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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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知识产权法,张玉敏等 著,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 专利权的内容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第一节 专利权的内容,一、制造权 二、使用权 三、许诺销售权(offering for sale) 四、销售权 五、进口权 六、许可实施权 七、转让权 八、标记权 九、质押权,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一、制造权,专利权人拥有自己生产制造专利文件中记载的专利产品的权利。 只要他人未经许可而生产制造的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不问使用什么设备装置或方法,也不管制造数量多少,只要结果相同,即构成侵权。对于制造类似的产品,如果其技术特征落入权利要

2、求书中划定的保护范围,尽管产品看似不完全相同,也可能构成等同侵权。,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二、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对产品专利的使用权和方法专利的使用权。 使用权有两种例外:第一种是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产品,这种产品销出后使用权就消失了,即所谓“权利用尽”;第二种是非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善意使用,即不知道是未经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且其使用并非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不属于侵犯专利权人的使用权。,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三、许诺销售权(offering for sale),专利法上的许诺销售是指明确表示愿意出售一种专利产品的行为。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制造或者从他人那里购得侵权产品后,推销或促销行为就

3、属于许诺销售。按修改前的专利法,当专利权人发现这一情况后,只有等到侵权人实际销售该侵权产品后才能主张权利。这不利于及早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产品的扩散。为了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专利法修改后增加的专利权人的许诺销售权是有必要的。,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四、销售权,专利权人享有自己销售和许可他人销售其专利产品的权利。销售是指专利产品的销售行为,它与通常意义的货物买卖一样,是将产品的所有权按市场价格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五、进口权,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自己进口、许可他人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专利

4、技术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的权利。,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六、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 (1)独占许可。 (2)排他许可。 (3)普通许可。 (4)分许可。 (5)交叉许可。 (6)专利池许可。,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七、转让权,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转让使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从而使权利从原所有人转移到新所有人。这种权利转移的结果是,原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让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转让,另一种

5、是继承转让。,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八、标记权,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或者不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行使标记权,可以起到宣传作用,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九、质押权,专利权质押是指专利权人可以以专利权出质作为担保。质权亦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专利权质押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过程中不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即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专利权仍属于出质人所有。,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一、专利的计划许可 二、专利的强制许可,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一、专利的计划许可,专利的计划许可,在有些国家的专利法中也称作“国家征用”,它是国家行政机

6、构在全面考虑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对某些重大发明创造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实施,以迅速推广先进的专利技术。 专利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计划许可有以下几种限制: 第一,不能随意决定,必须是重大的发明创造,而不是一般的专利技术。 第二,计划许可须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决定,且推广使用的范围仅限于批准的范围。 第三,

7、指定实施的单位必须是发放计划许可证机构的本系统或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 第四、发放实施许可证是有偿的。,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二、专利的强制许可,“自愿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地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而“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这是违反专利权人的意志的许可,所以,也将这种许可称为“非自愿许可”。 强制许可虽然是一种非自愿许可,但是一种有偿许可,法律规定,在实施强制许可时,专利的使用人要向专利权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强制许可的真正意义在于对专利滥用者构成一种法律威慑。,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1、申请强制许可的条件 (1)

8、专利权人不履行实施义务或者构成限制竞争情况下的强制许可。 (2)专利法第49条是一种特殊的强制许可,没有时间限制和其他附属条件。 (3)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4)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5)基于公共利益考虑,防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强制许可。,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2、强制许可的效力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仅仅获得了该项发明创造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不是独占性的,专利权人有权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强制许可实施人也不享有分许可权。强制许可仅限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3、对强制许可的救济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

9、个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4、关于技术标准中涉及专利的强制许可问题 标准技术是通用技术、公知技术、成熟技术、无偿使用技术、广泛使用的技术;专利技术是专有技术、创新技术、有偿使用技术、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的技术。 标准组织在采集标准技术时希望尽量避免使用他人的专利,但在高新技术领域内制定技术标准时可选择的公知技术非常之少,高新技术的发明者和改进者都有着极强的专利保护意识,其技术成果几乎被专利技术完全覆盖,所以,标准化组织必然要同专利权人谈判,将专利技术作为标准技术使用。同时专利权人在寻求利益最大化时,也

10、非常看好通过标准实施获取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法律应用】,陆正明诉上海工程成套总公司、无锡市环境卫生工程实验厂专利侵权上诉案,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司考真题:,1、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答案:B 解析:我国2000年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

11、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故丙公司使用或许诺销售甲或乙公司的产品都不构成侵权。但我国2008年新专利法将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许诺销售也视为侵权行为,故目前的答案应为BC。,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2、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

12、有独占的实施权,知识产权法-第十九章,答案:AB 解析:我国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因此甲、乙可以互相申请实施对方的专利,AB选项是正确的。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故C选项错误。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D选项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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