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评弗兰克尔森斯伯里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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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评弗兰克尔、森斯伯里的“定义”悖论 “狭义”被曲解为“广义”(中国香港) 黄展骥On Fraenkels and Sainsburys “Definitions”He YueHong Kong, China内容提要:弗、巴的“悖论”定义显然是“狭义” ,我们仍然嫌它内含冗余的“描述” ,使(悖论)问题复杂化、深奥化,应该被扬弃!遗憾的是,一般论者竟然变本加厉,把“狭义”误解、扩大为“广义” ,使问题更加玄妙深奥,纠缠复杂。本文首先以“失钻”悖论做出澄清和比较,问题便水落石出。本文末略论森斯伯里的悖论定义作结。关键词:弗兰克尔 森斯伯里 悖论广义 悖论狭义 失钻悖论 介定性质 随伴性质1、失钻

2、悖论的“定义”和“描述”商店失掉钻石,职员 a、b 被查问。a:“我没有偷。 ”(非 P)b:“我这句话 Q 和 a 的非P,两者只有一句真。 ”(Q)假设(1)Q 真;从 Q 的含义析出(2)Q、非 P 只有一句真;根据(1)和(2)),得出(3)P。假设(4)Q 假;从非 Q 的含义析出(5)Q、非 P 要么同真,要么同假;根据(4)和(5) ,又得出(6)P。补上重言真句(补也是一样) (7)Q 或非 Q,所以(8) P。可是经过调查,证实 a 清白。(非 P)在这里,逻辑似乎在戏弄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推理与观察携手证明“矛盾”同世而立。我们信赖逻辑,还是信赖观察?问题出自哪里呢?许多论者

3、都说,问题出自语言的“自(我指)涉” (Q 说及 Q 自己)!我们把“失钻悖论”描述如下:1、Q 涉及 Q 自身,所以它包含“自涉” ;2、从 Q 及其含义推论出 P,从非 Q 也推论 P;既然 Q、非 Q 必有真,所以证明 P;3、a“明言”非 P,而 b 说的 Q(及其自涉) “暗言”P ,a、b 所说“互相矛盾” ,但各自并无矛盾;所以,前提并无“自相矛盾” ;4、悖论之内并无什么“矛盾互推” ;5、从逻辑及观察两者携手才能够证明矛盾并存于世(矛盾被证) 。如果从观察证实 a 说假话(b 说真话) ,则(虽然有“自涉” ,但是仍然)没有自相矛盾和矛盾被证;6、仅从逻辑便证明实然句 P,这

4、就大大地挑战逻辑常识,可称为(有待消解的) “失钻(自涉)悖论” 。我们说,由 1 至 6 的描述包含一种悖论,(而别的一组:例如弗、巴的描述则包含别种悖论。) 再者,我们要分辨开,由 1 至 5 是描述有关悖论的事实而把 6(“仅从逻辑便证明实然句 P)作为一种特殊悖论的定义, (它包含“烟民悖论” )被包在我们的“简义”悖论(“挑战常识的大说” )之内。再例如:“科学家”的定义就是“有高深科学知识和学养的人, ”至于他是什么国籍,研究化学还是人类学,是肥男还是瘦女等均为“随伴”性质;“等边三角形”的“等边”是“介定”性质,而“等腰”只是它的“不变随伴”性质。我们看出,当指出“烟民” 、 “

5、失钻”均同样犯了“复合命题”谬误(详论从略) ,两个悖论均被消解了。后者比前者添进“自涉” ,使问题复杂化,所以后者的消解远较困难!2、 “弗义”的比较和评析在下面,我们比较和评析“弗义” (A. A. Fraenkel and Y. Bar-Hille1):如果某一理论的公理和推理原则看上去合理,但从中却证明了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或者证明了这样一个复合命题,它表现为两个互相矛盾命题的等价式,那么,这个理论就包含了一个悖论。 (集合论的基础1958 年版,第 1 页。 )它末尾说“包含”一个“悖论” ,显然是“狭义” ;此外,这个“狭义”之中还夹杂不少“描述” 。遗憾的是,众多论者竟然把“弗义

6、”的“狭义”加“描述”通通当作“广义” ,例如:把“包含了一个悖论 ”误认作“悖论是什么什么” ,他们并且依据这一重大误解来做出种种“引申”和“发展”!在下面,我们把“弗义”当作“广义”来评析(这样,有不少错误不属于弗、巴的。 )首先,它失之太狭。它竟然拒斥公认的悖论的老祖父:从初始,强化到超二值的一系列“说谎者”悖论。它们只在日常语言中出现。而不是“一个理论的公理和推理原则。 ”(至于以后能否发展并整理成为“某一理论的公理和推论原则”这是另一问题。 )至于“亦此亦彼”悖论,人们看到“亦人亦猿” , “亦红亦黄(橙颜色) , ”便试图证实矛盾双方在“中介”融合,矛盾事物并世而立!这也没有什么“

7、公理和推理原则” 。把定义狭限化兼繁复化,在西方权威论著中,并非绝无仅有。科皮教授在他的逻辑导论中把“谬误”界定为“似是而实非的论证” 。我的评析就是,把“谬误”狭限于“论证” ,不适切实用。例如,政坛候选人做出的承诺里,它内含两个不同的标准解释,我们便说他犯了“歧义谬误” 。 (详论见评科皮的“歧义”与“混含” , 新晚报 (风华版)1980 年 3月 30 日香港。 )再者, (秦朝宰相)赵高“指鹿为马” ,在当时的场合显然是(明知故犯,迫使下属“表态”的) “诡辩” ,它却没有丝毫“似是” ,而只有赤裸的“非” 。我们仍有不少疑问:它说“证明出矛盾” ,似乎应该“弱化”为“仅是推论出矛盾

8、”:它说:“证明矛盾等价式” ,应该是指“矛盾被证” 。再者,它似乎把“相互矛盾”和“矛盾等价”分辨开来,而事实上两者并无实质的分别。真值表方法能轻易地证明“两者等值” 。事实上,研究矛盾和消解悖论,首先要辨别开“矛盾仅被推论出(被揭露) ”违背“不”律和“矛盾被证” ,挑战“不”律。在有关圈子内,我们没有看到论者刻意分辨这两者。“弗义”说“那么这个理论就包含丁一个悖论。 ”它没有限定“前提或结论”是悖论,也没有限定“推论过程”是悖论。不同论者时有“悖论性命题”与“悖论性推论”之争。“弗义”巧妙地超越了这些争论而把问题大为简化。至于“弗义”的“看上去合理” ,不少论者会追问:“谁看上去?怎样的

9、不合理?”我认为,这当然是相对于高水平的群体而言,而不能以“有关知识的不足或逻辑修养不够者”为标准。大师们大概认为“不言而喻气可以省略。不过,把它稍加说明以方便一般读者,也是好事。此外, “弗义”似乎应把“合理”强调为“很合理、非常合理或无懈可击” ,这样才大致上相当于我们“简义”中的“大”说。它的“很合理”和我们的“大”说,它们同样有广阔的“含混区” 。举例来说,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可以说是“很不合理 ”,并且有“大” 理论来支持。我向来认定它是悖论;不少论者否定它是悖论;另些论者则犹豫不决,众说纷纭。3、 百科全书的定义美国哲学百科全书的说法:(逻辑)悖论“是由两个相反的(甚至是矛盾的)

10、命题组成的,而这两个命题又是由一些表面上合理的论据所产生的。这是在发生悖论的特定组合中,这些论据才导致讨厌的结论。悖论以其典型的形态存在于两个貌似等价的命题中,其中一个命题是另一个命题的否定。如果对于某个命题 A,有这本身就完全导致A 的证明,根据命题演算的正确规律:如果我们又有这就确定 A。因此,根据A A 我们就得到 A 和A。悖论的这种典型形态有时称为自相矛盾。 ”中国大百科全书给出的定义: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又可推出这个命题。 ”辞海对“悖论” (与中国大百科全书颇有相同)的解释是:“逻辑学名词。一命题 B,如果承

11、认 B,可推得 B)非 B) ,如果承认 B,又可推得 B,称命题 B 为一悖论。”这些定义也有类似“弗义”的“不足”和“缺陷” ,不再作评析了。在下面,我们略谈我们的“简义” ,让大家跟它们作比较。4、我们的“简义”“悖论”就是挑战或违背常识的“大说” 。这是我们最具概括性(最广包)的“简义” 。之后,各家各派可自行分类,是多元的。 “悖论”的一般形式:P 挑战 P。而P 可以细分为“仅是 QQ”和“Q Q 被证明为真” 。徒具形式的“P,P”不足以判断是否“悖论” ,还要依据“形式以外”的具体内容(语义、语境)是否够“大” (牵动重大,悬疑准决)。此外,本文强调分辨“矛盾仅被揭露”与“矛盾

12、被证” 。我们的“简义” ,就是给悖论的“日常理解”加进一个“大”字,备受论者关注,有褒有贬。褒扬者诸如张金兴认为,该定义“较为真切地反映了悖论的原生态的性状”:桂起权认为,并且它涵盖面较广,能够把历史上出现的著名悖论都包括进去;“适当的宽容性和模糊性正好适应了实用上的需要。 ”贬抑者杜音认为“它并不是一严谨的实质性定义,而只是一个比喻。有学者认为该定义比一般理解更宽泛些,更适合于将历史上那些著名悖论都概括进去 。此评价为笔者所不能认同。它误在将历史上的疑难和佯谬也理解为悖论。而作为关于悖论的一个科学定义,是应将这几个内涵不同的概念严格区别开来的。 ”我们的评析和答复便是,关于“不是严谨而只是

13、一个比喻”问题,我们早就有所说明:所谓“挑战” ,就有“矛盾存在” ;所谓“大”理,它可以是“歪理”等。至于说“误将疑难和佯谬也理解为悖论” ,我们的答复就是,历史上一些所谓“疑难” 、 “佯谬” ,它们根本上就可称为“悖论” ,两者并不排斥!我们应该首先把历史上所有著名的悖论都能包进去,不能有所遗漏。但是,真的有太多论者把一般的论题也包了进去,什么东西都称为“悖论” 。不要紧,有关专家、学者来个公开大讨论,把许多冗余的所谓“悖论”开除名份,补充这个宽容定义。我们的宽容定义并不排斥各家各派而是包容其它较精确、严密的定义,把它们视为我们“简义”的“狭义” ,是非常切合实用的。我们把“严重性”和“

14、困难性”做为悖论的两个特征。也就是说,我们把“仅是矛盾”的例子排列成为一个“连续体” ,把“大”者称为“悖论” ;也把“矛盾被证”的例子排列成为一个连续体,也是把“大”者称为“悖论” ,其不够“大”者则不能称为“悖论” 。徒具形式的“P 且非 P”和“P 且非 P”被证明为真,两者都不能作为判定是否 “悖论”的标准,而必须加进语义、语境来考虑。5、森斯伯里的流行“定义”最后,我们举出悖论专家森斯伯里(R. M. Sainsbury)的流行通俗定义,来点比较和评析,做为本文的结尾。 “森义”:从(表面上)明显可接受的推理和前提得出明显不可接受的结论。 (悖论 ,1987 年初版,1995 年修订

15、版,第 1 页。 )事实上,上述“森义”未能完整反映森氏的本意;他曾有一些补充说明,那就是,所谓“接受” ,是相对于高水准的论者而言,它包括问题本身的“困难性(争论性) ”和“严肃性”。森氏又以“争论性、严重性” (即我们的“牵动重大、悬疑难决” )为标准,权宜地将“悖论”分为 10 个等级, “理发师”被认为最为浅显,放在第 10 级;“强化谎者”最为深奥,放在第 1 级。这与我们不谋而合。有论者把“森义”的“不可接受的结论”狭限为“矛盾的结论” 。两千多年来逻辑派占主导地位,以“矛盾”为“不可接受”的。一些辩证“鹰”派以“矛盾”为(可接受的)卓论。我们可以视“矛盾的结论”为“森义”的狭义,

16、灵活地忽视“鹰”派的观点,不应把“悖论”定义的解释绝对化!我们看到“亦此亦彼”悖论,它直截了当地指出“矛盾”并存于世,并没有什么“前提”和“推论” , “森义”包括不进去。所以, “森义”是我们“简义”的狭义。(后语:本文有不少论述过于简略,读者如感兴趣,可参看“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1 刘邦凡.“千古之谜”的简明消解J. 人文杂志 2002(4).报刊复印资料. 逻辑. 2002(5).2 黄展骥. 评塔斯基的“层级论”回归“自然语言”的解悖方案漫谈J. 河池师专学报. 2003(4).报刊复印资料逻辑.2004(2) ;“语境敏感”方案与辩证法、不矛盾律兼析黑格尔“说谎者”悖论的“辩证观”J. 广东社会科学.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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