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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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吴江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前 言为加快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工作,促进企业诚信主体地位建设,我市按照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了吴江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供借鉴。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多赢、共赢、全赢的保证。全市各类企业要清楚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对规范劳动用工,提高自身综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制订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切忌照抄照搬;企业工会组织要主动跟进全程参与,充分发扬民主,积极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广泛

2、听取不同意见,使 规章制度更加合法、合情、合理,要采取公示等有效方式告知全体职工;执行中对职工反响较大的条款,要通过协商方式,及时提出修正意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依,规范操作,切实防止有章不循,循章不严的现象,通过发挥规章制度“过滤” 作用,真正使 劳资矛盾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以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吴江市劳动保障网站:http:/ 江 市 总 工 会:http:/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1第三章 招聘录用2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3第五章 工作时间6第六章 休息休假7第七章 劳动报酬10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12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

3、利14第十章 培训管理规定14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15第十二章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17第十三章 奖励与惩戒18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26第十五章 附 则 27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 管理和员工行为,保 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 本 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 业和全体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 员工有取得 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

4、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四条 企 业有按时 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 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4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第六条 员工职责1、牢固树立“ 质量就是生命” (“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

5、,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 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第三章 招聘录用第七条 招录工作

6、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5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第八条 企业在招录员 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 应 聘者必须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第十条 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

7、者。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寸照片张; 家庭住址和 电话号码 ;学历证书;就业登记证;健康体检 表; 职业资格证书 ;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6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天(法律规定 30 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 天(法律 规定 30 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

8、一律不录用。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第十三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 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第十四条 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五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

9、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第十六条 员工在规 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7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天(法律规定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天内(法律规定 30 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天(法律规定 30 日)通知员工。第十八条 员工提前 日(法律规定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 3 天

10、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严 重违反企 业规章制度的;严 重失职 ,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同 时与其他用人 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 诈 、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第二十条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

11、动合同约定的,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8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 15 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二十二条 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平均工

12、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第五章 工作时间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对 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9长工作时间不超过 3 小时,但每月累计不超过 36 小时。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采取协商的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加点是由于

13、企业生产任务需要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经批准后进行的工作。员工未经事先批准而自愿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加点。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将加班申请表原件存档并进行工时统计,随时稽查核实部门加班情况,对超时加班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报告并备案。第二十七条 企业建立 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每月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二年以上。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考勤 时,需由部门主管补签证明,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修正考勤记录。第二十九条 员工必 须在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第六章 休息休假第三十条 企业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

14、天。第三十一条 假期规定1、法定假(共 11 天)元旦 春节 清明节 五一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薪资101 天 3 天 1 天 1 天 1 天 1 天 3 天 有薪2、部分职工放假的假日。 “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 “五四” 青年节的青年 职工放假半天。企 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休闲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休息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不另补假。3、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可申请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工龄 满 1 年不满 10 年 满 10 年不满 20 年 20 年以上天数 5 天 10 天 15 天4、婚假。项目 标准 条件 备注

15、一般 3 天 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结婚晚婚 13 天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结婚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薪资 有薪5、丧假。 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有薪假 1-3 天。6、产假。项目 标准 简要内容 薪资一般 90 天 其中:产前假 15 天,产后假 75 天难产 105 天 难产增加 15 天 有薪产假多胞胎 90+15 天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3 个月内 20-30 天流产假 3-7 个月 42 天流产假应有医院证明117 个月以上 90 天晚育假 女方产假增加 30天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护理假 10 天 对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 10 天有薪7、节育、 绝育假。项目 标准 备注放置宫内节育器 休息 2 天,7 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宫内节育器 休息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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