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

上传人:20****03 文档编号:165142506 上传时间:2021-02-01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4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阶段冲刺班刑诉讲义(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总论和分论两编,总论主要是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三个部分;分论主要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部分;第一章 概述和基本原则一、基本理念1、公正与效率的关系2、刑事诉讼基本职能:审判、控诉、辩护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1、 权力的行使具有专属性(其他任何机关不能行使,但是其他相关机关可以质询)2、 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能干涉); (1)法院独立(外部独立、内部独立法院整体独立);审判组织形式主要是: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委会。 (2)检察独立(外部独立:检察一体,不包括各个检察院独立)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未生效的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提

2、起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当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7天;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5天内立案)如不立案,不得代为立案,申请上级检察院。例: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程序中,下列关于检察院监督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形,检察院可以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要求其立案,如果公安机关拒不立案的,经过省级以上检察院

3、决定可以自行立案侦查。B对于公安机关请求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不批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C各级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都可以通过二审抗诉的形式进行监督。D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 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 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四、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六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3、特殊情形 程序倒流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根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建议重新侦查(最高检规则第262条)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处理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最高检规则第263条)在审判阶段,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 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死亡的(两种

5、情形)一审: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解释176) 二审: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全面审查原则)。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解释248)五、刑事司法协助:主体:我国和外国的司法机关(广义理解,包括法院检察院)依据:包括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协定与条约,或者是我国参加的载有司法协助内容的国际条约或者公认的互惠原则。内容:代为送达文书、代为

6、调查取证,移交证据,通报结果,承认与执行生效判决,引渡。例: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D犯罪嫌疑人丁在审查起诉阶段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检察机关不追究丁的刑事责任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A黄涉嫌盗窃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B李某涉嫌盗窃一案,已超过追诉时效C王某以妻子虐待自己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D陈某遗弃自己女儿案件,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案证据不足第二章 诉讼参与人在我国,代表

7、国家参与诉讼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诉讼参与人。诉讼中的主体: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重点:1、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权;有独立的上诉权即不需要本人同意。2、证人: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 不得全过程保密名字,只有在侦查阶段可以为其保密。A、没有证人资格:身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不能正确表达,不能明辨是非。 B、特点:不可替代性;优先性。C、可以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民诉中证人可

8、以是单位或者自然人;证人不需要回避3、鉴定人:不得由当事人委托(民诉可以),必须是指派或者聘请来的自然人。 A、产生:公检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当事人只能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B、条件(注意:不能设立鉴定机构的机关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安和检察院有自己的鉴定机构,但不得对外鉴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能担任鉴定人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其他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撤销登记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需要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登记。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诉讼参与人是?A、证人 B、诉讼代理人 C、当事人 D、审判人员 (不可少,但不是诉讼参与人) 甲,

9、17岁,因涉嫌抢劫接受某法院审理,甲父亲为甲辩护,下列说法正确是?A、若不服一审裁判,甲父有权不经甲同意向上一级法院上诉B、甲父如果想申请书记员回避,需要经过甲的同意C、甲父有权经过法院许可向有关人员调取证据 (只有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D、若不服生效裁判,甲父无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如果甲是19岁,父亲只是辩护人,则选B。第三章 管辖一、立案管辖自诉案件: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只有本人被强制或者受威胁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近亲属才可以告诉。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没有证据的,法院说服撤诉或者

10、用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轻伤害,遗弃案,重婚,知识产权等三年以下的。3公诉转自诉(向法院提交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自侦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批准。交叉案件:分别管辖;移送主罪的侦查机关管辖(六机关、部委48条第1、2、3、4、6条)特殊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向其行贿案,由公安机关管辖。例: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工商局局长陈某贪污一案的

11、过程中,除发现陈某涉嫌利用职权之便侵吞国家财产之外,还发现陈某涉嫌受贿和故意伤害,根据以上情况,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涉嫌的三罪一并侦查B、贪污、受贿案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故意伤害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三罪中,若故意伤害罪是主罪,由公安机关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D、三罪中,若受贿罪是主罪,由人民检察院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二、级别管辖(解释第4条、第17、18条;六机关规定第5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外国人犯罪)区别涉外案件。注意:1上级法院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的案件;但下不能审上(民诉都可以)2中级法院发现被告人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

12、刑,可以直接审理,也可以转交下级基层法院。3数罪就高不就低例:关于审判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凡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将案件交由基层法院处理C涉港澳台的自诉案件应当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D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例: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人民检察院起诉到A市某区法院,而该法院在经审查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可以

13、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B也可以直接审理C应当报请移送市中级法院审判,市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检察院D应当直接将案件材料直接移送到市中级法院三、地区管辖1、以犯罪地(包括预备地、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指定管辖:必须先协商,协商不成再层层上报给共同上级进行指定。(刑事诉讼中不得越级)(管辖不明的案件;有管辖权但客观上不能行使或不适宜行使管辖权,请求上级法院管辖或者由上级法院指定提出请求的法院的同级法院管辖不能违背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必须在本辖区的法院,并且不得违背

14、级别管辖。四、专门管辖(解释第20、21条)三类案件军事法院管辖:(1)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2)军人违反职责罪;(3)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在服役期间被发现的。 注意:非军人在营区内犯罪,由地方法院管辖;军队与地方互涉案件,分别管辖例:下列哪些情形不由军事法院管辖?A、甲是现役军人乙的妻子,在其去军营探望丈夫乙时,涉嫌在军营内盗窃B、现役军人乙在服役期间被发现在入伍前犯有抢劫罪C、乙退役之后被发现在服役期内犯有投降罪D、乙在退役之后窃取国家秘密五、特殊案件的管辖(解释第713条)漏罪(原则上为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新罪(服刑期间犯罪

15、的,由服刑地;脱逃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押解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分别管辖(军事和地方案件互涉,分别管辖),两个同时(犯罪时和发现犯罪时同时具备军人身份),两个例外(需与服役期间一并处罚;军人违反职责罪除外)1、 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和破坏铁路交通运输安全设施的案件,火车上的犯罪案件,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等。2、 关于“飞地”案件:飞的回来就由“最先着落地”管辖;飞不回来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地管辖,如果是驻外的中国使馆,由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进行管辖。3、 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议执行,没有协定的,由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4、 对于违背国际条约所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