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上传人:d****e 文档编号:160032834 上传时间:2021-01-0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省中医固本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省中医固本工程取得实效,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发

2、挥,中医药防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二、工作目标到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达到0.6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5人,力争每个市县办好一所中医类医院,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所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三、基本原则(一)以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为纲领。按照文件要求,各级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和创新各项措施。(二)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中医药服务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中医固本工程主题和重点工作。(三)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人员主观能动性,为改善中医医疗服务建言献策,调动医务人

3、员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四)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需求为目标。围绕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建设、拓展中医服务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促进健康XX建设。四、主要任务(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每个市县办好一所公立中医类医院,推动永安市、石狮市、仙游县、长泰县新建中医类医院。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县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意见。加强公立中医类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

4、支持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全省每年投入建设不少于150家中医馆,力争到2020年,全省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2.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新招录的执业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中,中医药人才不少于全市总量的五分之一。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定向委培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基层中医临床、管理、中药、护理等专业人员,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二)加强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建设3. 加强名中医传承平台建设。大力宣传国医大师、

5、全国名中医和省名中医,评选省名中医,吸引和鼓励名中医药专家通过师带徒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续建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44个,新建省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30个、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6个。4. 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高层次中医职业教育,实施名中医培养计划、名中医访问学者项目、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项目,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500名。5. 保护和传承道地中药材。开展XX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通过泛珠三角道地药材合作开发平台,深度开发道地药材、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平台建设,支持省属医疗机构和九个设区市的医疗机构联合成立省属和九个设区

6、市中药制剂平台,实现院内优良制剂优势互通。支持我省企业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的遴选范围和遴选原则,主动争取经方目录的生产权益,实现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6. 建设各级中医名科。各地要在现有中医重点专科基础上加强规划布局,建立完善淘汰退出和择优增补等管理制度,形成层次结构合理、专业分布均匀、功能定位明确、分工协作到位的中医重点专科体系,充分发挥重点专科在医院发展、能力提升、人才培养、驱动创新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 年,全省累计建设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45 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0 个,省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200个。7. 争创名优中医

7、院。支持XX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厦门市中医院,与全国顶尖中医院开展合作共建,争创名优中医院,重点建设13个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15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到2020年进入全国百强中医院前50名。(三)拓展中医特色服务8. 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认真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开展XX省中医药条例起草调研,加快XX省中医药条例制定。9. 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挖掘整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拓展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护理、慢性病防治及养老中的作用,推动基层医疗

8、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诊疗服务。鼓励各地设立中医特色疗养院。10. 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建设,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康复服务,鼓励各地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推进全省康复机构网络建设,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11. 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XX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倡导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行为、建立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保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传播活动,

9、推广中医药的理念、知识、方法和产品。 五、职责分工(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成立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确定年度主题和重点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统筹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报送信息,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有关方案和要求,具体落实各项措施;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和就诊患者服务需求,培养中医药人才,建设中医名科,突出中医服务特色。六、时间安排(一)2018年工作安排1. 2018年12月,对行动计划进行动员部署。2. 2018年25月,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形成良

10、好舆论氛围,推动工作落实。3. 2018年612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督导检查,推进落实工作,发现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报道。(二)2019年工作安排1. 2019年12月,总结2018年度落实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对2018年度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在全省会议上进行情况交流。2. 2019年312月,开展同行评价、社会评议,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成果。(三)2020年度工作安排1. 2020年12月,总结2019年度落实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对2019年度先进典型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交流并推广。2. 2020年39月,同行评价、社会评议,督导检查,对效果评估。

11、发现典型,宣传报道。3. 2020年1012月,召开三年成果总结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部署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工作常态化。七、工作要求(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落实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要按照要求和行动计划安排,结合当地和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主题、年度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二)要根据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中医医疗服务最薄弱的环节,确定提升中医医疗服务优先领域,明确落实重点内容,做到提出一项、落实一项。对尚不具备开展条件的内容,要纳入中长期工作安排,逐步努力达到要求。鼓励各级地方卫健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和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需求方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三)地方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和跟进医疗机构落实情况,善于发现好经验、好典型,组织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增进社会各界对中医药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四)地方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落实过程中,不断巩固成果,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和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持续改进中医医疗服务。要根据评价结果,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关措施,持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形成常态化、常规化。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