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行业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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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行业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1.1目的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在我县燃气行业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良性发展,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政府各部门、供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1.2.3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以政府为主的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环境等危害程度进行分

2、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燃气管理保护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燃气行业发生的连续停止100户(或以上)居民24小时(或以上)供气,或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燃气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我县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2)液化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燃气上游、

3、中游、下游各站址及液化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4)气源输配、应用设施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5)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气。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县建设局设立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并负责拟定本地区燃气行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供气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范围内的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1指挥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1.1指挥小组组成组长:县建设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县燃气办主任成员: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城建股股长、县燃气办副主任、县规划管理办主任、县城管大

4、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指挥小组成员未在城区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替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专家工作小组,专家工作小组作为指挥小组咨询机构。2.1.2指挥小组职责(1)领导和协调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2)及时了解掌握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5)负责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6)其它有关我

5、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的应急事项。2.2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2.2.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办公室主任由燃气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燃气办一位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2.2.2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上级机关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的专家进行联络。2.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应急业务处理工作,配合和协助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工作。2.3.1局办公室主要职责

6、: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长、常务副组长及时参加县政府和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2.3.2县建设局城建股主要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安排和指示,负责协调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2.3.3县燃气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安排和指示,负责我县燃气行业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2.3.4县规划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政府的指示,负责燃气管网设施布局安排所涉及规划的具体工作。2.3.5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按照县政府指示,负责燃气行业重大突发性事故中人员疏散

7、、现场保护及必须动用的强制措施。2.3.6县消防大队主要职责:按照县政府的指示,负责燃气行业重特大突发性事故、火灾抢险、抢救工作。2.3.7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主要职责:按照县政府的指示,负责燃气行业重大突发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2.4指挥小组专家工作及主要职责(1)参加专家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指出咨询和建议;(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3预警和防御机构3.1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3.1.1信息监测与报告县建设局负责我县燃气行业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

8、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等。3.2预警预防行动县建设局在我县燃气行业供气系统运行的监督、预警工作中应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对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我县燃气行业发生重大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气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4.2情况报告4.2.1基本原则(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2)准备: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3)直报:发

9、生特别重大事故,要直接上报省建设厅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4.2.2报告程序(1)燃气行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应急机构电话报告。供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事故。(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急机构须立即向县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由县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直接上报省建设厅燃气行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4.3响应行为4.3

10、.1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各级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4.3.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3.3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市建委、县政府、县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机构。

11、4.3.4重特大事故快报应依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2)事故单位和经济类型、生产、处理、输配规模、存储设备座数、气源地、处数;(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4)事故的简要经过;(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6)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序、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的有关事宜;(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4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在办公室指导下,根据建设系统通讯保障专项预案,合理安排人

12、员,保障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4.5指挥协调4.5.1办公室获悉我县燃气行业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4.5.2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处置和指挥,并将情况报县政府。4.5.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4.6应急支援当燃气行业事故所在地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由指挥小组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的程序报县政府。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将按县政府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4.7新闻发布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信息

13、的公开发布由县政府决定,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发布要报市政府决定。对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4.8应急结束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5后期处置5.1总结评价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作出书面报告。5.1.2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5.2调查报告5.2.1我县燃气行业重大

14、、特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3)事故结论;(4)各种必要的附件;(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6应急保障6.1指挥保障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地点设在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应设置专门场所并建设响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1)接受、显示和传递我县燃气行业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2)接受、传递我县燃气行业应急组织响应的有关信息;(3)为我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与

15、有关部门的信息传递提供条件。6.2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和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6.3宣传、培训与演习6.3.1县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各地及供气企业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6.3.2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和知识。7附则7.1名词术语7.1.1我县燃气供应系统:由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组成。7.1.2供气: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发生、公共建筑和工业(商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共性质的燃气,主要包括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7.1.3供气企业:燃气供应单位,包括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自管、自供单位。7.1.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露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7.1.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7.1.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程程序的行为,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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