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军屯的兴衰表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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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本科生学年论文题 目: 论明代军屯制度的兴衰表现 学 院: 历 史 与 社 会 学 院专业年级: 历史学 2013 级 学生姓名: 张燕 学号: 20130502088 指导教师: 邹登顺 职称: 教授2014 年 6 月 5 日 第 0 页 (共 10 页)全 日 制 本 科 生 学 年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表( 指 导 教 师 使 用 )姓 名 张燕 学号 20130502088 专业 历史学(师范类)题 目 论明代军屯制度的兴衰表现指导教师 邹登顺 职 称 教授指导教师意见(从学生的态度、论文写作情况及论文质量等方面表述。意见可手写可打印,如打印内容统一楷体小 4号, 1.5倍

2、行距打印。由教师本人手写签名)指导教师评分 (百分制 ): 指导教师 (签字 ): 第 1 页 (共 10 页)论明代军屯制度的兴衰表现摘要:军屯在明代经历了一个兴盛和衰落的过程,因此笔者把明代的军屯制度分为两个时期,明初为军屯的兴盛期;明中后期则为衰落期。本文通过对史实的探讨分析,总结了兴衰期的具体表现与历史作用,在兴盛期,军屯的屯守比例中,屯种的军屯人数总是不少于守城人数,统治者对军屯也相当重视,军屯在这一时期对于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维护边疆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衰落期,由于最高统治者对军屯管理的疏忽,尽管一些有识官员看到了军屯的重要性,但他们终究无法改变军屯日益下降的地位,终至明末军

3、队腐败、社会动乱、国家灭亡。笔者通过军屯制度对明初与明中后期社会影响的对比分析,阐述了军屯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此启示后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关键词:明实录 ;军屯 ;兴衰表现军屯在中国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其中可分为汉到宋、辽金至明的两个发展阶段。到了元明时期,军屯的发展已经处于高峰了,尤其是经过明初的发展,更是达到军屯发展的顶点了。然而到了明中后期军屯不仅是不发展,反而是处于日益衰落的境地了。而明代的军屯在明实录中有相当多的记载,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在明代不同的皇帝统治时期,对军屯记载的数量有多有少,记载的具体情况有详有略,记载的多少详略或许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国家对军屯管理的重视程度,笔

4、者对此进行探讨、分析。一、明代军屯的两个分期明代军屯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是军屯的发展时期,即是兴盛时期;第二个是军屯的衰落时期。(一) 明代军屯的兴盛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朱元璋在 1358 年,还是吴国公的时候开始设置“营田司”开第 2 页 (共 10 页)始,到宣德元年时期为止,包括明朝的四代统治者 67 年的统治,即明太祖朱元璋(13581398) 、明惠帝朱允炆(13981402 在位) 、明太祖朱棣(14021424年在位) 、明仁宗朱高炽(14241425 年在位) 。朱元璋在元末的农民大起义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得力将领的帮助,打退了强悍的蒙古人,摧毁了在农民起义中奄奄一息的元朝

5、,建立了自己朱家王朝明。虽然朱元璋在军事上彻底打击元朝,但是在一些政治制度上还是以元朝为模板的。“明代的军屯制度就是元代制度的延续,同时也是元代制度的发展。 ”1朱元璋还是吴国公的时候,也就是 1358 年设置了营田司这一职务,并任命康茂才为营田使,专门管理有关农业的筑堤、水利以及军屯事务。这一时期明太祖朱元璋也在腹里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沿边地区进行军屯,可以说对军屯是相当关注的。(二) 明代军屯的衰落时期第二时期是从宣德元年到明末崇祯时期这一段时间。包括宣宗在位的 10 年、英宗在位的 21 年、代宗在位的 8 年、宪宗在位的 23 年、孝宗在位的 18 年、武宗在位的 16 年、世宗在位

6、的 46 年、穆宗在位的 5 年、神宗在位的 48 年、光宗在位的 28 天、熹宗在位的 7 年、思宗在位的 17 年,一共包括 219 年 12 位皇帝。从宣德元年开始,军屯就开始遭到了破坏。这一段时期处于明中后期,前期的一些叛乱已经相对减少了,也不再需要大量的军队进行打击敌对势力,虽然时有一些反叛,但是跟明朝初期相比起来,战争之少很多了。明初在朱元璋时期有抗击蛮夷、北驱强弩等,所以自然需要大量的军队;在明成祖时期又有所谓的“靖难之役” ,朱棣打着“清君侧”的幌子进军南京,夺得皇位,无论是朱棣一方,还是明惠帝一方都需要大量的军队进行战争,所以这时也是需要军队建设的。但是在明宣宗之后虽然时不时

7、的有地方少数民族叛乱、北方有蒙古人的威胁,如苗族叛乱和“土木堡”事件,但是这时国内相对于初期来说还是安定的,所以军队的需求量也不是很多,所以自然对军队的管理就会疏忽一些。第 3 页 (共 10 页)二、 明代军屯的不同时期在军士屯守比例方面的不同表现纵明一代军士屯守的比例都不是具体的,有的也只有大概的比例。在第一时期大概是在这一比例的范围之内,但是在第二时期屯守的比例就完全没定律了,总的表现是屯种的兵士数量是及其少的。(一) 在明朝军屯的前期军士屯守比例一般是“三七分” ,但总体上是屯多守少在明朝初期军士屯守比例一般是“三分守城,七分耕作” 。但是“又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例”2。从这一规

8、定,我们能够归纳出在这一阶段整体上是进行屯种的军士多,而进行守城的军士所占份额较少。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多是施行边地三七分屯,腹里二八分屯。宣德四年时期的行在户部尚书郭敦上奏:“洪武、永乐间屯田之例,边境卫所旗军三分、四分守城,六分、七分下屯。腹里卫所一分、二分守城,八分、九分下屯。 ”3万历朝的大明会典也有说道“明初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4据大明会典记载,在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令诸将在滁州、和州、泸州和凤阳等地方分别驻军屯种,屯种比例是七分下屯,三分守城。虽然这几个地方都是京畿附近,但是这至少也没有违背屯多守少的基本原则。朱元璋在燕山等卫,分兵进行军屯,这次所采取的原则是七分屯种,三分守城,这是符

9、合明朝初期的一般性原则的。永乐年间也没有脱离这个大的屯守比例。永乐八年,太宗规定鲁王的护卫军士屯守的分配是四分守城,六分屯田。在永乐期间其实并没有严格的屯守比例要求,太宗的一个宗旨就是屯田的军士数量要大于守城的军士纵观永乐一朝,大概情况是如此的。在永乐十一年,太宗晓谕湖广诸卫所,要求“俱令中半屯守”5,即使在这时屯守的数量也是相当的,并没有违背屯军数量多余等于守军数量准则。 仁宗洪熙实录中有记载洪熙元年顾兴祖平定湖广地区的蛮族叛乱之后,要求只留贵州军两千以及湖广的一千兵镇守,其余的要求遣还进行屯种。通过多方查找资料也没找到这次一共派了多少士兵去镇压叛乱,但是按照这次集中兵力的地区来源计算应该是

10、不少的。顾兴祖说道,他率领广西、湖广以及贵州的军士前去镇压叛乱,这三个第 4 页 (共 10 页)地方就算一个地方出军两千,那一共也是六千,留下三千军士进行镇守,那么也有三千军士回去进行屯田,这样也没有违背明初的一般性原则。明初军队屯守的比例虽然没有定律,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田。也更有一条不变的原则,即屯种军士的人数不会少于守城军士的人数。(二) 宣德以后,屯守比例是守多屯少宣德以后,屯田军士的人数急剧减少。宣德四年,郭敦奏“近年各卫所不尊旧例,下屯着或十人或四五十人。虽有屯田之名,而无屯田之实” 。6宣德四年屯军的数量就只剩几十人了,但是军队的数量也不至于也只有几十或是几百人吧,

11、这只能说明在这一时期军队的屯守比例不再是三七分,也不再遵循屯守军队的数量要多于守军的数量了。虽然在宣德之后,上层官员看到军屯有所废弛,又遥想到洪武、永乐时期军屯的兴盛局面,于是前后有不少人向各时期的皇帝建议恢复洪武、永乐时期的军屯制度,有些皇帝是采取了这些大臣的意见,但是实际效果却不怎么样。宣德四年郭敦就建议加大屯田军队的数量,但是宣德五六七年的屯军数量还是相当的少。当时济南的卫所旗军总数为五千六百人,而屯田的军队数量在宣德五、六、七年分别只有一百九十人、四百七十人、四百八十人(连五千六百的零头都没达到) ,而守军在宣德五、六、七年分别为五千四百一十、五千一百三十、五千一百二十,屯田数量与守军

12、数量一对比,差距就能看出来了。我们再来做个假设:假设在永乐时期,济南有旗军五千六百人,按照三七比例,那么就有三千九百二十人是属于屯田的,剩下的一千六百八十应该的守城的。拿这里的三千多与宣德时期的不到五百一对比,这个差距就出来了。通过这一假设对比,屯军数量在宣德之后的减少就表现的更加明显了。三、 明代军屯不同时期在统治者重视程度上的不同表现(一) 宣德以前统治者高度重视军屯的发展在明朝初期统治者是高度重视军屯制度的,在明中后期最高统治者对军屯的态度是十分冷漠的,只有一些忧国忧民的官员对军屯十分用心。据贵州研究所整第 5 页 (共 10 页)理的明实录记载,洪武、永乐、建文、仁宗这四个皇帝,虽然统

13、治时间只有短短的 57 年、四位统治者,但是在这一时期中, 明实录中明确提到军屯的却有 28 条。也就是平均每个皇帝有七次直接提到“军屯” ,每两年都会直接提到一次,这就像是像是中央一号文件是“三农”问题一样,每两年比提到一次的问题“军屯” 。这还只是直接提到的,那还有间接提到的呢?然而,在明中后期,从宣德到崇祯历时 219 年,经过 12 位皇帝,但是明实录中直接提到的次数总共只有 38 条,平均每个皇帝提出 3 条,没六年才提一次。这显然和明初的情况没有可比性。这就像我们平时说话一样,喜欢的重视的会一直不停的提到,而不在意的不重视的,很有可能都不会提。在朱元璋还是吴国公的时候就设置了营田司

14、来管理军屯事务,随后又设置了都指挥使司、大都督府来管理卫所。即使是在洪武十三年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时,也一并废除了大都督府,但是随后又设置了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来代替大都督府管理卫所,所以也不算忽视了军屯。洪熙朝的顾兴祖在一平定南蛮叛乱之后就要求军士留一小部分进行镇守,让另外一大部分立即回原地进行军屯。太祖高皇帝时期“敕天下卫所屯田”7。永乐朝对军屯也是给于了高度的重视,朱棣一坐上皇位就开始他重视军屯的历程,对军屯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加以完善, “军屯制度的全面完备和对军屯实效的高度关注是永乐朝军屯建设的突出成就”8。(二) 宣德以后,军屯遭到了统治者的废弃在宣德之后就不一样了。在景皇帝统治时期,景

15、皇帝听从石亨的建议“罢团营” ,在宪宗纯皇帝时期,又“复立团营” ,但是在不久之后呢,又废除了团营。统治者都把军屯的废立不当一会儿事了,想立就立,想废就废,就像是小孩玩游戏一样。与最高统治态度不一样的是朝中的一些为国为民的官员,他们倒是很重视军屯制度。孝宗朝的秦紘被任命总制三边军务之后就开始实行“练壮士,兴屯田”9。这里的“兴”可以作为“复兴”来讲,就是要训练壮士,以达到复兴军屯制的目的,恢复洪武、永乐间的军屯事宜。但是他的这一复兴军屯制度,也收到了相应的效果“申明号令,军声大震” 。天启年间的林宗载所说的屯田“七第 6 页 (共 10 页)善”以及王祚昌的屯田“六利”都足以说明一些官员对军屯

16、的重视。但是在封建专制主义社会的条件之下,最高统治者都不重视,你一个臣仆再怎么重视,也只能是远远望着,却不能有什么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规劝皇帝,但是这么做的成功率也是很小的。所以军屯在后期不受重视由此可见一斑。四、明军屯制度的兴衰对明不同时期的影响由于军屯在明代各个时期的发展情况不同,受到的重视程度也不同,那么必然它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一) 军屯在明初发挥的作用军屯在明初期发挥了巨大的各方面的作用。第一,能使“民以不困,而军饷益饶” 。具体表现在如下两方面。第一,军屯用大量的军队进行屯种,收获的粮食颇多,不仅可以自给自足,而且还有余粮供给军官的俸禄。既然军队能自给自足,所以就不再需要农民缴纳大量的粮食作为军粮了,也不用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把粮食运送到边区去了。洪武二十二年记载“上以四川民贫路险,命毕节卫开屯耕种以自给” ,四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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