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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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Z 94-2017 1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肿瘤(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因素所致肿瘤)的 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68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GBZ 83 职业性砷中毒的诊断 GBZ/T 157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

2、义 GBZ/T 157和GBZ/T 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Z/T 22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性肿瘤 occupational tumor 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致癌因素,经过较长的潜隐期而患的某种特定肿瘤。 3.2 累计接触年限 years of accumulative total occupational exposure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某职业性致癌因素的总年限数。 3.3 潜隐期 latency 从接触于已确认的致癌物始到确诊该致癌物所致的职业性肿瘤时的间隔时间。 4 诊断原则 GBZ 94-2017 2 有明确的致

3、癌物长期职业接触史, 出现原发性肿瘤病变, 结合实验室检测指标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 查,经综合分析,原发性肿瘤的发生应符合工作场所致癌物的累计接触年限要求,肿瘤的发生部位与所 接触致癌物的特定靶器官一致并符合职业性肿瘤发生、发展的潜隐期要求,方可诊断。 5 诊断依据 5.1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5.1.1 肺癌 5.1.1.1 石棉肺合并肺癌者,应诊断为石棉所致肺癌。 5.1.1.2 不合并石棉肺的肺癌患者,在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石棉粉尘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5 年以上(含 15 年)。 5.1.2 间皮瘤 5

4、.1.2.1 石棉肺合并间皮瘤者,应诊断为石棉所致间皮瘤。 5.1.2.2 不合并石棉肺的间皮瘤患者,在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间皮瘤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石棉粉尘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5 年以上(含 15 年)。 5.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膀胱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联苯胺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0 年以上(含 10 年)。 5.3 苯所致白血病 5.3.1 慢性苯中毒(见 GBZ 68)病史者所患白血病,应诊断为苯所致白血病。 5.3.2 无慢性苯中毒病史者所患白血病

5、,在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白血病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过量苯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 潜隐期 2 年以上(含 2 年)。 5.4 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氯甲醚或双氯甲醚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4 年以上(含 4 年)。 GBZ 94-2017 3 5.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5.5.1 肺癌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在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砷及其化合物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3 年以上(含 3 年); 潜

6、隐期 6 年以上(含 6 年)。 5.5.2 皮肤癌 5.5.2.1 慢性砷中毒(见 GBZ 83)病史者所患皮肤癌应诊断为砷所致皮肤癌。 5.5.2.2 无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肤癌在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皮肤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砷及其化合物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5 年以上(含 5 年); 潜隐期 5 年以上(含 5 年)。 5.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肝血管肉瘤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氯乙烯单体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 年以上(含 1 年)。 5.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

7、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临床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焦炉逸散物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0 年以上(含 10 年)。 5.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临床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六价铬化合物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4 年以上(含 4 年)。 5.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5.9.1 肺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毛沸石粉尘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潜隐期10年以上(含10年)。 5.9.2 胸膜间皮瘤 GBZ 94-2017 4

8、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胸膜间皮瘤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毛沸石粉尘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潜隐期10年以上(含10年)。 5.10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皮肤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煤焦油、 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职业接触史, 累计接触年限 6 个月以上 (含 6 个月) ; 潜隐期 15 年以上(含 15 年)。 5.11 -萘胺所致膀胱癌 诊断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原发性膀胱癌诊断明确; 有明确的-萘胺职业接触史,累计接触年限 1 年以上(含 1 年); 潜隐期 10 年以上(含 10 年)。 6 处理

9、原则 6.1 脱离致癌物的接触。 6.2 按恶性肿瘤治疗原则积极治疗,定期复查; 6.3 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 GB/T16180 处理。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GBZ 94-2017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诊断原则相关说明 临床诊断时要参考患者既往致癌物职业性接触状况(监测记录,或企业原材料、产品、工艺记录, 或同期同类企业监测资料等),排除其他可能的致癌物非职业性接触途径,结合实验室检测指标和现场 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方可诊断。 劳动者致癌物职业接触史的确证可根据劳动者职业史的相关记录, 或通过对工作场所中环境状况的 空气采样

10、测量结果,或一些生物监测资料,或有过量接触的监测资料进行综合评价。 累计接触年限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接触致癌物的累计接触时间。 接触致癌物的劳动者在工作场 所因加班超出的工时数可折算为相应的累计接触时间, 以每日8h工作时间计算, 超过8h的工时可累加计 算,即每累加超过8h可计为1d,累加天数达250d即为1年。 A.2 诊断细则相关说明 A.2.1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联苯胺接触人员所患肾盂、输尿管移行上皮细胞癌可参照本标准。 A.2.2 苯所致白血病 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的主要组织类型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在进行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的鉴别诊 断时可将该组织类型作为确诊的参考依据。 A.2.

11、3 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氯甲醚或双氯甲醚亦可见于甲醛、盐酸及水蒸气共存的工作场所。 鉴于职业性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常见组织类型为小细胞肺癌, 在进行职业性氯甲醚所致肺癌的鉴别诊 断时可将该组织类型作为确诊的参考依据。 A.2.4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砷及其化合物的职业接触所致肺癌除常见于含砷采矿业和冶炼业外, 亦可见于农药砷接触工人。 故 对于农药砷接触的工人所患职业性肺癌的诊断可参照本标准。 研究表明职业接触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 的主要组织类型表现为患腺癌的危险性高于其他肺癌组织类型, 亦有发现燕麦细胞癌有所增加, 因此在 进行职业性砷所致肺癌鉴别诊断时,可将该组织类型作为确诊的

12、参考依据。 砷及其化合物的职业接触者的皮肤多表现为过度角化、皮肤溃疡,久治不愈,反复发作,这些均为 癌前病变,最终可发展为皮肤癌。 A.2.5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目前毛沸石的职业接触多存在于其他沸石的生产和使用中, 与石棉类似的, 毛沸石纤维可导致弥散 性肺间质纤维化(沸石肺)、胸膜钙化和胸膜斑,形成铁小体,铁小体的形态和典型的石棉小体类似, GBZ 94-2017 6 铁小体的核心可检测到毛沸石纤维的存在, 在以往研究中毛沸石接触者的支气管肺泡灌洗液中亦可发现 裸露的毛沸石纤维。此外,与石棉相比,毛沸石所致胸膜间皮瘤的病情进展更快,中位生存期平均为10 个月。 A.2.6 煤焦油、

13、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职业性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接触所致皮肤癌的组织类型多为鳞状上皮细胞癌,一般伴有 慢性皮炎、皮肤黑变、毛囊角化、伴有溃疡的乳头状瘤,甚至远处转移,可将这种鳞状上皮细胞癌的组 织类型作为确诊的参考依据。 A.3 关于职业性肿瘤诊断的命名及其书写格式 职业性肿瘤的命名及书写格式为: a) 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或间皮瘤); b) 职业性肿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c) 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 d) 职业性肿瘤 氯甲醚(或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e) 职业性肿瘤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或皮肤癌); f) 职业性肿瘤(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g) 职业性肿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h) 职业性肿瘤(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i) 职业性肿瘤 毛沸石所致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j) 职业性肿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k) 职业性肿瘤(-萘胺所致膀胱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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