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

上传人:给**** 文档编号:179759629 上传时间:2021-04-1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8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及对策通过前一段时间在十堰基地各个施工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工程消防验收检查的情况来看,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问题,现利用这个机会提出来和大家一块讨论。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建筑越来越多,如东风公司十堰基地汽车产能扩大,几个万亩工业园的新工厂建设如雨后春笋;东风教育分局几十所教学楼的改建工程;各单位许多出租房用作公共场所的装修工程;东风公司房地产公司多处住宅楼的建设工地等等。可见建筑工地、装修工程与日聚增,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也广泛的应用于现代建筑中,建筑施工现场随之出现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

2、患,如不清楚的认识或者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一、施工现场临时性滋生诸多弊端。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由于施工现场局限性强,人员多,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并且这些建筑大都具有临时性,而且都是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还有一些职工宿舍与工厂的重点部位相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还有的职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2、易燃、可燃材料多,不

3、及时清理,增大火灾载荷。一些建筑企业雇佣外来民工,吃住在工地,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多数为可燃的,无形中大幅度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尤其是因施工需要,有的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的安全防护物,保温材料,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库房十分简易,一旦发生火灾,造成迅速燃烧,快速蔓延。3、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差。一是一些建筑工地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或者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二是没有固定的消防水源或者没有增设临时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可燃建筑材料(如五一期间,某建筑已建五层,工地将施工的使用过建筑木材和废弃的保温

4、材料堆放在在建建筑一楼,没有及时清理,突发火灾,因消防队扑救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假设这起火灾消防车因路上堵车没有及时赶到,而五一期间十堰市正好检修主水管道停水,如果火灾蔓延将堆放的木材全部烧完,肯定影响建筑的主体结构,必将造成重大的损失。);四是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五是在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和设置危险物品库房。4、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二、施工现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

5、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一切都是建设单位的事,根本与自己无关,消防部门不应该管,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施工单位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而个别的工地连消防安全制度也没有,更谈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

6、,施工负责人只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突出表现在:1、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2、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施工期间,经常使用电焊、气焊,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特别是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不计后果。3、施工单位忽略烟头点火源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可燃、易燃物

7、较多,并且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火灾危险等地方,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4、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同时民工食堂大部分临时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遇到明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5、忽视意外火灾。这种火灾是由于不能预见或忽视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发生民工私仇、泄愤等放火案件火灾。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和防范对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和对策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

8、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

9、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10、,最后经审定稿。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本规范2011年6月6日发布,2011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

11、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3、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4、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

12、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5、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7、

13、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