税收筹划更是在税收法治完善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我们应该尽快完善税制,避免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减少企业经营中的税收筹划风险。 (五)推行阳光作业,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 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都有一定的政策导向,因此必须让纳税人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合理的利用有关税收政策,实现企业利益与国家政策调控导向的双赢。这就需要:一要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公开政策法规,做到政策透明,使每一个纳税人得到公平享受有关政策的渠道和机会;二要规范税务代理执业行为,发挥税务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让中介机构居中协助纳税人做出符合税收调控目标的决策;三要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培训,确保能正确的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杜绝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人为差异;四要加强对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或减少随意执法给纳税人生产经营产生的额外成本。 在企业的经营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很多企业都存在着偷、漏税行为,而许多是在有意和无意中产生。 ”这似乎是企业在呼喊着一种渴望,即对税收环境优化的渴望,他们渴望税制改革的尽快到位、税收政策的进一步清晰、税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征管区域引人差异格局的尽快打破等等。由此可见,税收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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