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二级学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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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高校二级学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研究与实践论文摘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党中央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对高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基于中国计量学院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践经验,提出高校二级学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集体决策机构;二是明确各 决策机构的决策内容;三是严格决策程序和原则;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论文关键词:高校;二级分院;三重一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党中央提出的旨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防止党政领导主观、 专断,不断提高我党各级组织决策水平和执政 能力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它要求党政领导班子

2、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简称“三重一大”制度。高校二级学院是高校的基本教学单位,其党政班子能否做到科学决策与民主管理对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发 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构建相应的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高 校二级学院当前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中国计量学院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以下简称“我院”)认真研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参照了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构建了以学院党政联席会为核心,党总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为两翼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构,规定了各自的决 策内容及决策程序与原则,并制订了严格的监督机制,较好地落实了 “三

3、重一大”制度,取 得了较好效果。一、完善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构集体决策机构是实施“三重一大”的基础。我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构以党政联席 会为核心,以党总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为两翼,分别负责学院全面工作、党务工作、学术 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三个机构相互协作、分工明确。党政联席会由学院正、 副院长及院长助理和党总支正、副书记组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可列席会议。经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提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可召开扩大会 议,参加人员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学院党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党总支委员会由学院党总支全体委员组成,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副

4、书记或由书记指定的委员主持。党总支委员会可以邀请学院主要行政负责人列席。教授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教授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在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中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任委员从学院党政办公室管理人员中提名并经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院长、具有高级职称的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为教授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学院党政领导在委员会中所占的比例不超过委员数的1/2。教授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明确各决策机构的决策内容从宏观层面上看,“三重一大”的内容为“重大问题

5、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但在微观层面,必须将“三重一大”的内容具体化,结合单位的属性, 确定哪些工作内容应纳入三重一大之中,并根据工作内容的属性分派给各决策机构,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我院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及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以及教授委员会的各自分工,将三个决策机构的决策内容确定如下:党政联席会全面负责学院的各项事宜,其决策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党政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教学与科研计划;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设置;学科发展方向;重大科研任务的承接与组织协调;重大改 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6、; 学术梯队的建设;人事调配;岗位设置与聘任; 职称评审;津贴分配与奖惩;学生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外合作与交 流、联合办学、出国人员遴选;较大额度经费的收支、经费切块、学院创收管理和分配;学 期(年度)行政工作计划、重要工作任务的检查与落实等;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教授委员 会、院长、书记认为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讨论的重要事项;其他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学院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主要决策内容包括:学院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教工、学生党支部设置、撤销和建设问题;入党积极分子的

7、培养、教育;党员发展、预备党 员转正和党员教育; 党员的评优、表彰、 处分等事项;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 重大事项;院工会及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事项。教授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 主要决策内容包括:审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审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审议 学院内部管理框架机构设置及其管理规章;审议学院人员编制方案,审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应聘教师面试考察;学科负责人推荐,学院内部机构负责人推荐;审议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聘任资格;审议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审议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议研究生培养计划,审议

8、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审议推荐学院重要科技项目、教研教改项目、团队建设项目;审议推荐教学名师(新秀)、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人才,审议推荐科技和教学成果;审查 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审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提请讨论的其他重要学术事项。三、严格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及原则决策程序是决策机构在决策时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决策原则是在作决策时必须遵循的指导原理和行为准则,科学而合理决策程序以及严格的决策原则是保证决策正 确性的两个基本要素。为切实保障“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我院制定了 “三重一大”集体 决

9、策程序及原则。党政联席会议题由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商定,会议之前要形成初步设想或方案,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成员。有关人员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研(必要时需征求教代会、党支部、民主党派、教授等的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以及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建议。党政联席会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对重要问题有较大分歧,赞成与不赞成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应在全体成员到会时方能开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会议召集、主持人请假。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应参会人员的2/3,会议应改期进行。不能出席

10、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在征求学院分工会意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职务聘 任、职称晋升、进修培训和出国、奖惩等问题,本人及有关成员应主动回避。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有应到委员4/5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表决议题时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 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的,除紧急情况外, 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教授委员会会议所讨论的议题主要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酝酿确定。教授委

11、员会会议须 2/3以上(含2/3)委员到会方能召开。教授委员会可根据议题内容 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教授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教授委员会对所审议的议题应当充分讨论,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严重分歧,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暂不表决;经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流意见后,可再行召开会议讨论表决或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裁决。教授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学术纠纷等问题的决议,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决议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授委员会申请复议,教授委员会必须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4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教授委 员会会议讨论的敏感问题必须严格保密。若

12、会议讨论的议题与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指导的学生直接相关,相关委员应当回避。四、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机制为保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我院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明确了各主体 的责任,规定了违反规定者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学院规定,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应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学院副处以上干部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学院工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论文来源及知识扩展阅读: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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