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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园质量保证书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虽和售后服务,维护商品住宅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锦汇花园小区一期 A1至A8幢,建筑面积34960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 位、部件、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出质虽保证和 承诺: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二、通过市工程质虽监督部门的验收,质虽等级为合格。三、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 部件、设备、 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四、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 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 保修;2、屋面防水3年;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4、
2、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7、管道堵塞2个月;8、灯具、电器开关 6个月;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 任。五、因用户不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 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虽问题,本公 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 承担维修责任。六、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质虽不合格的商品住 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七、有关部门质虽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及 时给予答复,并在3日内妥善处理。报修地点:成都市蜀汉 中路259号宏亚大厦七楼,电话:*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 虽问题的,可向原建设工程质虽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 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 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单位:成都花园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二0xx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