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

上传人:送你****花 文档编号:183138119 上传时间:2021-05-31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25.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保监理实施细则(PDF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环保监理实施细那么 一、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铁道部有关环保的法规; 2、业主关于工程环保的规定、指示; 3、招标人与监理单位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 4、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 设计; 5、监理规划。 二、监理目标 确保实现委托监理合同中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到达国家、铁 道部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环保、水保要求。 三、环保监理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监理标段环保管理;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协助总监工作, 主要负责环保教育培训、 环保监理工作检查、监视、指导; 3、分站长、驻地监理组长:负责监理施工段的环保管理; 4、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本监理岗

2、位的施工现场日常环 保监理工作,具体落实环保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环保监理程序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程序框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程序框图 承包单位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 保持施工措施 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内容 责令整改 不符合 承包单位按批准的环境保护和 水土保持施工措施组织实施 施工原因 环保监理工程师对实施情况是 否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 展检查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 要求 3.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并切实 可行 承包单位 编制环境 保护和水 土保持施 工措施 1.设计措施是否到位、合理 并便于施工 2.承包人水保、环保体系建 立和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

3、 承包人废水、 弃碴、 泥浆、 垃圾排放和植被恢复情况 施工原因 向建立单 位报告请 求变更设 计 符合 审查内容 环环境保境保护护监理方法及措施监理方法及措施 2010 年 8 月 22 日由文登市公路工程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省道 202 及滨海路路基小桥涵工程进展了检查,各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要求 施工,并对环境保护能够引起重视,现将环保的各项要求提供如下: 1、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管理体系、 环保工作责任制和管理 制度; 2催促并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施工方案、 各项环保、水保措施; 3检查承包单位的环、水保学习培训记录。 2、监视和检查承包单位临时便

4、道的选择和建立: 1要求不宜选在植被密集区; 2不得破坏永久地界外的脆弱植被,制止乱砍乱伐; 3临时便道如果用后复耕,不宜用隧道弃渣或碎石类土作填料; 4施工便道应洒水降尘; 5靠近农田处应设侧沟排水。 3、在路基施工中,催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便道应洒水降尘; 2靠近农田处应设侧沟排水; 3取弃土场施工过程中,土方不得落入农田; 4取土场应设置排水系统,开挖、弃土应规那么; 5弃土场应设置坡脚挡墙及排水设施; 6土方运输利用既有公路时,应防止洒落; 7不得破坏红线及临时征地界外的植被; 8路基边坡植被应种植,不得从其他地方移植植被商品植被除 外 ; 9路基坡脚应设置临时水沟;

5、 10原有的排灌体系,不得因施工而阻断,可改移或采取临时过 渡措施,必要时,应采取永久措施;临时征地在完工后应予恢复,否 那么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11爆破施工应防渣土落入农田。 4、在桥涵施工中,催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桥梁根底施工平台不应堵塞河道,施工完毕后,应疏通河道; 2桥涵根底开挖临时弃置的渣土,应防止流失,基坑回填后,多 余的渣土应运至弃土场或在红线内平整;不得弃置临时用地,影响复 耕。 5、 催促施工单位在靠近村庄或居民区机械施工时, 应合理安排作 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6、 催促施工单位在涂料类等有毒化学物质使用废弃后, 不得倒入 河中,应按规定方法中和或稀释至符合要求后深埋处理。 7、催促施工单位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弃。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施工废水、 扬尘、生活垃圾、施工噪音的污染和影响情况,随时催促施工单位做 好环保、水保的预防控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公路与桥梁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