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上传人:他**** 文档编号:166030679 上传时间:2021-02-04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章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梁湖镇卫生院各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第1-4页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5页3、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6页4、会诊、转诊制度第7-8页5、交、接班制度第9页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10页7、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第11-13页8、医患沟通告知制度第14页9、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第15页10、查对制度第16-17页11、各业务科室工作制度第18-25页首诊负责制所有到本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

2、以免发生危险。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二、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

3、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六、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1急诊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二、急诊患者到

4、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危重患者应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吸痰、监护等)。三、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病,亦应按第一条要求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危重患者抢救,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四、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

5、在做出“除本专业外疾病”的结论时均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五、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六、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到主要协调作用。七、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必须经过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2时,不得转院。

6、八、各科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科室就诊及转院流程规范为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减轻患者负担,理顺诊疗环节,保持医院秩序稳定,特制订以下科室流程规范。一、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流程规范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要进行x线、b超、化验等各项检查的患者,医技科室应优先安排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经治医师须及时追踪检查结果,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医技科室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协助检查及诊断。遇有危急值时按危急值处置规范进行。

7、二、患者转院流程规范因限于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者特殊疾病,诊断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时,经治医师写好转诊记录,给患者做好预约转诊,按联系时间转院,转院后一周内进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及相关诊治结果。遇就诊患者病情较重,即时转院时,经治医师在积极组织救治的同时给予联系120急救,并做好交接,必要时派人陪同到转入上级医院,并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优先诊疗原则一、原则。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不能损害其他患者权益,不能加重其他患者的精神负担。二、程序。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应首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进行。如有必要,应向医务

8、科或院领导汇报。三、对疑难、危重、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医师认为应优先诊疗等患者可采取优先诊疗措施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在院连续治疗三天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二、由科主任或主治及以上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经治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经治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门诊病历

9、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定期应急演练。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经治医师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门急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三、经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四、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

10、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会诊、转诊制度一、会诊制度1、我院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3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

11、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由其指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经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5、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

12、行。二、转诊制度1、转诊分为三类:、向上级医院转诊。我院因为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7、向下属站转诊。在我院经诊治后病情好转或诊断明确病情较轻,为节省费用或方便病人生活护理向下属卫生服务站转诊。、双向转诊。如结核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双向转诊,如转至cdc治疗。2、转诊程序:、经治医师接诊病人后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开具电子上转诊单,由社区办主任登记备案后转上级医院。、经在我院诊治后病情好转及诊断明确的病人,如病人提出需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康复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开具下转诊单后直接到相应服务站治疗,无需

13、社区办审批。、结核病等特殊疾病按规定转诊至cdc,无需审批手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本院中心与皂湖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心值班人员为一名医师(士)、一名药剂师(士)和一名护师(士),皂湖站值班人员为一名医师(乡村医生)和一名护师(药剂师)。原则上行政领导24小时电话总值班。一、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二、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遇有需经治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

14、治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三、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诊治。四、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告知经治医师及尚待处理的问题。五、药房人员和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生做好相关工作,因本院药房值班人员涉及财务方面,每天必须做好财务上的交接。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二、死亡病例讨论,由医务科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院长和业务副院长必须到场。三、死亡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汇报病

15、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七、病历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