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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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 )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三总师、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养护公司、三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股、控股公司我方派出的高层经

2、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第三条 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第二章 管理原则第四条 依法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第五条 责权统一原则。承担经营管理主要责任的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必须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为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应当享有充分调动公司各种资源以完成经营目标的权力,因此,应当充分享有用人权,行使用人方面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的权力,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第六条 与

3、党管干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第七条 集体决策原则。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2第三章 产生渠道第八条 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候选人选,可以由以下渠道产生:(一) 党委提名;(二) 总经理提名;(三) 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四) 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五) 社会公开招聘;(六) 内部竞聘;(七) 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第九条 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产生渠道的选择,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和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十条 公司选择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应首先考虑本公司

4、的人员状况,通过推荐和公开竞聘产生,在公司目前的人员状况无法满足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其他产生渠道。第十一条 必要时,公司可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具体招聘实施细则见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通过以上渠道产生的候选人选,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提出聘任参考建议。第四章 聘用程序第十三条 公司的副总经理、三总师和财务负责人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公司党委组织考察,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董事会予以聘任。第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管理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5、、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由总经理履行聘任手续。对于非独资子公司的上述人选必须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履行聘任的法律手续。第十五条 外派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公司总经理聘任。对于非独资子公司的上述人选必须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履行聘任的法律手续。第十六条 外派子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3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公司总经理提出聘任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的法律手续。第十七条 外派子

6、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提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建议人选,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的法律手续。第五章 解聘程序第十八条 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解聘。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进入解聘程序:(一) 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二)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差;(三) 发现经查证属实的违规规纪行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副总经理、三总师和财务负责人需解聘时,由总经理提出动议, ,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董事会予以解聘。第二十条 公司所属管理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建设项目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需解聘时,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提出动议,

7、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履行解聘手续。对于非独资子公司的上述人选必须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的法律手续。第二十一条 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需解聘时,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提出动议,所属管理公司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需解聘时,由管理公司经理提出动议,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履行解聘手续。建设项目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需解聘时,由建设项目公司总经理提出动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建设项目公司总经理履行解聘手续。第二十二条 外派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召集人需解聘时,由总经理提出动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履行解聘手续。对于

8、非独资子公司的上述人选必须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履行解聘的法律手续。第二十三条 外派子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需解聘时,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提出动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解聘的法律手续。第二十四条 外派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需解聘时,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提出动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解聘的法律手续。4第六章 考核第二十五条 考核目的通过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第二十六条 考核原则(一)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二)

9、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 多角度考核;(四)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二十七条 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 薪酬分配;(二) 工资晋升;(三) 职务晋升;(四) 岗位调整;(五) 员工培训;(六) 荣誉评比等。第二十八条 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第二十九条 考核的维度考核维度是对考核对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绩效维度、态度维度、能力维度。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不同考核期间采用不同的考核维度、不同的测评指标。(一) 绩效维度绩效是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在每个季度中考核,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1

10、. 任务绩效:考核管理人员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包括每个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和每个季度中的临时工作任务指标,对于跨季度的任务设立季度阶段性考核指标。2. 周边绩效:考核工作(业务)相关部门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3. 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二) 能力维度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能力,5能力考核在年度考核中进行。(三) 态度维度指被考核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态度考核包括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和纪律性几个方面,态度考核在每个季度中考核。第三十条 考核的主体在考核中要体现管理的相关性原则,即由对被考核对象工作

11、表现最了解的考核主体来对被考核对象的不同方面进行评价。第三十一条 季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每个季度由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的任务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打分,由副总经理分管的各部门经理对副总经理的管理绩效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季度考评分数。对于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每个季度由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对任务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打分,由各部门员工对各自部门经理的管理绩效进行打分,由各部门之间进行周边绩效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季度考评分数。第三十二条 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和工作态度的分数由各个季度的考核分数汇总而成,

12、工作能力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年度考评分数。对于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和工作态度的分数由各个季度的考核分数汇总而成,工作能力的考核由主管公司副总经理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年度考评分数。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每个季度根据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决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季度浮动收入分配。在年度考核结束时根据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决定年度奖金的分配,同时根据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来决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即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调岗乃至免职处理等。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

13、,如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差,则由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解除聘任,调岗或免职处理。第三十四条 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一)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考核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以下职责:1. 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62. 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的评议和审批;3. 员工工资的调整和考核等级比例的确定;4. 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职责授权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二)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具体组织执行考核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以下职责:1. 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培训和指导;2. 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3. 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形

14、成考核总结报告;4. 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5. 对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为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分配、工资晋升、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员工培训和荣誉评比等的依据;6. 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第三十五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考核可以参考以上制度执行。第三十六条 具体考核实施细则见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 培训第三十七条 培训原则公司对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学以致用原则和效益性原则。(一) 系统性原则中高

15、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二) 制度化原则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三) 主动性原则7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促使员工意识到个人对于工作的“自主性” ;(四) 多样化原则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培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五) 学以致用原则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员工缺什么就教育培训什么,不搞形式主义的教育培训而要讲求实效,主要表现在要与职位特点紧密结合,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知识结构、能力大小、思想状况紧密结合;(六) 效益性原则员工培训是人

16、、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即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第三十八条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经营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前瞻性、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决策能力、指挥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正确。第三十九条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一) 环境与形势的分析国际经济和政治;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 ;高速公路行业状况;新兴科技和创新等。(二) 经营思想的探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公司宗旨;企业文化等。(三) 发展战略研究竞争和企业战略;战略思维和计划;内部资源分析;外部机会与挑战分析;产品发展策略;资本市场发展和运作;投资项目效益评价等等。(四) 组织设计和用人管理系统设计;激励理论及实践;内部授权;劳资关系;人才开发;组织的人性化;管理的多元化;未来组织的发展趋势等。(五) 控制和影响管理控制系统;权力结构的建立和维持;管理信息系统等。(六)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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