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跨文化交际误解的定义与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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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讨跨文化交际误解的定义与界定 尽管误解是跨文化交际研究中一个重要的议题,但它已经在语用学、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修辞学等多个学科里得到了逐渐深入、全面的研究。这些学科对误解研究有着相当丰赡的成果,可争议也不曾获缺,其中最引人争议的便是误解的概念问题。这是因为研究出发点或侧重点的不同,学者们对误解有着不同的理解,所以,对误解的概念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以至研究文献中仍存在着术语多样、概念混乱的现象。误解需要如何界定,这对于跨文化交际误解的研究至关重要。为此,本文试图就误解与交际失误、理解、不解及曲解等相关概念进行对比分析,以理清误解概念的“外在”问题,然后,再对误解代表性定义中的“内在”

2、因素进行归纳和评价,以借此从外向内地探讨跨文化交际误解的概念。一、误解及相关概念研究文献中存在着较多与误解相关的术语,如交际失误、理解、不解、曲解、言语错误及语用失误等。这些术语的存在,除了说明误解有着程度和范围之分外,也表明考察误解与它们的区别和关联,对探讨误解概念是很有必要的。在回顾前人的研究后,不难发现交际失误是最容易与误解混为一谈的概念。下面,首先理清的便是误解与交际失误的关系。(一)误解与交际失误针对误解与交际失误的关系,Linell指出,交际失误包括表达失误和理解失误两个方面。1言下之意,误解是交际失误的一种类型。持近似观点的Mortensen & Ayres也认为,交际失误可以是

3、表面的意见分歧,也可以是深层的理解失误,甚至两者兼有。2Weigand则提出,误解的存在不一定就意味着交际失误,只有当误解持续存在,无法消除或解决时,才会引起交际失误。3这也就是说,误解应是交际失误产生的原因之一。而Tzanne强调交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交际失误关注的是问题交际的整个过程,而误解既可以指向一个作为整体的误释过程,也可以指向问题交际中的某一部分话语信息。4此外,Jacobsen提出,交际失误是指含糊或缺乏完整性的交际,它常常是因说话者的错误传达而导致,而误解往往源于听话者没有对说话者意欲表达的意思获得正确的解读。由于误解的产生总是离不开交际的双方,因此,这两者之

4、间应是一种互为建构的关系。5上述学者大都认为误解与交际失误之间有着相互的关联和区别。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关联性和差异性?其实,由于各自学术背景、研究着眼点的不同,学者们很难给出界线清晰的答案。无怪乎不少的学者在以往的研究中将它们不加区分、交替使用。然而,误解和交际失误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话语现象,它们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不应混淆在一起。国内学者宗世海、张少云提出,误解和交际失误属于不同的概念层次,不能并列等同。前者仅指误解(理解失误),后者兼指表达不当和理解不当两个方面。6更具体地说,“交际失误”这个术语有助于理解误解现象没有得到纠正与解决的情况,即听读者不知道已经误解对方的意思,而说写者也没有

5、清楚地确认误解的产生,交际双方处于各自不同的思路和轨道。这种情况下,虽然交际继续进行,但是却达不到形成理解的目的。7可以说,这指明了两者在交际中所存在的主要区别,同时也从来源上表明了后者隶属于前者的关系,是目前较为理想的一种看法。(二)误解与理解不少学者在界定误解时,都会关注它与理解之间的关系。诚如Weigand所言:“界定误解,如果不对交际中的理解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显然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8Young认为,人们可以把理解的运行模式概括为9:1初始行为2对初始行为进行观察3分析所观察到的行为4展示对观察行为的认识和分析。尽管这个模式看起来很平常,但它却与交际有着很深刻的联系。如果把第一步视

6、为从说话者到听话者单向传递话语信息的过程,那么,第二步到第四步则依次可以看作:听话者领会话语所传递的交际意图听话者推导出话语所传递的交际意图听话者在会话中展示出对说话者话语的理解。这样看来,整个运行模式可以把交际诠释为一种动态的认知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交际双方会倾向于以最小的投入去获取最大的认知效果,因此,他们会把精力集中在最为关联的信息上。从此意义上讲,第一步的“初始行为”会是关键之处。一般情况下,如果说话者对“初始行为”的传递是听话者所能够理解的,那么听话者在第四步所做的“认识和分析”就应该与之保持前后连贯性。在交际学研究领域里,这被视为理解所富含的“合作性”和“固有关联性”。然而,交际者

7、时常会经历这样的情形,自己说的意思明明是A,却被对方理解为B;又或者,别人说的意思是X,却被自己理解为Y。结合Young的理解模式来看,这也就意味着“初始行为”会因不同的理解方式,而产生出不同的“认识和分析”。这些不同的“认识和分析”就是“不同的理解”,并不是对“初始行为”的“误解”。那么,什么样的理解才被视为是“误解”呢?Jung & Hecht指出,当交际者感觉到他们的意思被成功传递和接收时,理解也就随之诞生了。10反过来,如果交际者认为自己的意思没有被对方理解,那“初始行为”就应被视为误解,即便对方的理解是正确的。从此意义上讲,理解和误解就分别具备了客观性和主观性,亦即是,理解会因不同的

8、方式而存在,不存在正确或错误之分,它是对交际本意的客观意义的把握,而误解则是交际者认为对方的理解没有符合自己的本意,是个体感知被对方错误理解的言语行为。(三)误解与不解在Weigand看来,“不解”不属于理解的一种形式,这是因为不解发生时,交际者很清楚自己存在着无法理解的认知状态,因此,他们可能会希望对方给予帮助,让自己获得理解;也有可能会迫于某些原因,不懂装懂,掩盖自己不能理解的事实。11Humphreys-Jones则提出,“不解”表明听话者根本没有接受到说话者所传递的言语信息。12Jacobsen认为,Humphreys-Jones的这一说法听起来合乎情理,就像我们经过别人的房间时,作了

9、一个手势,但对方根本没有看见,又何谈会有误解我们手势的可能。13顺此思路,回到前面Young(1999)的理解模式,如果交际者根本就没有接受到“初始行为”,也就不可能完成随后的几个步骤。但对于“有没有接受到信息”,交际者应该是明确知道的,这在Weigand(1999)的研究中已经有所提及,只是他把这排除在理解形式之外。他的这种看法似乎有所欠妥,既然交际者在不解发生之时已明确知道自己无法理解,那就表明不解应处于理解之中,只是在理解的过程中有所中断而已。更确切地说,不解应属于不完全理解的范畴。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由于本族语者与非本族语者在语言、文化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不解现象出现的高频

10、性已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不少学者在探讨跨文化交际误解问题时,常常都会提到不解现象。如,Gass & Varonis就用下图概括了交际失误、误解和不解的关系14:这个概括不但呈现出误解和不解的共性之处,即它们都是引发交际失误的原因,而且也表明它们隶属于不同的理解过程。而就它们的异同,Tzanne作了更为细致的概括:“误解”可看作是一种刻意的、无意的、不正确的理解,而“不解”则是无意的、不正确的、缺乏完整性的理解。她将这二者大致区别如下15:根据Tzanne的观点,可以从信息的接收与交际者的理解来区分误解和不解。显而易见,误解表明听话者已接收到说话者所传递的言语信息,可理解上有误。这种有误既可能是无

11、意为之,又可能是故意为之。其中,无意为之的情形涵盖不解,只是引发因素很有可能是未接收到言语信息所致。而故意为之的情形,即有意误解,通常被称为(刻意)曲解。(四)误解与曲解在探讨误解问题时,不少学者会顺便提及它与曲解的关系,例如,Tzanne将误解分为无意误解和刻意曲解,从而视刻意曲解为误解的一种类型。孙亚认为,如果用标记论的观点来看,刻意曲解是误解的有标记形式而无意误解是无标记形式或默认形式。16这里所讲的标记形式,实际上就是指曲解的刻意性或者意图性,而无标记形式或默认形式就是指无意性。对此,何自然、申智奇进行过非常细致地划分,指出与误解相比,刻意曲解有以下特性17:第一,刻意曲解是在正确理解

12、对方话语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二,刻意曲解强调了说话人的意向性,即,说话人在充分理解对方话语基础上,故意歪曲对方的意思,是说话人对语言调控的过程。第三,说话人以刻意曲解作为一种交际策略,达到某个交际目的。在以往的研究中,除了像Tzanne、孙亚一样,视刻意曲解是误解的一种类型外,也有不少学者只是关注误解的无意性,而视误解与曲解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现象,这可详见宗世海、张少云等的研究。但不管持哪一种看法,都不可否认的是:刻意性是区分误解和曲解的重要标准。(五)误解范围的划界在对误解与交际失误、理解、不解及曲解的关系进行分析后,可以将误解概念所涉的范围归结为两点:第一,关于误解的归属问题。首先,误解不等于

13、交际失误,但属于交际失误,是引发交际失误的主要因素。其次,误解不等于不解。从客观角度看,理解不存在正确和错误之分,而一旦交际者从主观的角度去看,那么就会存在错误理解(误解)与不全面理解(不解)。其中,不解是指理解有困难、理解的中断,与误解之间不能划等号。最后,误解不包含曲解。误解是无法事先预料的、无意中的话语理解错误现象,与曲解的刻意性不同。第二,误解所处的层面问题。亦即是,理解、误解、不解及交际失误在信息传递和接收过程中的互动和交互关系。它们之间所存在的联系可能是连续循环的,也有可能是相互交叉的,甚至是在任何方向上都有着联系的可能性。二、误解的代表性定义关于误解的代表性定义,国内学者宗世海、

14、张少云、朱晓姝等都进行过相关归纳。在他们归纳的基础上,下面就前人所下的代表性定义进行简要的概括:(1)Grimshaw(1980):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听话人确实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理解,但是这个理解与说话人意欲表达的意思不相吻合。18(2)Milroy(1984):说话人与听话人对特定话语的语义分析存在不一致的现象。19(3)Humphreys-Jones(1986):产生于说话者意欲表达的内容与听话人认为已经表达的内容存在差异而导致交际失败的情况。20(4)McTear(1987):广义上指人们之间的任何沟通受阻的情况,可以指小到夫妻间的沟通不畅,大到工作单位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问题。狭义上指

15、信息交换过程中产生的讲话者与听话者之间在意义磋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分为两类输入失败和模式失败:输入失败常常是局部的,源于对一个词或词组的听入、词汇或句法上的问题;而模式失败出现在听话者不能把所听到的信息同化到听话者所希望的连贯模式。21(5)Miller(1994):从语用的角度而言,是指一些交际者作了与另一些交际者不同的情景判断的情形。22(6)Yus(1998):具有双层含义,一是听话人未能从说话人在语境的可能的解释中选取正确的解释;二是听话人未能最佳地处理那些言语或非言语的语境信息,这些信息传递时并没有事先的意图。23(7)Weigand(1999):“标准”误解的构成特征:是一种与说话人意欲交际的内容部分或完全偏离的理解现象;作为一种理解形式,它指称意义或话语的另一面,体现属于听话人的认知现象;听话人并没有意识到误解的行为;误解通常在会话过程中得到修正,因为它不是自发的、独立的单位,而是会话交际的一部分。24(8)Bazzanella(1999): 属于理解过程的一种内在形式,需要在言语互动中加以调控和协商。误解不应看作两级对立(a polar process),而是处于“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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