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上传人:风****你 文档编号:168809319 上传时间:2021-02-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临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企业范围内各种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2.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2 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2.3 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打磨、喷沙、锤击(产生火花)对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2.4 生产装置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2.5 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2.6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2.7 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器设备。3 用火由安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

2、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火票,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火票,准许动火。4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动火。5 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5.1 用火监护人资格: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5.2 用火监护人的职责: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

3、现场。5.3 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告公司领导。6 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用火要认真进行化验分析,要有分析资料,将分析资料填入火票中,分析单附在火票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7 用火的基本原则7.1 凡在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半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7.2 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7.3 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一张火票只限一处,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7.4 进有限空间内部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 火票管理8.1 火票是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8.2 “用火票”存根应存盘管理,即谁审批谁存盘,以备查验8.3 用火票为三联,一联为用火人持有,二联为监火人持有,三联为审批部门存盘。8.4 火票保存期限为一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