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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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海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海事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执法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要求,需要增加或新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时,必须由执法单位局面请示局法制监察科,由法制监察科提交局党委研究,党委形成意见由局法制监察科回复执法单位。第三条新增海事执法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三)年龄要求 18 岁以上,30 岁以下;(四)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四条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行

2、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行政法证件。培训、考核工作由局法规监察科组织实施,择优录用。南阳地方海事局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自 2011 年起,为加强全市海事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海事人员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中有关海事执法人员年度法制培训和年度审验的有关规定,市地方海事局将在全是实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年度测评考试制度。年度测评考试紧密结合我省水路交通实际和海事执法工作实践,内容涉及海事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业务基本知识。海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年度测评考试每年组织

3、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 7月举行。由市地方海事局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市地方海事局具体组织,考卷和成绩统一报省局登记备案,省局对各市考试组织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海事执法人员在年度业务能力测评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不能通过海事执法证年度审验,将暂时收存其海事执法证,应参加相应的适任培训并经适任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发还海事执法证。实行这项制度有利于鼓励和督促海事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海事业务培训,坚持岗位自学,在全行业形成执法、学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发放制度证件发放与管理第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

4、口航道管理局是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发证机关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制作并发放海事执法证件。第二条 持证人应当按照其所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中注明的执法门类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第三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第四条 持证人遗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主管部门报告,由其所属主管部门逐级报告至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审核属实的,于 3 日内通过媒体发表遗失声明。声明后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补发新证。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逐级上报至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注销其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一)持证人调离执法单位或者岗位的;(二)持证人退休的;(三)其他应当注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应当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并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在岗培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第七条 发证机关应当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考核。第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考核分为以下四个等次:(一)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精通法律与业务,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职业

6、道德良好,风纪严明,执法无差错;(二)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熟悉或者比较熟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遵章守纪,无故意或者过失引起的执法错案;(三)基本合格: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了解一般法律、业务知识,执法行为基本规范,具有一定职业操守,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执法错案;(四)不合格:法律、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执法错案。第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及时输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第十条 发证机关每年应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交通运输行政

7、执法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保留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对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年度审验通过。未经发证机关年度审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自行失效。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作出暂扣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决定,并由其所在单位收缴其证件:(一)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二)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或考核的;(三)涂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转借他人的;(四)其他应当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形。因前款被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在暂扣期间不得从事交通

8、运输行政执法活动。第十二条 对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返还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作出吊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决定,并由其所在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收缴其证件:(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开除处分的;(二)利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牟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三)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行为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四)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五)因违法执法导致行政执法行为经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并引

9、起国家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违反执法人员工作纪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八)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情节严重的;(九)其他应当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形。第十四条 被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重新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对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吊销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收到复核申请的机关应当组成调查组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六条 暂扣、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

10、道管理局应当登记,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南阳市地方海事局执法证件年审工作为加强海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和落实海事执法人员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南阳市地方海事局开展全市各级海事机构海事执法证年度审验工作。此次年度审验工作从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年度法制培训、执法作风纪律、执法监督考核、执法年度测评考试、行政相对人监督及社会监督等 7 个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经由省、市、二级海事机构审核验证,对年度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将由市地方海事局暂收海事执法证或上报省海事局取消其海事执法资格。采取这项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海事执法队伍建设,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南阳市地方海事局执法作风建设“执 法人 员 的形象是好是坏,由服 务对象说了算。”南阳市地方海事局在深化作风建设中,对重点岗位执法人员推出满意度测试制,把评判权交给管理相对人。为深入推进海事的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南阳市地方海事局决定对安检、签证和船员管理办证这三个面对管理相对人最多的岗位的执法人员推出满意度测试制。经常前往海事部门办事的航运企业相关人员、船员来办理业务,局机关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根据他们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上述三个重点岗位的执法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和评比。该局将根据测试情况,对末位执法人员予以调离岗位等严肃处理,从而来推动作风建

12、设的深入开展。局领导表示,通过此举旨在强化内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将评判权真正交到管理对象手中,促使每位职工自觉地把服务对象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服务对象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对象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进一步提高海事办事效能,改善服务对象和航运企业的投资环境。同时,为更好地畅通投诉渠道,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将办公电话和手机向航运企业、码头业主、船舶、船员进行公开,从而加强对海事人员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象如发现海事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既可向该局纪检部门举报,也可局领导反映,该局承诺给予满意答复。南阳市地方海事局加强海事执法队伍的形象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升软实力水平,是实现南阳市地方

13、海事局新发展的保障。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完善三项机制,即完善人员尤其是执法队伍和新进人员的培养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四项制度,即教育培训制度,技术职称滚动聘任制度、中层干部适任能力评价制度和一般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在执法队伍建设中,把教育培训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开展形势多样的海事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多次组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法制、海事业务、质量体系等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海事行政执法案件评析工作,评析研讨典型案件,实现以案促改,以治标促治本;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法院、旁听诉讼,加收行政诉

14、讼庭审教育,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组织法制交流研讨座谈和专题调研,提高破解专项执法活动中重点疑难问题的能力,创新、改进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方法和执法监督、执法考核方式,努力提高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通过有效盘活人力资源,全面提高海事队伍综合素质,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南阳市地方海事局文明执法创建工作我局在省地方海事局党委和南阳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 三个服 务” 为主线,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建 设一流队 伍、培育一流作风 、创造一流业绩

15、、树立一流形象” 的总体目 标,积极开展创建 “文明单位”活动,注重提升海事执法对外形象,致力于为南阳市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我局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局结合创建工作的具体实际,成立了以李云梅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有序地推进创建文明行业各项活动的开展。二、建立良好的创优机制,深入开展创优活动我局在争先创优中不仅加强组织建设,而且注重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着重建立良好的创优机制。我处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这个中心工作,把争先创优工作贯穿于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的始终,融入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16、,并把它作为现场工作的主要制度来抓好落实,通过运行南阳市海事管理质量体系和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工作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中去,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全处各岗位的日常工作中。我局把创先评优工作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中去,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争先创优的主要指标来考核。在现场执法中,我处执法人员能严格按上级相关执法工作程序和海事管理质量体系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在窗口服务中,我局受理审批人员坚持热情服务、便捷通关,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特别在节假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还正常值班。三、综合管理能力提高,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我局通过运行海事管理质量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内部综合管理水平,海事各项工作均有据可依,全年各项工作计划、台账、档案、报表、总结材料齐全。我们还从加强现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在行政执法中强调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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