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2049228 上传时间:2017-07-19 格式:PPT 页数:77 大小:5.6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0523南昌新食品安全法解读(7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食品安全法解读钱和13951588662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江南大学,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之滨国家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錢金+戈+戈为抢夺金银而挥舞的两把刀,正为钱财进行着战斗;告诫我们莫为钱财所迷,莫被两刀所伤。,和家和、国和、世界和谦和:由“口”与具顺垂之形的“禾”组成;含心口相应(诚信),和顺相依(包容)之义;和气生财,和谐稳定。,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主要内容,1、食品安全相关的基本概念2、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和原则3、新食品安全法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4、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5、本讲结语,食 品 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

2、 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5,食品的三个基本属性(1)安全 (2)营养 (3)感官性状,食品安全食品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急性/亚急性/慢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6,7,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各种条件下,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物,造成食品安全性、营养性、感官性发生改变的过程多环节-未造成健康危害-造成健康危害,-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指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8,

3、食源性疾病 食品中致病因素通过摄食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WHO),食物中毒 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9,国内食品安全事故典型案例,2004: 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引起甲醇中毒(失明),2008: 三聚氰胺污染奶粉致30万婴幼儿泌尿系结石 (亚慢性),2005: 河豚致海南多人发生中毒 (麻痹/死亡),2006: 福寿螺致广州管圆线虫病(脑膜炎),2001: 瘦肉精喂养生猪致进食者中毒 (心律不齐/面色潮红),1988: 不洁毛蚶致30万感染甲肝(肝损害) 。,10,影响食品安全的综合因素,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主要内容,1、食

4、品安全相关的基本概念2、食品安全管理的理念和原则3、新食品安全法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4、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5、本讲小结,食品安全管理的三个理念,四项原则,食品安全管理的三个理念,食品安全科学技术体系,风险分析技术,全程控制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溯源预警技术,检测监测技术,科学,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采购验证、出厂检验与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科学,风险交流存在“缺口” 理解偏差 信息缺失 判断失误,媒体、大众的风险感知,专家的风险评估,信息真空

5、,消费者和媒体要求“零风险”往往混淆假冒伪劣与 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专家学者,讲求 科学证据 合理评估,理性,17,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015.6.11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李克强总理批示,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民事赔偿责任:先行赔付,明确了与刑事责任的衔接行政处罚:加大了处罚力度,实行最严肃的问责,新食品安全法,法治,食品安全管理的四项原则,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第十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

6、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第一百一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第二十二条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第四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

7、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第九十五条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确立风险治理理念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将风险治理理念贯彻到底相关条款:No.18/19/23/75/76/81/83/107/109/,风险与安全对立统一 此消彼长,完善风险监测制度完善风险

8、评估制度建立风险分级制度建立风险交流制度建立风险自查制度建立责任约谈制度建立特食严管制度,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交流)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第五十七条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关系,PTWI,对策1:严格执行GB

9、 2760,监测:发酵面制品铝超标严重 评估:面粉、馒头、油条和面条是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的主要食物来源,与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密切相关,效果如何?继续监测!评估!,修订标准!,全程:管什么?管谁? 谁管?如何管?,管什么? 食 品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全程:管什么?,管谁?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一责任人/追溯/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网络食品交易者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全程:管谁?,谁管?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部门食药监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

10、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全程:谁管?,如何全程控制 ?,确立全程治理理念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一、加强产地源头把关(11/46/49/64/65/66)二、完善过程控制要求(33/46)三、建立全程追溯制度(42),全程:如何管?,农田 农产品生产/流通 食品加工 流通/市场 餐桌/顾客,如何全程控制? 液态奶中发现黄曲霉毒素,如何处理?,食品安全监管架构,+,+,分段监管 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管,省公安厅,刑事司法,2017/7/22,34,食品安全事件分类(“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原材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

11、餐饮服务,人群健康,全程:管什么?管谁?谁管?如何管?,确立社会治理理念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 媒体监督法治保障,利益相关者 命运共同体,1.建立贡献奖励制度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3.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强化部门重大协同5.发挥中介机构作用6.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第十条新闻媒体应

12、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第三十二条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守法经营有责,政府部门监管有责,公众理性消费有责,舆论监督引导有责,科研人员科普有责,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需要每一个社会主体各尽其责,形成“人人需要安全食品

13、,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主要内容,1、食品安全相关的基本概念2、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和原则3、新食品安全法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4、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5、本讲结语,2、新食品安全法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一览表,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主要内容,1、食品安全相关的基本概念2、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和原则3、新食品安全法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4、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5、本讲结语,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四节 特殊食品,第四章 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122条:无证生产经营第123条:八类最严重违反食品生产经

14、营行为的法律责任第124条:十一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第125条:四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第126条: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要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十一项要求 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布局工艺/ 食品相关产品/贮运装卸/直接入口食品/ 生产经营人员/用水/洗涤消毒剂/其他,第一节 一般规定,申请许可证主要提交材料,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十三项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123条)(三聚氰胺、地沟油)用超保质期原料生产 (123条)(福喜事件)营养成分不达标的特殊食品(123条)(大头娃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

15、产动物及其制品(123条)(死猪肉)未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123条)防病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3条)(H7N9,碘盐)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 (124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124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性状异常的(124条)生产日期/保质期虚假或过期的 (124条)被相关产品污染的 (125条)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25条)其他,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第122条 无证生产经营没收食品物品罚款:不足一万:5万-10万,超过一万:10倍-20倍,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超市地方立法2016年10月1日前要出台第127条 依据地方立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