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上传人:w****7 文档编号:170947565 上传时间:2021-03-0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10.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AO KE ER WANG LUO KE JI YOU XIAN GONG SI为美好的明天加油 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良辅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临沭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沭县实验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一、管理体制在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基教科)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导处主管、学籍管理员主办的管理体系。二、学籍管理(一)新生入学与注册1、根据规定,我校只招收驻城户口或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2、学校严格控制班额。

2、在现有人数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每班不超过45人。3、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要提供有效证件并经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我校建档就读,不能建档的劝其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4、学籍档案建立后原则上不予更名。(二)转学和借读1、转出。在校学生需转出的,应先到接收学校办好接收证明,然后学校给予办理转出证明等手续。转入外县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2、转入。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且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除有合法学籍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办理学籍转入手续:(1)持父母调令(只限军队安置、组织、人事等部门调动到县城工作的)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2)父母在县城经商且有连续一年以上的营业执

3、照(一方须是法定负责人)、税票(年税额须在3000元以上)和户口簿。(4)父母在县城有住房且有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和家庭户口簿。(5)对外来投资经商者其子女入学就读,按县委、县府有关政策办理手续。3、借出。因需暂外出借读的,学校予以保留学籍。借读学生在一个月内将借读证明交回学校,如不按规定办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该生学籍注销手续。(三)休学学生因病如需长期治疗,须经乡镇级以上医疗(含乡镇级)证明且药费必须在500元以上,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规定级别的医院证明,续

4、办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规定级别医院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学生死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注销学籍。(四)毕业学生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可以发给义务教育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应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校同意盖章后,发给学生。三、学籍信息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采用省教育厅监制的学籍管理系统。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四、在校生管理。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在校生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控辍家访记录,防止学生辍学。班级发生学生变动的,要及时上报学籍管理员,说明变动详细情况,并督促家长完善相关手续。凡是手续未完成的学生,各班级不得接收或安排转学。少年强,则国强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