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上传人:琴**** 文档编号:20442729 上传时间:2017-11-2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10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定 义 公 司 法 、 证 券 法 修 订 后 , 有 利 于 更 多 的 企 业 成 为 上 市 公 司 和公 司 债 券 上 市 交 易 的 公 司 。 证 券 法 第 五 十 条 规 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股 票 上 市 ”时 , 必 须 符 合 的 条 件 之 一 是 , “公 司 股 本 总

2、 额 不 少 于 人 民 币 三千 万 元 ”。 与 原 来 规 定 的 五 千 万 元 比 , 中 小 企 业 成 为 上 市 公 司 的 门 槛 大 幅降 低 。 原 来 的 “千 人 千 股 ”要 求 也 已 删 除 。 现 阶 段 , 它 更 有 利 于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支 持 做 强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会 议 纪 要 中 “在 深圳 中 小 企 业 板 建 立 支 持 中 关 村 企 业 的 绿 色 通 道 ”的 要 求 。 当 然 , 证 券交 易 所 可 以 规 定 高 于 前 款 规 定 的 上 市 条 件 , 并 报

3、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批 准 。 此 外 , 公 司 法 第 七 十 九 条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应 当 有 二 人 以 上二 百 人 以 下 为 发 起 人 ”、 第 八 十 一 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发 起 设 立 方 式 设 立的 , 全 体 发 起 人 的 首 次 出 资 额 不 得 低 于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等 规定 , 也 比 原 来 宽 松 得 多 。 按 证 券 法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债 券 发 行 和 上 市 的条 件 之 一 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不 低 于

4、人 民 币 三 千 万 元 , 有 限 责 任 公司 的 净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六 千 万 元 ”。 目 前 , 谁 能 成 为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交 易 的公 司 , 标 准 是 模 糊 的 。 实 际 成 为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交 易 公 司 的 , 往 往 是 大 企 业 。更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证 券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部 门 对 公 司债 券 发 行 申 请 的 核 准 ”。 长 期 以 来 , 我 们 一 直 实 行 额 度 制 , 由 有 关 部 门 审 批公 司 债 券 发 行 。 新 证 券 法 的

5、 实 施 , 可 以 大 大 缓 解 企 业 发 行 和 投 资 者 投资 公 司 债 券 的 需 求 。 通 过 大 力 发 展 债 券 市 场 , 完 善 上 市 证 券 结 构 的 目 标 将逐 步 实 现 。特 点( 1) 上 市 公 司 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为 非 上 市 公 司 , 但 上市 公 司 必 须 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上 市 公 司 要 经 过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 按 照 公 司 法 的 规 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要 上 市 必 须 经 过 国 务 院 或 者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6、证 券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未 经 批 准 , 不 得 上 市 。 ( 3)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 发 行 的 股 票 不 在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 的 不 是 上 市 股 票 。 与 一 般 公 司 相 比 , 上 市 公 司 最 大 的 特 点 在 于 可 利 用 证 券 市 场 进 行 筹 资 ,广 泛 地 吸 收 社 会 上 的 闲 散 资 金 , 从 而 迅 速 扩 大 企 业 规 模 , 增 强 产 品 的 竞 争力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 因 此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后 , 往 往

7、 将 公 司 股 票在 交 易 所 公 开 上 市 作 为 企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步 骤 。 从 国 际 经 验 来 看 , 世 界 知名 的 大 企 业 几 乎 全 是 上 市 公 司 。 例 如 , 美 国 500 家 大 公 司 中 有 95%是 上 市公 司 。 首 先 : 上 市 公 司 也 是 公 司 , 是 公 司 的 一 部 分 。 从 这 个 角 度 讲 , 公 司 有 上市 公 司 和 非 上 市 公 司 之 分 了 。 其 次 , 上 市 公 司 是 把 公 司 的 资 产 分 成 了 若 干 分 , 在 股 票 交 易 市 场 进 行交 易 , 大 家 都

8、 可 以 买 这 种 公 司 的 股 票 从 而 成 为 该 公 司 的 股 东 , 上 市 是 公 司融 资 的 一 种 重 要 渠 道 ; 非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份 则 不 能 在 股 票 交 易 市 场 交 易 ( 注 意 :所 有 公 司 都 有 股 份 比 例 : 国 家 投 资 , 个 人 投 资 , 银 行 贷 款 , 风 险 投 资 ) 。 上市 公 司 需 要 定 期 向 公 众 披 露 公 司 的 资 产 、 交 易 、 年 报 等 相 关 信 息 , 而 非 上市 公 司 则 不 必 。 最 后 , 在 获 利 能 力 方 面 , 并 不 能 绝 对 的 说 谁 好

9、 谁 差 , 上 市 并 不 代 表 获 利能 力 多 强 , 不 上 市 也 不 代 表 没 有 获 利 能 力 。 当 然 , 获 利 能 力 强 的 公 司 上 市 的话 , 会 更 容 易 受 到 追 捧 。发 行 股 票 的 基 本 要 求( 1) 股票经 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已 经 向 社 会 公开发行;( 2)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不 少 于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3)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以 上 ; 股 本 总 额 超 过 4 亿 元 的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的 比 例 10%以 上

10、; ( 4) 公 司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无 虚 假 记 载 。 大 部 分 的 公 司 都 是 股 份 制 度 的 , 当 然 , 如 果 公 司 不 上 市 的 话 , 这 些 股 份只 是 掌 握 在 一 小 部 分 人 手 里 。 当 公 司 发 展 到 一 定 程 度 , 由 于 发 展 需 要 资 金 。上 市 就 是 一 个 吸 纳 资 金 的 好 方 法 , 公 司 把 自 己 的 一 部 分 股 份 推 上 市 场 , 设置 一 定 的 价 格 , 让 这 些 股 份 在 市 场 上 交 易 。 股 份 被 卖 掉

11、的 钱 就 可 以 用 来 继续 发 展 。 股 份 代 表 了 公 司 的 一 部 分 , 比 如 说 如 果 一 个 公 司 有 100 万 股 ,董 事 长 控 股 51 万 股 , 剩 下 的 49 万 股 , 放 到 市 场 上 卖 掉 , 相 当 于 把 49%的公 司 卖 给 大 众 了 。 当 然 , 董 事 长 也 可 以 把 更 多 的 股 份 卖 给 大 众 , 但 这 样 的话 就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 如 果 有 恶 意 买 家 持 有 的 股 份 超 过 董 事 长 , 公 司 的 所 有权 就 有 变 更 了 。 总 的 来 说 , 上 市 有 好 处 也

12、有 坏 处 。 好 处 : 1, 得 到 资 金 。2, 公 司 所 有 者 把 公 司 的 一 部 分 卖 给 大 众 , 相 当 于 找 大 众 来 和 自 己 一 起 承 担风 险 , 好 比 100%持 有 , 赔 了 就 赔 100, 50%持 有 , 赔 了 只 赔 50%。 3, 增 加股 东 的 资 产 流 动 性 。 4, 逃 脱 银 行 的 控 制 , 用 不 着 再 靠 银 行 贷 款 了 。 5, 提高 公 司 透 明 度 , 增 加 大 众 对 公 司 的 信 心 。 6, 提 高 公 司 知 名 度 。 7, 如 果 把一 定 股 份 转 给 管 理 人 员 , 可

13、 以 缓 解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持 有 者 的 矛 盾 , 即 代 理问 题 ( agency problem) 。 坏 处 也 有 : 1, 上 市 是 要 花 钱 的 。 2, 提 高 透 明度 的 同 时 也 暴 露 了 许 多 机 密 。 3, 上 市 以 后 每 一 段 时 间 都 要 把 公 司 的 资 料 通知 股 份 持 有 者 。 4, 有 可 能 被 恶 意 控 股 。 5, 在 上 市 的 时 候 , 如 果 股 份 的 价格 定 的 过 低 , 对 公 司 就 是 一 种 损 失 。 实 际 上 这 是 惯 例 , 几 乎 所 有 的 公 司 在上 市 的 时

14、 候 都 会 把 股 票 的 价 格 定 的 高 一 点 。与 普 通 公 司 的 区 别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点 : 1、 上 市 公 司 相 对 于 非 上 市 股 份 公 司 对 财 务 批 露 要 求 更 为 严 格 。 2、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份 可 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挂 牌 自 由 交 易 流 通 ( 全 流 通 或 部 分流 通 , 每 个 国 家 制 度 不 同 ) , 非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不 可 以 在 证 交 所 交 易 流 动 。 3、 上 市 公 司 和 非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他 们 的 问 责 制 度 不 一 样 。 4、 上

15、市 公 司 上 市 具 备 的 条 件 是 : 股 本 部 总 额 达 5000 万 元 以 上 。 最 后 , 上 市 公 司 能 取 得 整 合 社 会 资 源 的 权 利 ( 如 公 开 发 行 增 发 股 票 )非 上 市 公 司 则 没 有 这 个 权 利 。 上 市 公 司 是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具 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一 般 特 点 , 如 股 东承 担 有 限 责 任 、 所 有 权 和 经 营 权 。 股 东 通 过 选 举 董 事 会 和 投 票 参 与 公 司 决策 等 。 我 国 公 司 的 上 市 要 求1 股 票 经 国 务 院 证 券

16、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核 准 已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 2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不 少 于 人 民 币 三 千 万 元 。 3 开 业 时 间 在 三 年 以 上 , 最 近 三 年 连 续 盈 利 ; 原 国 有 企 业 依 法 改 建 而设 立 的 , 或 者 本 法 实 施 后 新 组 建 成 立 , 其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的 ,可 连 续 计 算 。 4 持 有 股 票 面 值 达 人 民 币 一 千 元 以 上 的 股 东 人 数 不 少 于 一 千 人 , 向 社会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达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以 上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超 过人 民 币 四 亿 元 的 , 其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的 比 例 为 百 分 之 十 。 5 公 司 在最 近 三 年 内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 财 务 会 计 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