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

上传人:tang****xu6 文档编号:163921745 上传时间:2021-01-2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根据 穗发改2012354 号 批准,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广 _ 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 -交通工程项目的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选定供货商。一、项目名称: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0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天河区和萝岗区交界处,

2、西起广深高速大观路出入口,东至光谱西路-光宝路交义口,北至大观路 光谱西路交义口,南接大观路。其中大 观路为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新塘大街、合景路(原新景大街)、光谱西路为次干 路,设计速度40km/h;除8 GW道受限采用30km/h,其余匝道40km/h。本工程新建合景 路-大观路分离式立交1座,渠化新塘大街-大观路平交口,新建跨涌桥一座。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控制、交通管线、安全设施闭路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运输、安装、测试、调校

3、及验收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活单为准。3、招标控制价:5466949.53元(详见招标文件)五、供货地点:广州市供货时间:从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依照项目实际进度,配合项目要求分 批供货、调试及完成相关技术服务,计划 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报名开始日期:2013年12 月3 日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2 月9 日报名时间: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 16: 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

4、间。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 投标人自2010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交通设施 (产品)供货业绩。 需同时提供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4、关丁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满足

5、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丁等丁 3名且少丁等丁 7名时,取全部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 标人。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十三、投标申请

6、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 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 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 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 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 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0-83630082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十五、本公告在广

7、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和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日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一月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

8、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歹0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招标人,采购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 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 表,份数见招标公告。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 何

9、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 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贞码。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 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 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

10、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 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 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 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 请人授权代表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X”)。投标申

11、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 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还投标申请人。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 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 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含

12、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 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 结果通知。1.5.2资格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 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 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总则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 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

13、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 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 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 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 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活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活或说明应采用书

14、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活和说明内容届于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活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 象。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 格的依据。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 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

15、审查委员会 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 罚并通报。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评标前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 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1.10资格审查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登记的信息不一致, 应当允许投标人 澄活,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但如投标人澄活不足以合理说明该信息不一致,则资格审 查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2.2评审工作机构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 编制审查报告。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2.2.2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全部须提 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发现密封被破坏 的,应立即停止评审,由专家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评审,仍未能决定时,应封存 全部须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