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2021党风廉洁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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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局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2021党风廉洁建设总结关于印发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研究,现将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以责任为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上、管到位上、严到份上。 _县财政局 20_年3月6日 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县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

2、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_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_县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 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局班子成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必须树立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思想和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责任,领导、组织、部署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组织领导责任。 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检查

3、、一体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定期检查, 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正风肃纪责任。 3、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

4、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5、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作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6、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财政纠风工作,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

5、管行风”的原则,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大对 “慵、懒、散、奢、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 促进机关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 (三)、规范权力责任。 7、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职责权限,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岗位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公开,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推行清单管理。按照县委“五抓五看”和“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工

6、作。 (四)、选人用人责任。 9、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制度。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本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本局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宣传教育责任。 11、强化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把党风廉

7、政建设纳入党内宣传教育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每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相融合,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支持保障责任。 13、支持执纪办案。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执纪办案。坚决查处发生在财政系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14、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落实

8、“两个为主”和“两个覆盖”,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七)示范表率责任。 15、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弘扬谷_精神,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局长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责任 1、重要工作亲自布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

9、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亲自部署安排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研究解决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财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的财政部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二)、带好班子责任 4、督促班子其他成员

10、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以上人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 5、加强对各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对落实主体现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等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招呼提醒,批评教育,推进监督执纪“四个形态”的落实,强化“两个责任”的追究。 (三)、廉洁表率责任 6、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每年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

11、洁从政等内容,向县委、县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局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主动承担和落实局班子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2、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组织落实分管任务责任 3、结合分管、主管业务部署,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4、对分管股室、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5、加强日常

12、教育监管,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对分管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发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督促及时纠正。 (四)、落实以上率下责任 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十个严禁”、“六个不准”等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7、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 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 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担当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3、。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向局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局党总支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 4.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5.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办案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严格查处党员干

14、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强化执纪监督 8.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严肃查处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 五、深化教育预防 10.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廉洁理财。 11.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六、严格追究问责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13.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14.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加强自身建设 15.坚持“学思践悟”,做到知行合一。打造一支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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