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借条还款日期写与不写的区别(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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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规借条还款日期写与不写的区别 借条没有标明还款日,那么两年后起诉有被驳回的可能,那么正规借条还款日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正规借条还款日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正规借条还款日期篇一 司法实践中,因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有着明显差异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权利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次数均是不确定的,即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起点无法确定,只要债务未超过20xx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应认定该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当事人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若债权人主张

2、权利时,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则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已受到侵害,从此时起应当计算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当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 第三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条据时,已经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拖欠债务,此时债权人应当知道其债权已受到侵害,故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出具欠条时起计算2年。 所以,借条欠条没有标明还款日,那么两年后起诉有被驳回的可能,罗爷法律建议各位应当尽早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规借条还款日期篇二 20xx年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xx年1月,张某因儿

3、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该案中关于张某的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张某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张某并未主张过权利,不可能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开始,张某的债权当然未逾诉讼时效期间。 评析该案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

4、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xx年,超过20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应从张某向法院起诉时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推荐阅读:借条和欠条的本质区别借条欠条区别欠条与借条有区别吗欠条与借条有区别第 3 页 / 总页数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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