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744842 上传时间:2017-07-12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3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3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采 购 人: 云 南 省 玉 溪 市 人 民 医 院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5 年 1 月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5 号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7第五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32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3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

2、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5 号2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二、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2.2 项目名称: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2.3 招标内容:择 优 选 择 不 少 于 3 家 施 工 单 位 参 与 云 南 省 玉 溪 市 人 民 医 院 10 万 元 以内 的 零 星 修 缮 工 程 。2.4 资格有效期:3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 施工内容

3、: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实际需要,对建筑物进行零星修缮等,每年的修缮费用约 45 万元。三、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3.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3.2 拟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3.3 拟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人事部门考核、评审通过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或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3.4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修缮工程。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一家企业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及阅历、业绩资料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阅历、业绩资料复印件;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原件) ;7、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8、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法定公

5、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在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购买招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5 号3标文件。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 U 盘。5.3 投递标书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可采用电汇或转帐,电汇请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玉

6、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李棋支行金家边分理处帐号:610000 9648 19501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4 日 8:009:00。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 月 4 日 9:00,地点: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 。6.3 开标时间:2015 年 2 月 4 日 09 时 0 分。6.4 开标地点: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盖章):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曹玲仙联系电话:0877-2025013传 真:0877-2027007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邮政编码:653100 2015 年 1 月 15 日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8、5 号4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5 号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采购人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 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招标编号 YXCYCG20150022.1 项目名称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4.1 招标内容 择优选择 3 家施工单位参与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零星修缮工程4.2 资格有效期 以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为准5.1 投标人资格 同第一章“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5.4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4.1.1 商务文件 详见“一、总 则”中相关部分14.1.2 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详见“一、总 则”中相关部分18.1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9.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 20.1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 电 汇 、 汇 票 、 支 票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人 民 币 1 万元。2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 年 2 月 4 日 9:00地点: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玉溪市诚誉

10、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26.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3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以备查验(原件查验后退还):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6、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 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YXCYCG2015002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8772025013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

11、康井路 5 号6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拒绝,责任自负。一、总 则1. 采购人及 招 标 编 号 :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 目 名 称 :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金来源:自筹4. 招标内容4.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本项目资格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合格的投标人:5.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5.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3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

12、全部责任与义务。5.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能承诺提供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服务。6. 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6.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云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规定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9000 元,由资格入围单位承担。7.书面答疑、电话咨询及质疑7.1 招标文件书面答疑: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要求,如须要书面答疑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到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十五日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书面答疑部门: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 传真:0877-20270077.2 质疑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提出质疑。受理质疑部门: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塔区康井路 5 号综合楼二楼)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入围招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