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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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1-0-1. 为了保护台州市路桥区以十里长街为主体的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维护并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各项城市建设,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1-0-2. 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台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

2、6 年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年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分区规划1998 年台州市路桥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027 号文件1-0-3. 本规划是在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台州市政府和路桥区人民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历史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历史街区的历史特色,深入挖掘历史街区的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1-0-4.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永跃路,西起镇中路,南至下里桥路,北抵南官河,总面积为 0.8平方公里;规划总体研究范围:东至东环路,西起南官大道与 104 国道,南至下里桥路,北抵钢铁大道,总面积为 2.

3、28 平方公里。1-0-5. 本规划的解释权归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及台州市路桥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概述2-0-1.路桥历史迄今约 3000 年,南宋时已形成相当规模,是温黄平原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成为区域性的江南繁华城镇。目前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以“十里长街”为主体的历史街区,主要形成于清末民初。2-0-2.在总体性质上,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以传统商业集镇为主要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十里长街地区是目前路桥保存较为完整,具有江南城镇传统格局,水乡风貌特色和文物古迹相对集中,以商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街区,是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2-0-3.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上历史古迹比较

4、集中,并能较完整地反映清末民初路桥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2-0-4.历史街区内,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河流、树木等环境要素基本为历史原物。尤其是以邮电路为界,北段基本维持原有历史风貌,历史建筑及环境保存完好,具有一定的规模,长度约 950 米;南段虽然一些建筑已遭到变动,但总体街巷格局保持完整,体现出较完好的历史风貌,长度约 950 米。第三章 保护规划原则及保护工作重点第一节保护规划原则3-1-1.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民俗文化、旅游观光为主要职能,具有以十里长街、南官河为主体的地区传统商业文化中心与民俗文化中心特征,是集中体现历史街区

5、、地方民居、传统风貌的特色区域。3-1-2.保护规划的中心主题保护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魅力的、体现历代商贸文化繁荣发展的特色区域、清末及民国年间繁华商业街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街区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台州市路桥现代城区中一处带有浓郁地方文化色彩的历史街区。3-1-3.保护规划的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思想,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充分尊重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2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旧城保护委员会2002年6月规 划 文 本2生活延续性。3-

6、1-4.保护规划的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协调开发旅游、发展经济与改善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规划。3-1-5.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保护,历史街区各级保护范围划定,历史街区风貌保护,历史街区空间格局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和历史街区传统文化的继承。3-1-6.保护规划的纲领保护街区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发展旅游事业。3-1-7. 保护规划的合理定位:弘扬城市传统风貌,烘托繁华商业氛围,形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宜人优雅环境,选择合理开发容量。第二节保护规划指导思想3-2-1.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7、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定;注重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适应城市居民现代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第三节保护规划工作重点3-3-1.本次保护规划对于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内容着重于以下几方面:1. 分析总结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2. 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妥善保护旧城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

8、3. 把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古桥名木、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4. 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5. 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处理好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在整体环境中维持历史风貌特色。3-2-2.保护规划的措施:合理调整城市内在结构, 确定路桥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及相应控制指标,编制老街的保护性规划,分段分期实施,有重点地保护整治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分析并提出视线保护区的实施方案,维护“十里长街”的建筑空间形态,引导与控制普通居民自行维修或整治,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第

9、四章 整体保护规划措施第一节. 保护框架规划文物古迹保护4-1-1. 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基础,既要注意已经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又要注意尚未定级而确有价值的文物古迹,经论证无法保存原物的可采取建立标志或资料存档等方式妥善处理。4-1-2. 本次保护规划针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在原有的“药业工人罢工旧址”和“十里长街”两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增加福兴桥、宾兴祠、郏家里民居与商埠三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杨晨故居门墙、中镇桥、涌金桥、乔家里民居、邮亭旧址五处区级文物保护点(详见附表) 。4-1-3. 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并根据实际需要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做出相应

10、的管理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一般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历史街区保护4-1-4. 历史街区相对文物古迹而言,其群体的效果、生活性和民俗性的价值则更为重要。历史街区中的建筑保护都必须结合居民生活的改善进行,才能保证街区始终保持因人的活动存在,而充满持久的内在活力。因此,在街区保护过程中,可根据情况不同,结合采用立面保存、结构保存、局部保存等方式。4-1-5. 在路桥历史街区的保护过程中,街道格局的保护、街巷的整理和复原十分重要。路桥历史保护区的重点在于十里长街的保护,而十里长街的重点在于整体街巷格局的保护。城市整体空间环境保护4-1-6. 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除了文物古迹、历史街区范围之外,还应包括城市

11、整体空间环境保护这一重要内容。必须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进行保护与控制:一方面对体现城市传统空间特色的要素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4-1-7. 城市格局是城市物质空间构成的宏观体现,是城市组成要素和城市风貌特色在宏观整体上的反映。道路和河道的走向、城市的主要建筑群位置以及外部空间,在保护规划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旧城保护委员会2002年6月规 划 文 本3中,予以调查、总结,并进行保护和继承。第二节 土地使用规划4-2-1 重点调整历史街

12、区的用地布局。在保护区内挖掘新的有价值的文物性建筑,将其划为文物古迹。4-2-2 调整现状部分综合效益较低的用地性质,对其进行再开发,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等为旅游业服务的用地。4-2-3 结合邮亭庙、三桥庙、文昌阁等地段的整体整治,建设历史街区入口及广场。4-2-4 考虑旅游与集市高峰交通问题,增加停车点及停车面积。4-2-5 利用原有居住用地间的部分弃置地,规划新增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4-2-6 结合工程管线规划,增加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用地及公共厕所用地,从而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供用地和设备上的保

13、障。第三节 人口与社会生活规划4-3-1 在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居民意愿调查,对未来旧城居民的人口构成、生活方式的变化发展作出合理的预测,并通过物质设施的建设去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4-3-2 根据历史街区历史街区的定位,规划保留历史街区居民居住,但适当控制人口规模,降低人口密度。4-3-3 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减少居住户数,迁走一定的住户,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面积,拆除自建的小屋或构筑物,恢复住宅的本身面目。4-3-4 作为纯步行环境内的住区更新,主要的矛盾在于解决居民对公共环境的要求。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功能混沌空间精心梳理,形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

14、形成主要道路巷道内部小广场(公共交往空间)私人院落的结构。4-3-5 对居住建筑单体改造应充分尊重传统文化,贯彻生态的观念,弘扬中国传统建筑同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观。4-3-6 对居住室内和内部设施进行改造,以适应核心家庭增多的趋势:食宿分室、卫浴分离等等。并从传统居住模式中吸取丰富的养料。4-3-7 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增加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方便日常生活,增加历史街区居住环境的吸引力。4-3-8 为居民服务的大体量公共建筑设置在历史街区以外。第四节 空间景观规划4-4-1 在对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形成的外部和内部空间结构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历史街区内外有特色的城市空间

15、景观要素提炼概括,保持并强化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4-4-2 保护并强化以自然空间环境和城市人工环境为背景的历史街区外部空间,构筑历史街区的开放空间系统。4-4-3 突出邮亭庙、东岳庙、福星桥、三桥庙等空间标志点,保护其周边环境及与之关连的视线通廊。4-4-4 保护及整理街道两侧的传统商业店铺与传统居住建筑群,整修各处文物古迹与公共建筑,使之成为集中反映明清民国时代民俗民风的传统街区和真实留存传统居住空间的传统居住地区,成为观赏、旅游、休憩的场所。4-4-5 保护街区内的特色街道空间,在重要地段开辟步行广场,营造富有传统气息与地方特色的开放空间系统。4-4-6 保护及整治部分有突出特征、反映地方

16、特色的传统居住区域,形成环境优良的传统居住景观区。4-4-7 以传统的居住形态为范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民居类型中某些有特色的建筑,改造内部结构,改善居住环境,恢复其传统居住空间格局。第五节 道路交通规划4-5-1 外围交通在保证不打破历史街区原有宁静气氛的前提下,应充分保证其应有的交通可达性,成为充分提高历史街区居民生活质量和发展旅游的保障。4-5-2 永跃路、镇中路、下里桥路、卖芝桥路为历史街区主要对外联系干道。4-5-3 富士路、新大街、十里长街路、老马路、文昌路为历史街区内部主要联系通道,同时也是进入历史街区的重要通道。4-5-4 历史街区内传统街巷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严格限制机动车辆的使用。4-5-5 规划划定的传统民居区及特色景观区内不得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周边地段设停车场。4-5-6 为发展旅游业,历史街区内可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人力观光车。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旧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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