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空间总体配置要求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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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空间总体配置要求对厂区范围内的车间、仓库、运输线路、管道及其他建筑物进行空间总体配置,主要是为了把整个企业作为一个系统,根据厂区地形和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企业内各建筑物的位置,以实现企业的正常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工厂总平面布置的目标是:单一的流向,最短的距离,最大的利用空间,满足生产、运输、动力、环保、安全及建筑工程的经济、美观和实用等多方面要求。工厂的布置要求见表1-1。表1-1 工厂布置整体要求表要求具体实施生产过程的要求将辅助车间、仓库尽可能布置在接近其所服务的主要车间。按照生产性质、工艺流程、动力需要、货运方向和人行线路等要求,把一些同类车间和设施布置在同一区域运输

2、的要求使货物运转线路尽可能为直线,运输距离最短,并减少运输线路和工程管道的交叉点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的要求尽量选择平地布置,并符合气候条件建筑经济要求尽可能避免建筑大量小型厂房防火、通风、采光、绿化等要求要配置各种消防器材,并做好绿化和环保工作企业远景发展的要求符合长久、持续的生产经营需求2.厂区平面布置的要求(1)按功能分区,合理地确定通道宽度,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2)工业企业总平面的分区应按照:厂区内设置行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生产区内设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的原则布置。产生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在生产区内除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不得设置非生产用房。(3)总平面布置的预

3、留发展用地要求如下。 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近、远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布置应集中、紧凑、合理,并应与远期工程合理衔接。 远期工程用地宜预留在厂区外,只有当近、远期工程建设施工期间隔很短,或远期工程和近期工程在生产工艺、运输要求等方面密切联系、不宜分开时,方可预留在厂区内。其预留发展用地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4)厂区通道宽度要求如下。 通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 铁路、道路与带式输送机通廊等工业运输线路的布置要求。 各种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 绿化布置的要求。 施工、安装与检修的要求。 竖向设计的要求。 预留发展用地的要求。(5)在满足

4、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将产生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冷、热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卫生防护绿化带。(6)生产区的选择 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浓度低和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应位于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散发有害物和产生有害因素的车间,应位于相邻车间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厂前区和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及体育场所等)应位于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将辅助生产区布置在厂前区和生活区之间。(7)厂房建筑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相邻两个建筑物的间距一般不得小于

5、较高建筑物的高度。需高温、热加工、有特殊加工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8)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时,改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在建筑物的高层完成,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空气。(9)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装在多层厂房内,则应选择在厂房的底层安装。对振幅大、功率大的生产设备应采取隔振措施。(10)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联合多层布置。(1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独立设置,并应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厂房。(12)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及厂房与库房的

6、防火间距,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生产设施布置安全要求(1)大型建筑物、构筑物、重型设备和生产装置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强的地段。对较大、较深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应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地段。(2)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并应布置在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洁净厂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规定。(3)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避免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布置形式。产生高温

7、的生产设施的长轴,应布置在与夏季盛行风向垂直或呈不小于45交角的地段。(4)产生强烈振动的生产设施,应避开对防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其与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的防振间距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5)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其周围应布置对噪声敏感度不高、高大、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堆场等,其与相邻设施的防噪声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6)需要大宗原料、燃料的生产设施,应与其原料、燃料的储存及加工辅助设施靠近布置,并应位于上述辅助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7)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操作及疏散便利,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尽量避开厂房的梁、柱等承重构件布置。(9)有防潮、防水雾要求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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