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庭共同进行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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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校与家庭共同进行法制教育活动方案活动目的:让家长了解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负的法律责任,明白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掌握好一些法制教育的方法。活动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活动地点:阶梯室(有电教评台)参加人员: 主持人(级长) 、主讲人(政教主任或法制副校长或邀请嘉宾) 、全体学生家长(分班坐) 、全体教师和学校行政领导活动形式:小品表演、个案分析,小组讨论,主讲人与家长互动活动过程:(共 100 分钟)1、 主持人:致欢迎词,介绍嘉宾和学校领导,抛出主题。 (3 分钟)2、 音像播放(5 分钟):一边播放少教所中少年犯生活片断,一边播放歌曲心声:高墙内春秋几度,墙外可盼,泪水染白发

2、。跌入激流,几番沉浮,不能自拔,狂风暴雨,摧折了未放的花。高墙内春风吹拂,墙外可见,枯枝发新芽。2、 、 、 、 、 、 、 。3、小品表演(10 分钟):由于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一个八年级的原本品学兼优的学生逐步变成无心向学,沉迷网吧,夜不归宿,结识了不良分子,最终走上违法之路,花季少年身陷囹圄,赔上青春与前程。发人深省。4、 展示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家长就以上少年犯违法犯罪案例进行分组讨论、分析(班主任协助完成) 。 (20 分钟)5、 就造成少年违法犯罪原因中,家庭教育在哪方面出了问题?让家长代表发表意见,主讲人点评。 (主持人协助完成) (15 分钟)6、主讲人围绕以便下几方面与学生家长进

3、行互动交流:(45 分钟)(1)家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2)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3)目前家庭教育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现状和误区。(4)家庭应如何进开展法制教育7、主持人:致感谢词,宣布活动结束。 (2 分钟)附家长会资料:一、 少年违法犯罪案例31、 令人震惊的犯罪现场2006 年 2 月 20 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通报了一起已侦破的杀人碎尸案:该区一名 17 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很快,警方侦破并抓获了 5 名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 5 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 18 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据犯罪嫌疑人阿洁交代,她认为被害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并对

4、此一直怀恨在心,曾对其实施报复未果。2006 年 2 月 17 日晚,阿洁伙同其他 4 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事后,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犯罪嫌疑人小华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 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一起命案,毁了 6 个孩子,也撕裂了 6 个家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 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 16 周岁,最大的也不到 19 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 18 周岁。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

5、会杀人?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冷血少年?据了解,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挑起事端的阿洁成长于单亲家庭,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华,1988 年出生,萧4山某技校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强,1987 年出生,初中毕业,在某驾校学了一年后辍学,在小华家的小吃店做厨师,和小华是恋人关系;小静,1990 年出生,父母离异,初中一直辍学;小玲目前是高三学生。案发当天,小华父亲在一楼做家务,听到楼上有大响动,也看到了几个孩子匆忙进出,但误以为孩子们在搬家,一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掩面痛哭。2、令人痛惜的相似事实案例一:广东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都是外公照顾,一天,他向外公借钱不成,于是趁着没人溜入外公卧室想“拿”

6、一点,没想到被外公发现,于是他就杀死了外公并将其碎尸,一切弄“妥当”之后,安然回学校继续上课。案例二:某市一男孩,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平时都是年迈的爷爷照顾生活。因盗窃被捕入狱,但出狱后仍旧习不改并再次入狱,年迈的爷爷在去监狱探望他的途中不幸去世。监狱的警官说这个男孩在监狱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觉得自己对不起爷爷。案例三:15 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5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

7、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案例四:小王从湖南到浙江来打工,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是因为家境贫困,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他只身来到浙江,找了好几份工作,都不合适。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稍微好点的,又拿不到工资。在同伴的带领下,他拿着凶器向路人伸出了手案件五:菲菲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有了钱后的父亲却抛弃了她们母女。母亲为了菲菲上学四处打工,母女二人经常为生活的艰难抱头痛哭。一天,菲菲看见一辆停着的摩托车车筐里有个皮包,她想包里一定有钱,有了钱就可以减轻母亲的负担,她看四处没人就第一次伸出了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二、家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法,是

8、一个社会的行为规范。孩子必须从小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才能在成长过程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健康成长。目前,国内的学校教育越来越重视有关课程的普及,但是要在中小学生心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单靠学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志6就是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结合终身教育,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要进行这个教育。 ”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说:“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

9、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 ”由此看来,法制教育同样是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三、家庭教育亟待“普法”和各种对教育的投入相比,似乎很少有家长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一项针对八年级学生和家长的调查表明:90%以上的家长不懂法或“只懂一点” ,有一多半的家长认为孩子不会出事或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未成年人家庭法制教育课题组的专家认为,苍白的家庭法制教育现状,令人深感焦虑不安。曾有部门随机抽取某市 34 所样本学校进行问卷调查(包括学生和学生家长) ,这些学校兼顾城镇、农村、城区以及优秀、一般、较薄弱学校。通过调查发现,“稍微懂一点”和“不了解”法律知识的家长占 9

10、1.2%。至于是否要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有 53.4%的家长认为孩子不会出事,这一项中,优等生的家长所占比例最高,为62.6%。有 12.9%的家长觉得“顾不过来” ,有 10.2%的家长7认为孩子会自然守法。还有 9.7%的家长表示,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做。值得注意的是,在“学生遇到问题后所采取的态度”一项调查中,有 10%左右的学生会忍气吞声了事,而不是寻求法律帮助。 “自己想办法报复”和“用同样方法对付别人”也占 10%的比例。家长对法制教育漠不关心,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要求却很强烈。有 90.5%的学生希望“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有 16.6%的学生能主动地从“书本、影视节目”中及“社会上”获得

11、法律知识。而且,调查学生们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有 50%以上是听教师讲的,来自家长的一般只占 13.6%。有专家认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如何,将决定着 21 世纪中国社会面貌,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家长的普法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四、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一)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初中教育属义务教育性质,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他有监护能力和监护系件的人承

12、担监护责任,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8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l、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

13、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二)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 ,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对家庭保护家长的义务和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9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14、,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十条:父母或者共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三)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共有十条,其中与“法制教育”有关的

15、内容有五条10第二条: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第六条: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第七、第八条;要求家长以身作则,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第十条: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以上五条“规范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家长也明知是应该这样去执行,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做到。不少家长如能将自己平日对孩子的教育情况(言语、行动)与以上法规、义务、责任相对照,不难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违反了规范,并未能

16、尽到自己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布下了三道防线:学校防线、家庭防线、社会防线,明确了学校和家庭的直接责任,强调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家庭应当教育孩子不得吸烟、酗酒,不得让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放任11不管、迫使其离冢出走,放弃监护职责,也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等。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孩子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九条)和严重不良行为(九条)的或者让不满 16 周岁的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他们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或者立即改正。以上谈的是六部法规中与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的义务、责任的有关内容。概括起来说,家长“以法尽责”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家长应当以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家长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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