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59695591 上传时间:2021-01-0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七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团结、拼搏、务实、求精的企业精神,逐步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全员 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项目建设成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 谐工程的管理目标。分公司针对项目承包和劳务承包的特点,特制订 XX分公司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分公司于 2007年4月1日至20日研究通过,决 定于2007年4月22日颁布施行。总则项目经理及劳务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分公司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严格履行下 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项目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综

2、合管理负总责。劳务承包人为施工 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的安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质量的综合管 理负责,同时对项目经理负全责。施工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劳务承包人施工项目区域内的综 合管理工作,并承担连带责任。项目技术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技术方面的指导管理工作, 承担技术方面的连带责任。第一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第1条、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 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 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 除。第2条、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

3、;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 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 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保安、打更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 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4条、保安、打更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 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保安、打更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

4、况届实)或抓获偷盗 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 %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 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职工罚款 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 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 现场的按每人对打更、门卫人员处以 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 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 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第8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

5、10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第9条、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 外,分公司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第10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 2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500-10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第11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分公

6、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项目部调解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承担 连带责任。第12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 500元。第13条、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具及钱物,并对当事人处以50 -2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所在的劳务承包人按每人处以 50 -100元累计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第1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 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 100元。第1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劳务承包人按每个烟头10

7、兀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连带责任。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 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17条、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 100元,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严禁上网 和玩游戏。违反规定的首次罚款 200元,再次罚款1000元并停职检查,听候分公司处理。第18条、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 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 或整改不合格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8、。第19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罚款100元。第20条、活理楼层时严禁向外乱扔建筑垃圾, 违返规定者对劳务承包人按每次罚款 100 元,损坏物料或发生伤人事件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活,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 包人罚款100 -500元。落在灰或剩余砂浆、碌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 务承包人200 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 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 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 100元累计罚款,由于保管员监控不力的,按每包 50元 进行累计罚款。第22条、检查时发

9、现在建工程内外有大便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具备竣工条件的楼内有小便痕迹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50元进行累计罚款。第23条、发现焊条未及时收集,罚使用的劳务承包人以 5元/根累计处罚,不允许采用 定型大板或胶合板作为脚手和料板使用,发现一次按每张罚劳务承包人 200元,保管员管理 不力,按每张50元进行累计罚款。第24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个零散扣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元,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 100元。第25条、注意节约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模板、木方等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允许大 改小,长改短,未经同意私自改料的每块棋板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木方

10、每根罚劳务承包人50元,拆除穿墙木方时,每敲断一根罚款 50元。第26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 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届于倒运 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没收或停开运输票,对供应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 200 - 500元的罚款, 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届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 100元的罚款。第27条、所有食堂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棋板材作为烧火材,发现一次罚款 200 - 500元。第28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 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

11、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 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各处以100 - 200元的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对 劳务承包人处以50元的罚款;等网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 50 -200元罚款;连墙杆和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 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 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 500元罚款。第29条、脚手架排水沟未设置的罚劳务承包人 200-500元。排水沟不通畅的每次罚劳 务承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

12、护的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第30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项目部应落实包十区及责任人,检查不符合要 求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第31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蠹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 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按每个灶具对项目经理处以5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 元的累计罚款。第二章机械管理第32条、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分公司协助管理。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 修费用外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 3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33条、单位工程必须按垂直运输机械的数量设置两名指挥人员,并由劳务承包人指定,在现场悬挂指挥人员公示牌,穿规定着装

13、,名单分别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无指挥人员的 每次对单位工程的劳务承包人每人罚款50元,未穿规定着装的按无指挥人员处罚。塔吊起升或下降时必须鸣铃,未鸣铃的每次对塔吊司机处以50元的罚款。第34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碌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 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5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第35条、塔吊、龙门架拆装期间项目部应安排专人现场监控,安拆班长必须现场指挥, 无监控人员,罚项目经理100元,野蛮拆装造成机械架体变形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分公 司对安拆班长给予5001000元的罚

14、款。第36条、塔吊、龙门架安装后安装班组未申报,项目部未申请验收,违章指挥擅自投入 使用的,罚项目经理和安装的劳务承包人各100元;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第37条、严禁利用龙门架、脚手架及吊栏上下人,对违章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对精选资料机械操作人按违规人数处以100元累计罚款,同时对劳务承包人按违规人数处以 50元累计 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38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活理不及时,罚劳务承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 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第39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项目部应落实防雨措施,

15、未按技 术要求设置防护棚的,按每台罚劳务承包人 100元。第40条、大型机械设备运输,机修班应派专人跟班监督,不论何因损坏运输的机械应具 报告报项目部和工程部备案调查,机修班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对机修班长处以 200元的罚款。第41条、塔吊基础土方开挖后及浇筑碌前, 必须经过项目部的验收及工程部验收小组的 验收,履行验收手续,若未经验收擅自施工对违章指挥者处以200元的罚款。第42条、塔吊基础部位应采取排水措施,周围无材料堆放,有安全通道。单位工程劳务 承包人负责活理塔吊基础内的垃圾和积水。塔吊基础内有垃圾和积水的,罚劳务承包人100一200 元。第43条、机修班及塔吊司机应及时对塔吊限位、 保

16、险装置和塔身的垂直度和钢丝绳磨损 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需更换维修时,应提前通知项目部,若使用的机械未经检查或检查不 到位,出现事故隐患,机修班承担直接责任。影响正常施工,按每项罚机修班200元(机修班长分解),塔吊司机按待岗处理。第44条、多塔作业机修班应落实防碰撞措施,机修班长应现场交底,履行交底手续,若 塔吊安装后发生碰撞,首次罚塔吊司机 100元,经教育再次发生碰撞,罚塔吊司机 200元, 塔吊司机必须调离岗位。第45条、塔吊使用严格按照“十不吊”的原则施工作业,严禁一点起吊,违反规定对塔 吊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指挥人员罚款1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罚款,屡教不 改的加倍处罚。第46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焕瓶必须问距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