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复习讲义及例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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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复习讲义及例题解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行政的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职权。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最后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应当依照

2、法律授权活动。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第二,合理行政的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第三,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做出重要决定或规定,应当听取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例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解析】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合法行政的条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故选A。(二)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

5、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自由罚。即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此类处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2)行为罚(能力罚)。即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责令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停止生产、停止营业。(3)财产罚。即行政机关强制限制或者剥夺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

6、人一定的财产权益,主要形式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4)声誉罚(申诫罚)。即行政机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的名誉、声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以使其不再违法。主要形式有警告。3.行政处罚权的设定(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省级人大及常委会,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

7、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授权的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设定行政处罚。

8、(5)省级政府、省会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政府及经济特区市政府。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4.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1)罚款的收缴。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对于

9、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退还。(2)行政强制措施。除经申请和批准当事人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以外,当事人越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例题1.(2006年湖南省第17题)下列属于行政处罚原则的有()。A.处罚法定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C.处罚救济原则 D.一事不再罚原则E.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0、【解析】一般认为行政处罚有六大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处罚救济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故选A、B、C、D、E。例题2.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A.调查制度 B.告知制度C.表明身份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解析】表明身份是执行公务人员在进行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理行为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权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出示证件是表明身份的行为,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表明身份制度。故选C。例题3.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

11、款项,应()。A.必须全部上缴国库B.交处罚决定机关作办公经费C.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列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D.扣除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此支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上缴国库【解析】由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故选A。(三)行政许可法1.行政许可的种类(1)普通许可(驾驶执照、排污许可)。普通许可是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的许可方式。它是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其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

12、予以批准的事项。”普通许可的功能是防止危险和保障安全,一般没有数量限制。(2)特许(电信、公路、天然气、水等)。特许是行政机关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特殊权利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特许的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一般有数量限制,相对人取得特许一般应当支付一定费用。(3)认可(律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认可是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许可方式。适用于“从事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认可的功

13、能是确认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一般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认可,没有数量限制。(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判断的许可方式。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核准的功能也是防止危险和保障安全,是否给予许可的依据主要是技术性、专业性的,没有数量限制,一般要根据实地检验、核验、检测等作出决定。例如住宅建设、高压锅炉的生产和使用、动物制品等。(5)登记(企业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确立企业或者其他

14、组织主体资格的许可方式。登记的功能是确立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在登记制度之下,未经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资格不得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没有数量限制,行政机关一般对申请登记的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通常可以当场作出决定。2.行政许可的设定(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许可;(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和决定的形式设定许可;(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许可;(4)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临时性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

15、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不过,为了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促进人才、企业和商品在各地的交流,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例题1.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A.依据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B.依据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C.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D.可以选择依据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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