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塑料泡沫制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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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100 吨/年 EPS 塑料泡沫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邹平大江保温材料厂(盖章) 编制日期:2017 年 08 月 10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2、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100 吨/年 EPS 塑料泡沫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邹平大江保温材料厂法人代表 孙梦超 联系人 孙梦超通讯地址 邹平县黛西街道办事处藤家村联系电话 15254710248 传真 邮政编码 256200建设地点 邹平县黛西街道办事

3、处藤家村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4 泡沫塑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200总投资(万元) 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7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EPS 塑料泡沫,全称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xpanded Polystyrene,简称 EPS),由于其质轻、坚固、吸震、低吸潮、易成型及良好的耐水性、绝热性、价格低等特点,被广泛地应用于包装、保温、防水、隔热、减震等领域,是当今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塑料之一。可应用于电器、仪器仪表、工艺品和其它易损贵重物品

4、的防震包装以及快餐食品的包装等方面。为满足市场需求,邹平大江保温材料厂看准商机,决定在邹平县黛西街道办事处藤家村投资 10 万元建设 100 吨/年 EPS 塑料泡沫制品生产项目。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条 例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2015.6.1) 中 的 要 求 , 本 项 目 需 进 行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并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

5、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 9 号,2014 年 4 月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4.24)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8、 建 设 项

6、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2015.3.19)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 号文;10、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1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14、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项目合理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

7、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邹平县黛西街道办事处藤家村。项目所在地为建设用地,项目租赁现有闲置房屋进行生产,项目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租赁合同见附件) 。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邹平县黛西街道办事处藤家村,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项目选址合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 3 -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8、(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 EPS 塑料泡沫制品生产项目,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的规定,对本新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9、(环发201277 号)和鲁环发200980 号文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2)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鲁环函2012263 号文论述本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详细内容见表 1-1。表 1-1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情况原则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的有关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

10、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

11、,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本次评价有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符合- 4 -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四)建设

12、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

13、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六)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 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

14、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符合(七)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他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建设项目(三)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五)农药行业的建设项目(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要求。- 5 -(3)

15、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表 1-2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

16、件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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