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企业”考评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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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城厢区创建“平安企业”考评验收标准本考评验收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考评总分 100 分,合格为 90 分,每项扣分以扣完基本分为止,否决项为▲。考评项目 工 作 要 求标准分值 扣 分 细 则 自评分 自评说明 考核分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创建活动经费。6①没有成立企业内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扣 2 分;②没有成立企业内部创建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扣 2 分;③没有落实创建活动经费的扣 2 分一、建立“平安企业”创建运行机制( 12分 )2、将创建“平安企业” 、加强综治、安全工作列入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和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年度考评及奖惩等制度。6①没有将创建“平安企业” 、加强综治、安全工作列入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的扣 3 分(查会议记录) ;②没有制度具体的 5 年创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年度考评及奖惩等制度,并开展检查考评的扣3 分,少一项内容扣 0.5 分。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 分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认真做好企业中参与“”等邪教活动员工的防范监控、宣传揭批、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发生聚众闹事、进京滋事、危害公共安全、自焚自爆等事件。3▲①发生敌对分子渗透破坏、影响企业安定稳定的大事件,如发生企业人员参与“”邪教或非法传播宗教活动、聚众闹事、进京滋事、危害公共安全、自焚自爆,未及时发现控制的,取消评选资格(综治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认真做好企业中参与“”等邪教活动员工的防范监控、宣传揭批、教育转化工作的,扣 3 分(查会议、宣传记录) 。1、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①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扣 2 分;不健全的扣 1分。②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 2 分;③未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扣 1 分;④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齐全未建立的扣 2 分;不齐全的,扣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齐全。 0.5 分。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字处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5①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②300 人以上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 人以下企业未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 2 分;③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的,发现一人,扣 1 分;④未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的,扣 1 分(查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防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5▲①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扣 2 分(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扣 1 分(查检记录) ;③发现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求整改而整改不到位的,扣 2分;未整改的,本项不得分。④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发生死亡 1 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选资格(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三、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5分 )4、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物资齐全,并组织演练;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5▲①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未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按要求管理的,本项不得分(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2 分;未组织演练的,扣 2 分;应急救援机构、物资不齐全的,扣 1分;③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或未积极组织抢救,导致事故扩大的,取消评选资格。5、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危行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能投入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2①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企业等高危行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证生产的,取消评选资格(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②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按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器材、设备的,扣 2 分。四、完善企业内部治安、防控体系( 25分 )1、按照国务院《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的规定,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11①未按照国务院《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的规定,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的,扣 3 分;②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扣 3 分(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③治安保卫制度包括下列内容(每少一项内容扣 0.5 分)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4)企业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制度;(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9)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10)涉密文件资料、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安全管理制度。2、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必要的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措施,力争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严防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发生,确保单位员工刑事犯罪率低于 1‰,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3‰。12▲①未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未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的,扣 2 分(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必要的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扣 2 分;③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故处置预案,的扣 2 分;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扣 1 分;④刑事案件发生率在员工总数 1‰以上的,每起扣 1 分;⑤治安案件发生率超出 3‰的,每起扣 1 分;⑥治安案件发生率超过 10‰的,本项不得分;⑦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扣 2 分;⑧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取消评选资格。3、积极推行“厂店联防” 、 “企地联防”等有效做法,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共同整治企业内部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优化企业生产生活环境。2①积极推行“厂店联防” 、 “企地联防”等有效做法,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的,扣 2 分(综治、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五、维持企业内部管理有序和谐( 25分 )1、落实各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破坏、职业危害、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防范、应急救援、处置工作。9▲①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每起扣 3 分,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不得分。②发生因防范和处置工作不到位而致使自然灾害损失扩大的事件的,每起扣 3 分。③因配合控制不力导致传染病扩大传染的事件每起扣 3 分;④一次性中毒 5 人以下的职业中毒事件每起扣 分,5 人以上的,取消评选资格;⑤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取消评选资格;⑥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放射源等管制物品因管理不善失窃、外流的每起扣 分,造成泄露、爆炸等严重后果的,取消评选资格。2、有条件、上规模的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及时疏导的工作机制;规模较小、人数较少、条件尚不具备的依托工会组织,发挥工会联系企业员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员工通过工会、调解组织机构或司法途径等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与企业外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排查调处因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企业污染矿产资源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力求不发生集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不发生因工作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6▲①未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及时疏导的工作机制,扣 2 分;②有条件、上规模的企业未要成立调解委员会的,扣 2 分;③规模较小、人数较少、条件尚不具备企业未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扣 1 分;④未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的,扣 1 分;⑤因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企业污染、矿产资源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发生集访事件、重大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的,取消评选资格。3、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不发生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事件;合理制订劳动定员定额标准,遵守劳动工时制度;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6① 未 建 立 劳 动 合 同 制 度 、 签 订 集 体 合 同 , 规 范 劳 动 用 工管 理 的 , 扣 2 分;未依法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每起扣 1 分(劳动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合理制订劳动定员定额标准,遵守劳动工时制度,扣1 分(劳动部门提供证明) ;③未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每项扣 0.5 分(劳动部门提供证明) ;4、加强企业员工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员工中戒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群体的管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外口自治” ,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自我约束” 。4①发现新滋生吸毒对象的,每例扣 1 分。②刑释解教重新犯罪的,每例扣 1 分。③外来员工未办暂住证的,每人扣 1 分;④因管理不到位导致逃犯混迹其中的,每人扣 1 分。六、加强宣传教育( 10分 )1、按规定组织员工参加综治、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月以及经常性的法制、治安防范和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安全主题日等活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营造秩序良好、文明优良的生产、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员工对“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①未按规定组织员工参加综治、安全培训的,每次扣 1 分(综治、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开展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月的,每少一项扣 1 分;未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治安防范和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安全主题日等活动,扣 2 分(宣传教育记录) ;③员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低 90%,每降低 5%,扣 2 分(随机抽查) 。注:▲被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企业主要领导受开除党籍、撤职、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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