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19503644 上传时间:2017-09-08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81.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联电气:内部问责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以致公司利益受损,而对其进行问责。 第

2、三条 问责范围:有下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 (一) 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等重要工作部署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二) 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总体工作的; (三)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四) 发生给公司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 所管辖的部门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规定的; (六) 在公司采购、外协、招标、销

3、售等经济行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行为的; (七) 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八) 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九)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一)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 通报批评; (三) 留用察看; (四) 调离岗位、停职、撤职; (五) 罢免、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出现问责范围内的事项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视事

4、件情况进行具体确定。 第六条 对董事的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的问责,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问责由总经理提出;对总经理的问责,由董事长提出。 对监事的问责由监事会主席提出;对监事会主席的问责,由两名以上监事联名提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罢免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监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罢免职工监事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第七条 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做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中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 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在问责程序中要充分保证被问责人的申辩和申诉权,问责决定做出后,被问责人可享有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 被问责人对问责追究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向问责指导委员会申请复核。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有问责方式的参照本制度执行,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的问责参照本制度执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9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