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

上传人:tang****xu5 文档编号:167700893 上传时间:2021-02-1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法学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一、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的学说及评价陈兴良教授在刑法的价值构造一书 的前言中明确指出:刑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科 学。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困难的,因为对于科 学本身就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理解。然而,这 个问题的思考又是重要的, 因为它关乎刑法 作为一门学科的安身立命之本。笔者认为, 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就说明科学并非是一 个没有定数的存在,而是一个被反复证明而 不变的真理。刑法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其主 旨即在于刑法所规定的内容有其存在的价 值,这一价值一方面表现为统治阶级的需要, 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的需要。 这两种需要的 相互契合,不仅说明刑法存在必要性,也说 明刑法存在的必然性。 刑法

2、的这两方面属性 的存在将刑法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淋漓 尽致地表现出来。刑法学的基本范畴是刑法 学之中的一系列个别范畴的有机集合。个别范畴是刑法学体系的局部反映,因此,要研 究刑法学的基本范畴, 必须弄清刑法学的基 本体系所包含的内容。 而对于这一方面的问 题,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尚未达成共识。从刑法学术界研究的情况来看,关于刑 法学的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 刑事责任刑罚模式。这一观点认为,一个人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是行为人负刑 事责任的基础。刑事责任和定罪的含义是基 本一致的。犯罪刑事责任模式。认为犯 罪是刑事责任的前提,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 律后果,刑罚只是刑事责任的基本实现方式, 而

3、不是唯一的实现方式,刑罚与非刑罚处罚 方法一样,是刑事责任的下位概念。因此, 传统的犯罪刑罚的标准,应改为犯罪刑事责任的体系。犯罪 刑事责任刑罚模式。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刑事责 任是具有实在意义的独立实体,这意味着刑 事责任具有区别于犯罪和刑罚的独立性;刑事责任填补了罪和刑之间的空白,从而形成了一个解决犯罪问题的前后贯通,层层深化 的全面细致的线索,从而该观点认为罪一一 责一一刑的逻辑结构,应当成为处理案件的具体步骤和过程,成为刑法理论的基本体系。 刑事责任犯罪刑罚模式。这一观点认为刑事责任是刑法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 概念,没有刑事责任就没有犯罪,没有刑事 责任也就不应当受刑罚处罚,从这个意义上讲

4、,刑事责任是刑法的内在生命,因此刑事 责任理论在刑法学科中具有自己独立的地 位,而且对其他各方面的研究具有直接的指 导意义,是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罪刑关系中 心论模式,这是我国刑法学界少数专家的观 点。其基本设想是:以罪刑关系的基本原理 为经线,以罪刑关系的辩证运动为纬线,建 构成新的刑法学体系,这一体系打破传统的 犯罪论与刑罚论两大块格局, 在内容的排列 上更大程度地超越刑法条文体系,而服从于 罪刑关系辩证运动的内在逻辑。从以上对刑法学体系的研究观点来看, 他们对刑法学体系的不同见解,反映了他们 对刑法学基本范畴的认识也有所差异。第一种观点对刑法学体系的认识表明, 刑法学的 基本范畴有二,即刑

5、事责任和刑罚。其中刑 事责任是刑法学的基石范畴。第二种观点对刑法学体系的认识表明, 刑法学的基本范畴 有二,即犯罪和刑事责任,其中犯罪刑法学 的基石范畴。第三种观点对刑法学体系的认 识表明,刑法学的基本范畴有三,即犯罪、 刑事责任和刑罚,其中犯罪刑法学的基石范 畴。第四种观点对刑法学体系的认识表明, 刑法学的基本范畴有三,即刑事责任、犯罪 和刑罚其中刑事责任是刑法学的基石范畴。 第五种观点则打破常规,将罪刑关系的辩证 运动作为刑法学体系的基本内容,虽然此说 没有直接表明刑法学的基本范畴, 但就其研 究的中心内容而言,犯罪与刑罚的辩证运动 不仅构成了整个刑法学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刑法学的两大基石

6、范畴。二、笔者观点前述几种观点虽然都各有特色并各有 理由,但是作为刑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应当 是对刑法学所研究的各种具体范畴进行高 度抽象的产物,它在整个刑法体系中,不仅 应当具有奠基功能和凝聚功能,而且还应当 具有联结功能与整合功能。只有如此,我们 才能在浩如烟海的刑法学理论中找到其网上的网结。具体来说,刑法学的基本范畴应 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基本范畴涵盖内容的全面性。所谓 涵盖内容的全面性,是指作为刑法学的基本 范畴应当是对刑法学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 内容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作为刑法学的基 本范畴,就其研究的内容而言,应当全面地 反映该学科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应当有任何遗漏。在以往

7、的观念中,对刑法学所包 含的内容,一般仅将其限定于罪刑关系的范 围之列,认为犯罪与刑罚是刑法学所要研究 的全部内容。其实,罪刑关系只是刑法学的 重要内容之一,远非其全部。刑法有许多关 于犯罪自身或刑罚自身的规定,除此之外, 还有诸如刑法的目的、任务、适用范围等一 般性规定,都不属于罪刑关系的范畴。 因此, 开刑法的本体而只将犯罪与刑罚作为刑 法学的基本范畴,显然有违于基本范畴所涵 盖的内容的全面性要求。二是基本范畴所起作用的基础性。刑法 学是一门以犯罪与刑事责任作为自己的研 究对象的科学。由于刑法学在世界各国的研 究源远流长,因此它所积淀的基本理论和基 础知识可谓种类繁多,对于刑法学研究上所

8、出现的众多个别范畴,如果不通过基本范畴 将它们联结起来,那么,就像没有经过串接 的珍珠,不成体系。诸如刑事责任年龄、刑 事责任能力、特定的身份、法人与非法人组 织等,如果不通过犯罪主体这一基础概念将 其串接起来,所有这些名词就会失去其存在 的意义。同理,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 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的客体,如果不 通过犯罪构成将其串接起来,也同样不能说 明它们在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所占的地位 和所起的作用。因此,作为刑法学的基本范 畴,它应当是刑法学理论体系的网上之结, 对整个刑法学理论大厦起到奠基石的作用。如果离开了这些基本范畴,刑法学的理论大 厦就会顷刻土崩瓦解。三是基本范畴抽象概括的凝

9、练性。按照 张文显教授在法学的基本范畴一书中的 划分,法学的范畴可以分为普通范畴、基本 范畴和基石范畴三种。 其中基本范畴是以法 律现象的总体为背景,对法律现象主要方面或深层本质的比较复杂的抽象, 属于高级范 畴。依此理论,刑法学的基本范畴也同样不 是各种个体范畴的简单相加,而是对刑法学 所包含的各种具体范畴的高度抽象和概括。 如果我们不借助于这样一种高度的抽象化 手段,就无法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所发 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因此,刑法的基本范畴 具有高度的凝练性,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范 畴都包含着博大精深的思想容量。只要我们 抓住了刑法学的基本范畴,也就等于把握了 刑法学的理论精髓,从而超越对客观

10、事物的 表象性认识,真正弄清刑法的本质。故而刑 法学最基本的范畴有以下几种:刑法、犯罪 和刑事责任。在它们之中,刑法是刑法学的 研究对象,也是刑法学的基本范畴。在刑法 这一范畴之下,又包括犯罪与刑事责任两大 基本范畴,而在犯罪这一范畴之下又包括犯 罪概念和犯罪构成这两个基本范畴,在刑事责任之下又包括刑事处罚和非刑事处罚措 施这两个基本范畴。这两大基本范畴最终的 归宿是定罪与量刑。这是因为,研究犯罪概 念与犯罪构成的全部目的是为定罪服务,而 研究刑事处罚与非刑事处罚措施的全部目 的是为量刑服务。而具体来说,整个刑法学 的理论体系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范畴 构成的:第一,刑法。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和刑

11、事 责任的法律规范,虽然其主要内容规定的是 犯罪与刑事责任,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刑 法作为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本身亦存在许 多需要研究的问题,这无论是从刑事立法的 规定还是从刑法理论研究的情况来考察,都不难得出结论。可以这样说,如果在刑法学 的基本范畴中忽略了对刑法本体问题的研 究,那么就等于一部精彩的戏曲只看了一半, 这是一件非常遗憾而又糟糕的事情。第二,犯罪。犯罪是行为人实施了具有 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并依法 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作为刑法学 研究的基本范畴之一,是引起刑事责任并由 国家对行为人动用刑罚处罚的起因。 一般来 讲,犯罪这一基本范畴包括犯罪概念和犯罪 构成两个

12、下位概念,这两个下位概念不仅涵 盖了犯罪的整个内容, 而且通过对这两个基 本概念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准确地 把握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分清罪与非罪、此 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更好地加深对犯罪这 一基本范畴的理解。第三,犯罪概念。犯罪概念是对犯罪这 一特殊的社会现象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本质 的揭示,也是刑法学区别于其他法律学科的 重要表征。由于犯罪概念在刑法学中是一个 具有表征意义的基本概念,因此,是刑法学 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范畴。犯罪概念作为整 个刑法学基本范畴的核心内容, 是刑法学理 论体系建立的重要基础,如果离开了犯罪的 概念,那么,刑法学就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 土壤,由此不难看出,犯罪概念在刑

13、法学体 系中是何等的重要。 犯罪概念不仅在刑法学 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同时也是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总体标准。第四,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 定的、为某种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 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合。犯罪构成作为 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规格和标准, 在整个刑法学理论大厦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刑法学理论 中,如果离开了犯罪构成,那么一切就无从 谈起。这是因为,犯罪构成不仅是认定某种 行为是否有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重要法 律依据,而且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 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犯罪构成是一个重要的 集合概念,不同的集合反映的行为性质也有 所差

14、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对于判断某种行 为是否构成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某种集合元素所反映的内容不符合法定的构 成时,我们即能对此作出无罪的结论, 反之, 我们即能得出有罪的结论。与此同时,通过 各种不同的集合元素之间的比较,我们还可 以将某一犯罪与另一犯罪区分开来。因此, 犯罪构成不仅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也是划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第五,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实 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为刑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它在整个刑法学理论研 究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研究刑事责任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揭示了行为人 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必然性,而且反映了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

15、 之所以成其为犯罪在刑法上的规定性。这是因为,法律责任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 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情况。在上述法律责任中,能够说明行为人的行为 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程度的标志,当然是行为人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在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基 础上又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的, 我们才能将 其作为犯罪来惩治,否则,就失去了认定行 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 刑事责任 作为刑法学的基本范畴, 在我国以往的刑法 学理论研究中,曾一度被忽视。第六,刑事处罚。刑事处罚一般简称为 刑罚。作为刑事责任一个重要的下位概念, 刑事处罚既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是刑罚学中的一个重要

16、范畴。刑事处罚作为 惩罚犯罪的强制方法, 是行为人对自己的犯 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也是刑事 责任实现的最主要方式, 从世界各国的刑事 立法规定来看,刑事处罚主要有主刑与附加 刑两种,其中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 刑罚方法。一般来讲,主刑只能独立适用, 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 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第七,定罪。定罪是认定某种行为是否 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刑事审判活 动。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犯罪概念和犯罪 构成是整个犯罪论体系的基础, 研究犯罪概 念与犯罪构成,其最终目的都是为定罪服务。 关于定罪的内容,除了定罪的本体问题之夕卜, 有关认识错误与定罪问题以及罪数与定罪 问题,都是定罪这一范畴所必须解决的主要 内容。第八,量刑。量刑是国家审判机关依 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裁量的 活动。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