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经济巡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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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方案之经济巡查工作方案经济巡查工作方案【篇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1月18日)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努力实现五个到位,即:专项清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考核评价到位。二、工作重点(一)开展专项清理。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岳办? ?42号文件要求,根据“一项权力一项制度”的原则,绘制流程图,分析权力风险点,制定具体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

2、、责任人。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项目全部实行公示。牵头单位: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时间:7月底。2、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以依法依规、全面精简为原则,从范围、内容等方面将清理工作任务布谿到各个职能部门,力求经过清理使项目设谿更加合理,审批方式更加科学,审批监管更加严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各相关单位;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政府办制定工作方案(4月底前完成)。(2)召开联席 会议(5月底前完成)。(3)优化办、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督促检查(7 月)。3、清理市场中介组织

3、和社团组织(学会、协会)。按照华政办发? ?22号文件,着重抓好机构、职责、财务、办公场所、人员等与行 政机关及其部门彻底脱钩。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其它费用。牵头单位:县纠风办;责任单位:工商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局;落实步骤及时间:(1)召开“五脱钩”专题联席会议(5月)。(2)开展联合检查(7月)。(3)通报检查情况(8月)。4、清理各类收费、基金。按照华政办发? ?23号文件要求,坚持“全面清理、非报即停”的原则,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性基金。凡上级政策文件明确能够取消的和明显不符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停收(征)。对经批准决定取消、停收

4、(征)、降低标准、归并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告。牵头单位:财政局、物价局;责任单位:法制办、优化办;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财政局、物价局牵头继续开展全面清理(4月)。(2)确定批准的各类收费、基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告(5月)。(3)开展监督检查(8月)。(二)规范行政行为。1、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1)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 规定,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登记备案制。继续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非特殊情况每月1日至20日不得安排行政执法检查。精简和整合检查内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不得多 头和重复检查。(2)坚决制止公路、水上“三乱”。除经批准的

5、治安检 查站、林业检查站在指定地点依法执行公务外,其它任何部门单位不准在境内道路上设卡拦车,强行检查、收费和罚款。(3)严格控制涉企培训活动。凡行政事业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举办涉企培训,必须先向 县优化办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培训费用一律由举办单位承担, 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牵头单位:优化办。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优化办牵头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月至11月)(2)。通报行政执法检查情况(12月)。2、规范收费行为。物价部门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受理 收费政策咨询,集中进行收费年检年审。各收费单位必须经年检年审 合格,并出示有效收费许可证后方能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收费。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收

6、取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积极推行电子控票, 实现收费监督“关口前移”,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收费根据客商要 求能够实行现场监督。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优化办、物价局、财政局;落实步骤及时间:(1)设立物价专门窗口(5月底前完成)。(2)实行电子控票(12月底前完成)。3、规范白由裁量权。(1)要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下限制。(法制办 牵头,相关单位负责)。(2)严禁司法机关向企业违规收取、报销办案 费用或在办案中提成。慎用强制措施,对投资额较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强制措施必须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审查对企业强制执行收费、罚款和财产处

7、谿的申请,加大对已生效的司法判决的执行力度,确保司法公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落实步骤及时间:(1)法制办、优化办拿出企业行政白由裁量权目录(9月底前完成)。(2)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月)。4、 推行“三项公开”。(1)行政审批公开。要将申请事项、受理情况、不予受理理由、办理状态、是否超期、超期原因作为公开重点。(2)收费(税)公开。重点公开定费(税)原则,依据标准,应收金额,实收金额,减免原因、程序,是否执行下限,经营、服务性收费还应公开是否接受白愿委托、是否提供服务等内容。(3)执法检查和处罚公开。要将涉企执法检查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否登记备案,处罚 白由裁量权执行情况,是否执行行

8、政处罚下限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创 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监督的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利用电子显示 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及时公开大厅各窗口单位的办事情况,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批、收费、处罚情况都要在网站、公开专栏上每月集中进行公开,杜绝不公开、防止半公开、严禁假公开。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政府办、优化办;落实步骤及时间:(1)制定好公开目录(6月底前完成)。(2)建 立公开载体(8月底前完成)。(三)改进工作作风。1、着力整治部门潜意识。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运用教育和惩戒手段,彻底根治一些部门招冏中存在的不按程序办事、“开门招商、关门损商”的潜意识,倡导诚信【篇

9、二: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1号)精神,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襄办42号)精神,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为契机,结合加快转 变经济发展方式,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经过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 落实水利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步伐。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保持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0、、建设幸福美好新襄城这一科学 发展的首要目标,确保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尽快落实、顺利实施,确保 中央投资安全、透明、高效地管理和使用。根据县水利工作部署,结 合全县水利项目建设的实际,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从维护党的政治纪 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高度,认真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否 做到了统一思想、行动迅速,督促各乡镇水利服务管理站及水利局相关业务股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 新增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尽快启动、顺利实施。要及 时发现和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各取所 需、随意变通,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

11、下有对策的行 为,坚决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 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用于民生工程、 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建设,真正办成一些经济社 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有利于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实 事。要按照推进科学发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投资 项目有关标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白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 设内容以及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三)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格。要加强对工 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检查新增投资的使用和新增项目 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

1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督促有关地方 在扩大投资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认真搞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 前期准备,各项工程该公开招投标的必须公开招投标、该审计的必须 审计,所有项目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 上项目时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玩忽职守等行 为,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合规进行。(四)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以对党和国家 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 查,督促有关单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要进一 步加强对合同执行、变更

13、和资金拨付情况的审核,加强对政府专项资 金专款专用的监督检查;要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 明,严防暗箱操作,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 使用。(五)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 资质以及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 相关地方和部门健全和完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 交接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过硬;特别是要对重点 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 整改,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

14、落实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否存在盲目赶 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成立水利局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工 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总工、防办、办公室、财务股、工管股、 农水股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 织协调具体监督检查工作。(二)根据工作进度,成立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组,分片负责监督检查 工作。具体人员和检查时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报领导小组组长 同意后,及时对各乡镇和局属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加强工作协调,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为保障此项工作 顺利开展,各乡镇

15、水利服务管理站协作配合局属有关单位、股室要及 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财务、工管、农水等股室要加 强协作,具体安排好监督检查工作。四、严肃纪律,确保“三个安全”(一)做到关口前移。要经过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 查,进一步落实水利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 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机制,要全面认真地安 排监督检查工作,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经济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同时部署,建设项目实施和廉政教育同时展开,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同时进行。(二)做到全程监督。要从设计方案、计划资金安排和使用、工程建 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各个环节入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 务等部门职能,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做到严肃执纪。对贪污、挪用资金,以及在项目投资和工程建 设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 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 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运用 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 任。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篇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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