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之钝器损伤(古柏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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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钝器损伤 钝器伤(blunt force injury or blunt instrument injury)是由钝器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机械性损伤。由于钝器种类繁多,因此造成的损伤形态多种多样。钝器伤有擦伤、挫伤、挫裂创、骨折、内部器官破裂或肢体断离等。其中以擦伤、挫伤和挫裂创最多见。挫伤常与擦伤并存,挫裂创皆伴有擦伤和挫伤。钝器伤致死者多见于他杀案件,有人统计他杀案中钝器伤占28.0%,自杀案件中占9.8%。钝器伤亦见于交通事故、坠落和挤压等情况。 最常见的钝器为棍棒、斧锤、砖石,其次为徒手伤及其他。国内有人统计3 132例机械性损伤,棍棒伤占38.8%,砖石伤占15.8%,斧锤类占14.5%

2、,锄镐类4.8%,其他20.4%;另一统计2 739例钝器伤,棍棒占40.99%,斧锤类占15.39%,砖石类占16.93%,锄镐类占9.41%,其他占17.25%。徒手伤 徒手伤(bare-hands injury)是指行为人用身体的某一部位作为致伤工具造成的损伤,常见于事先无准备或无工具利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案件,如纠纷斗殴、虐待、强奸等案件。徒手伤占钝器伤的比例超过60%。多用手、脚,亦可用肘部、膝部、牙齿及头部等部位形成。损伤轻者可致表皮剥脱、挫伤、挫裂创,重者可致局部组织缺失、骨折、内脏损伤,甚至死亡。有时,作用于颈、胸、腹、会阴部等敏感部位,轻微的外力亦会引起神经反射或诱发潜在疾病发作

3、而死亡。(一)手所致的损伤 用手抓、扼压、捂及掌击、拳击可形成多种损伤,重者可致死亡。1抓痕(scratch) 抓痕是指甲掠过并使皮肤表层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几条平行的沟状痕,或两者并存。若为扇形抓痕,则起始端较宽且深,尾端逐渐变浅变细;平行抓痕每条痕迹有一定宽度,多为0.20.5cm,检验时可见细小和未脱落的游离皮瓣存在。一般斗殴时,多分布在面部、颈部及上肢等处;扼颈时,指甲掐痕或抓痕多分布在颈前两侧;强奸案中,抓痕多分布在受害人的外阴部、手腕、两乳部或股内侧等部位。在法医学实践中,除应仔细检查死者尸体上的抓痕外,尚需考虑死者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身体上形成抓痕,故应注意检查死者甲缝有无血迹和细

4、小皮瓣,以及手上附着的毛发等物,并注意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 被害人在搏斗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形成的抓伤,多在面部、手部及其他暴露部位,观察分析其分布、形态和形成的时间、过程,往往可以成为审讯中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有力证据。2 手指伤 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压迫身体表面一段时间(特别是颈部),受伤部位皮肤可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状表皮剥脱,多分布在颈前两侧(彩图4-1)。右利手扼颈时,典型者在颈前右侧形成一个稍大的类圆形皮下出血,左侧可形成24个稍小的类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左利手时则相反。如被害人反抗明显,则挫伤数目及形态可有显著变化,可呈条形或融合成片状皮下出血。

5、深部软组织可有广泛性出血,甚至有舌骨、甲状软骨骨折。3 掌击伤 掌击伤(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击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多见于伤害案件,主要攻击部位为头面部。损伤较轻者或有头发、衣物衬垫时,肉眼检查可无明显改变;重者可见较大面积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典型者可检见与手掌外形相似的皮下出血。如击中耳部,有时可造成鼓膜穿孔;击中眼部,可造成眼部钝性损伤。有时较大的力量可造成头部剧烈旋转而引起颈椎错位、骨折或脑损伤。有的以手掌的侧面“砍击”颈部或头部,重者可以致死亡。4 拳击伤 拳击伤(injury by fist)是指拳头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拳击时常以食、中、环、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指掌

6、关节的背侧作为打击面,作用力较集中。其损伤程度取决于打击时的拳速、体力及受害人身体状况和受伤部位。站立体位时,多伤及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及双上肢。由于拳头为不规则形状,体表常见不规则形擦伤、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由于拳头表面有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被覆,因此打击在人体较柔软的部位,如腹部、胸部、四肢肌肉较厚部位,常不在受伤部位外表皮肤上留下损伤征象。尤其当穿有较厚衣着时,有时留下外伤,程度也很轻,如擦伤和挫伤,不大可能形成挫裂创。但受伤部位内部的器官则可能因受拳击而发生破裂、出血,甚至因此而死亡。拳击只有发生在有骨质衬垫,且外表皮肤等软组织较薄的部位,如颅顶、额部、眼眶,才有可能导致受伤处

7、皮肤裂开而形成挫裂创。即使这样,上述部位受拳击时,除非拳击的力量相当大,大多数情况下,也仅在受伤局部形成擦伤和挫伤。同样,受伤局部的内部器官如脑、眼球可能受伤程度比外表皮肤损伤重。 拳击下颌部时,打击力可经下颌骨传导致脑部而引起脑损伤的严重后果。拳击胸部时,可引起肋骨骨折、肺挫裂伤甚至造成心脏震荡而死亡。拳击左季肋部或左背部时,可引起脾破裂。拳击身体某些敏感部位如上腹部、喉头、心前区、外阴部,外表甚至内部可无明显形态学改变,但可引起严重的功能障碍,如疼痛性休克、神经反射性心脏停搏等。5 手造成的其他损伤 用手掌捂住口、鼻可引起窒息,在口鼻部皮肤以及唇、相当于牙列咬合部的颊粘膜可形成损伤,表现为

8、粘膜破损、出血;也可形成牙龈出血,牙齿可有松动、脱落。在法医学检案中,对于被害人是体弱者、小孩、妇女或老人窒息死亡的案例,应特别注意检验这些部位。 用手强力扭动他人上肢可造成关节脱位,甚至长骨骨折;扭曲手指,可造成指间关节脱位甚至指骨骨折。(二)足所致损伤1足踢伤 足踢伤(kicking)多见于人体下部,如双下肢、会阴部、臀部、腰腹部,如被害人处于蹲位,坐位或卧位,则可见于身体任何部位。损伤性状及程度与被害人穿着、加害人脚上是否穿鞋、鞋的质地、作用力大小及作用部位等有关。除了因足踢时外伤作用力一般较拳击时为重,致伤作用面也较拳击时大,因而足踢伤的损伤程度多较拳击伤为重,较易造成受伤部位的骨折或

9、内脏损伤,其他特点与拳击伤类似,如所穿鞋较硬,有时能在受伤部位形成部分反映鞋尖形状的擦伤和挫伤。小孩、老人、体弱者遭受足踢伤,其后果常较一般人为重,因而致死的并不少见。2 足踩伤 加害人亦可用足踩伤对方。站位时多踩伤脚及小腿;卧位时,则可踩伤身体任何部位,轻者可致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骨折,内脏破裂、穿孔。检验时在衣物及皮肤上可见尘土鞋印,在平坦的皮肤上还可出现与鞋底花纹图案类似的皮下出血。其他与上述足踢伤相似。(三)肘、膝、头所致的损伤1 肘击伤 肘击伤多在受伤局部形成类园形皮下出血,重者可致肋骨、颅骨骨折、腹腔脏器破裂或穿孔。与拳击伤类似。如以肘部屈曲压迫颈部,也可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10、死者颈部外表可无明显损伤。2 膝部致伤 膝部顶撞多伤及会阴部及腹部,可形成类圆形皮下出血,但更常见的是受伤局部并无外伤征象。顶撞胸部可致肋骨骨折;作用于腹部可致腹腔脏器破裂、穿孔;作用于会阴部可能造成疼痛性休克、死亡。一案例中,罪犯以左上肢抱住被害人头部,用右膝顶撞会阴部,致被害人很快死亡。尸检见阴囊皮肤挫伤并伴有阴囊积血,系因会阴部受损伤致疼痛性和神经反射性休克死亡。 他杀扼颈、勒颈时,亦可因用手、肘、膝部压迫被害人胸部而造成相应部位皮肤擦伤、皮下及肌肉组织出血,以及肋骨骨折、胸骨骨折。3 头撞击伤 以头撞击他人头面部可致头面部软组织、五官甚至脑损伤。撞击胸部可致肋骨骨折、肺挫裂伤甚至心脏震

11、荡死亡。撞击腹部可致腹腔脏器破裂穿孔。由于头撞击造成的损伤缺少特征性,故较难认定,应结合受伤史、损伤检验及用来撞击的头部是否有损伤等情况综合判断。也有人(多为被在押监管人员)用头撞墙、柱或地面而受伤或死亡的,可见额部不规则擦伤、血肿、挫裂创,较少造成颅骨骨折,但可发生颅内出血或脑挫伤。(四)咬伤 咬伤(bite mark)是指人或动物的上下颌牙齿咬合所致的损伤,在攻击和防御时均可形成。由于人体牙弓形态、牙的排列和疏密以及生理、病理变化的不同,加之又会有牙的修复、脱落等变化的影响,所以牙的咬痕具有良好的个体特异性。1 咬伤的特点 轻微的咬痕仅在皮肤上留下轻微的痕迹,并很快消失;稍重的咬痕形成皮下

12、出血伴有擦伤;更重的咬伤使皮肤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形成挫裂创甚至组织器官缺损,创缘不整齐。较多见的是以对称的半弧形几个牙印构成圆形或椭圆形的咬痕,常见于面颊、肩部、乳房。在手指及其他突出部位,如乳头、鼻、耳等,咬痕可呈基本对称地分布在对应的两侧面上,上、下颌牙形成的咬痕不融合;严重者组织或器官部分缺失。 不同部位的牙及牙列形成的咬痕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上颌牙咬痕较下颌的大而长,且损伤也重;上颌牙排列较下颌牙松散,上颌中切牙牙冠较大,切面较薄较直,形成相对较长的 “一”形咬痕;下颌中切牙牙冠较小,切面亦薄、直,长度仅为上颌中切牙2/3,形成相对较短的“一”形咬痕。尖牙切缘部较尖,反映在咬痕上为

13、一牙尖印。双尖牙形成颊面、舌面两个牙尖印。磨牙有45个牙尖印,呈方形分布。但通常磨牙较少形成咬痕。2 咬伤的固定、提取 发现有咬伤,要及时对咬痕进行检验、固定及提取,因有的咬痕很快会变形或消失。 首先要提取咬痕表面的唾液斑,备做物证检验、个体认定。隔衣物形成的咬伤,应用紫外光检查衣物上有无唾液斑或其他肉眼不能见的痕迹。其次是加比例尺对咬痕进行拍照固定,对于曲面皮肤上的咬痕,应采取立体拍照。再次是用石膏液采集咬痕印,并翻模还原。如为尸体上咬痕,还应取下相应部位皮肤,用10%福尔马林液固定保存。最后,如发现嫌疑人,用甲藻酸盐、橡胶等采取嫌疑人牙模型,以供比对。咬痕的比对,先要确定咬痕的方位、颌的类

14、型与牙位以及咬痕特征,再与嫌疑人牙模进行各方面比对、分析,从而做出认定或否定的结论。棍棒伤 棍棒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称棍棒伤(injury by bludgeon)。根据棍棒外形不同可分为圆柱形、扁圆柱形、方柱形及不规则形等,根据质地不同可分为木质、金属、竹藤及胶塑等。因其具有获取容易、便于携带和挥动、打击力强等特点,是案件中较常见的致伤物。长度一般为90120cm、直径为45cm、重量为0.71.5kg的棍棒,使用起来方便称手且便于携带,较多地被使用。棍棒的基本形态具有一个长条形的棒体和两个棒端,常见以棒体打击为多,受伤部位以头部为多,躯干、四肢次之。(一) 圆柱形棍棒伤 由于圆柱形棍棒表面是

15、个外突的圆弧形,打击在人体上时只有部分接触,且各部位的压强也不同,因而形成的损伤有其特征性。一般较易形成的是长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木质棍棒表面不平滑时,可在打击范围内出现孤岛状表皮剥脱,铁质棍棒形成的表皮剥脱较重,在打击范围内多有条状表皮剥脱出现。若快速、重力打击在平坦且软组织较丰满部位,可出现“中空性皮内、皮下出血”,中空区的宽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径,尤其是木、竹质圆柱形棍棒更易形成。若打击在头,因颅骨衬垫及头皮血管丰富、脆性大,易出现头皮挫裂创,两侧创缘均会出现“镶边”样挫伤带(彩图4-2);垂直打击时,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一致;

16、偏击时,用力方向一侧(即棍棒运行方向与头部夹角小于90度一侧)的挫伤带窄于对侧的挫伤带。创腔内可见致伤物表面带有的木屑或树皮、铁锈、油污等附着物,检案时应注意提取,备做实验室检验。创角可形成撕裂。另外,头皮及皮下组织易被挫裂或挫碎,帽状腱膜与颅骨分离可形成口小底大的条形囊状创腔。棍棒端部戳击时,形成垂直于长轴的弧形挫裂创。棒体打击力量较大时会导致颅骨骨折,轻者为线形骨折,重者形成“舟状” 凹陷性骨折。木质棍棒多形成线形骨折,铁质棍棒多形成凹陷性骨折,周围常伴有嵌压性小骨裂。多次打击形成粉碎性骨折。用棍棒端部戳击时,出现相同直径的圆形皮内、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颅骨洞穿性骨折。 (二)方柱形棍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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