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上传人:庄** 文档编号:172509516 上传时间:2021-03-09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38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选]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2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 行)目 录第一章提出行的处理22一、受理支票的处理22二、发起支票影像信息的处理24三、收到小额支付系统支票业务回执的处理26四、逾期未收到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回执的处理28第二章票据交换所的处理28一、提出行票据交换所的处理28二、提入行票据交换所的处理30第三章分中心和总中心的处理30一、提出行分中心的处理30二、总中心的处理30三、提入行分中心的处理31第四章提入行的处理31一、出售支票的处理31二、接收支票业务的处理31三、核验支票的处理32四、发起回执的处理33第五章日终及年终处理34一、日切处理34二、日终处理34三、年终处理36第六章业务止

2、付的处理36一、提出行和票据交换所发出止付申请的处理36二、分中心、总中心接收和转发止付申请的处理37三、提入行和票据交换所的处理37四、分中心、总中心接收和转发止付应答的处理38五、票据交换所和提出行收到止付应答的处理38六、止付业务信息的统计监测38第七章查询查复的处理38一、查询行和票据交换所发出查询的处理39二、分中心、总中心接收和转发查询的处理39三、查复行和票据交换所发起查复的处理39四、分中心、总中心接收和转发查复的处理40五、查询行和票据交换所接收查复的处理40六、查询查复信息的保管40七、查询查复信息的统计监测40第八章业务收费的处理41一、计费对象41二、计费范围41三、计

3、费标准41四、计费流程43五、收费流程44六、销户计费处理流程44第九章信息安全管理44一、数字证书的管理44二、数字签名和验证45第十章差错异常的处理45一、业务状态更新通知报文丢失的处理45二、影像交换系统日切通知丢失的处理46三、支票业务核对报文丢失的处理46四、数字签名验证失败的处理46第十一章系统停运和启运的处理47一、系统停运日期的设置47二、总中心停运和启运的处理47三、分中心停运和启运的处理48第一章 提出行的处理一、受理支票的处理(一)凭证审查。持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1支票票面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2支票金额是否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影

4、像支票业务的金额上限;3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是否为远期支票;4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5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6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7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8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加盖骑缝章;9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二)回单退还。提示付款的支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开户银行应拒绝受理。1未记载银行机构

5、代码;2支票金额超过规定上限;3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4支票凭证不真实;5超过提示付款期;6远期支票;7持票人未在本行开户;8签章不符合规定;9大、小写金额不符;10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记载不全; 11不得更改事项更改或可更改事项未按规定更改;12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的支票已背书转让;13背书不连续;14使用粘单未按规定加盖骑缝章;15持票人未作委托收款背书;16背书不符合规定;17出票日期使用小写数字填写;18因票面污损导致必须记载事项无法辨认;19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他拒绝受理事项。对拒绝受理的支票,持票人开户银行应制作一式二联拒绝受理通知书(见附1),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连

6、同支票和进账单一并退持票人,一联留存,定期归档。凭证审查无误的,在第一联进账单上签章后作为回单退还给持票人,在第二联进账单上加盖“收妥后入账”的戳记。二、发起支票影像信息的处理(一)分散接入模式提出行的处理。1不具备影像采集条件提出行的处理。分散接入影像交换系统、且不具备影像采集条件的提出行对审核无误的支票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1)在支票规定区域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见附2);(2)编制提出支票清单(见附3);(3)登记提出支票业务登记簿;(4)专夹保管二、三联进账单;(5)按规定及时将提出支票清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当地票据交换所;(6)收到票据交换所采集影像后返回的支票,与进账单匹配,一并专夹保

7、管。2具备影像采集条件提出行的处理。分散接入影像交换系统、且具备影像采集条件的提出行,对审核无误的支票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1)在支票规定区域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2)采集支票影像。如实物支票未附粘单的,影像信息包括支票的正反两面;如实物支票附粘单的,影像信息包括支票的正面和最后一手委托收款背书的粘单。(3)通过本行行内系统或专用外挂软件录入、复核支票电子清算信息,其中“票据号码”项仅录入实物支票号码后8位,收款人和付款人名称应与票面记载一致。(4)将电子清算信息与影像信息匹配无误后,按照规定格式组成支票影像业务报文,经数字签名后转存磁介质。(5)编制或通过专用外挂软件打印提出支票清单。(6)

8、登记提出支票业务登记簿。(7)将支票和进账单配对专夹保管。(8)按照规定的交换场次和交换时间将磁介质连同提出支票清单一并送交票据交换所。(二)集中接入模式提出行的处理。1直联方式提出行的处理。提出行采用集中接入直联方式的,对审核无误的支票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1)在支票规定区域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2)比照第二点第(一)项第2目中(2)的方法采集支票影像;(3)通过本行行内系统或专用外挂软件录入、复核支票电子清算信息,其中“票据号码”项仅录入实物支票号码后8位,收款人和付款人名称应与票面记载一致;(4)将电子清算信息与影像匹配无误后,登记支票业务登记簿,按规定格式生成支票影像业务报文,经数字签

9、名后,发送影像交换系统。2间联方式提出行的处理。提出行采用集中接入间联方式的,对审核无误的支票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1)在支票规定区域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2)比照第二点第(一)项第2目中(2)的方法采集支票影像;(3)通过本行行内系统或专用外挂软件录入、复核支票电子清算信息,其中“票据号码”项仅录入实物支票号码后8位,收款人和付款人名称应与票面记载一致;(4)将电子清算信息与影像匹配无误后,登记支票业务登记簿,按规定格式生成支票影像业务报文,经数字签名转存磁介质后,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客户端上传至前置机。三、收到小额支付系统支票业务回执的处理(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提出行的处理。小额支付系

10、统前置机收到城市处理中心(CCPC)发来的支票回执业务包,核验地方押无误后向CCPC返回确认信息,若核押错误,则做拒绝处理。对于采取直联方式接入小额支付系统的提出行,小额支付系统前置机(MBFE)将支票回执业务包直接发送至行内系统进行处理;采取间联方式接入小额支付系统的提出行根据接收到的支票回执业务包,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提交行内系统进行处理。1贷记持票人账户的处理。提出行行内系统对回执确认付款的,匹配并销记“提出支票业务登记簿”后,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借:待清算支付款项贷:存款户行内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MBFE打印的来账清单或来账凭证作为

11、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凭证,同时从专夹保管的支票和进账单中抽出已回执业务的进账单,第二联作来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持票人。专夹保管的支票定期归档,留存备查。2资金清算的处理。提出行行内系统收到已清算通知后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待清算支付款项3退票的处理。对拒绝付款的回执,提出行匹配并销记提出支票业务登记簿后,经行内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前置机客户端打印退票理由书(见附4)一式二联,一联加盖业务公章连同支票和进账单一并退还持票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一联留存归档。(二)中国人民银行(库)作为提出行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ABS、TBS系统接收CCPC发来的支票回执

12、业务包,核验地方押无误后,向CCPC返回收妥确认信息。若核押错误,则做拒绝处理。1贷记持票人账户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ABS、TBS接收CCPC发送的已清算通知,匹配并销记提出支票业务登记簿后,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库)户贷:科目户2退票的处理比照第三点第(一)项第3目进行处理。四、逾期未收到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回执的处理提出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支票业务回执的,应主动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向提入行发出查询;支票提示付款期届满仍未收到支票业务回执的,提出行可将实物支票退还持票人并办理签收登记。支票退还持票人后收到支票业务回执,回执确认付款的,按来账贷记收款人账户,并通知持票

13、人交回退还的支票;回执拒绝付款的,打印退票理由书交持票人。第二章 票据交换所的处理一、提出行票据交换所的处理(一)收到实物支票的处理。1支票交接的处理。票据交换所收到提出行提交的实物支票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1)支票交换包是否密封完好;(2)提出支票清单是否一式二联,提出行是否签章,内容是否齐全;(3)提出支票清单记载的张数与实物支票张数是否相符。审核无误的,票据交换所将提出支票清单一联签章后退提出行,另一联作为录入电子清算信息的依据。审核有误的,拒绝受理。2支票影像采集的处理。影像信息采集包括支票的正反两面;如实物支票附有粘单的,影像信息采集包括支票的正面和最后一手委托收款背书的粘单。

14、3支票影像信息生成的处理。票据交换所根据提出支票清单和实物支票,通过专用外挂软件录入、复核支票的电子清算信息,其中“票据号码”项仅录入实物支票号码后8位,收款人和付款人名称应与票面记载一致。无误后,按提出行行号、支票号码、金额、提入行行号、出票日期将电子清算信息和影像信息进行匹配,数字签名后按规定格式生成支票影像业务报文,通过前置机客户端上传前置机。4票据交换所前置机的处理。前置机对提出支票影像业务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对报文中的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检查和验证通过的,登记支票业务登记簿,发送分中心;检查和验证未通过的,则拒绝处理。业务处理完毕后打印提出业务清单一式二联。5返还提出支票的处理。票据交换所完成对提出支票业务的处理后,将一联提出业务清单签章后连同提出的实物支票装入票据专用包密封后返还提出行,并办妥交接手续。另一联提出业务清单与提出支票清单留存,定期归档。(二)收到磁介质文件的处理。票据交换所收到提出行提交的磁介质文件和一式二联提出支票清单,对磁介质文件进行病毒检查后上传前置机。磁介质文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提出行:1磁介质文件损坏或丢失;2磁介质文件合法性检查或数字签名验证失败。检查和验证通过的,登记支票业务登记簿,发送分中心。同时打印提出业务清单一式二联,与提出支票清单一并签章,一联提出业务清单与一联提出支票清单退提出行;另一联提出业务清单与一联提出支票业务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