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江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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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郴州市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郴州市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烟办2011370 号)、中国烟草总公司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烟办2011 164 号)和水利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郴州市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补贴建设的水库(含除险加固扩容)、拦河坝等骨干水源及相配套的输引水项目。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 建立以产烟县区人民政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管理体

2、系。第四条 成立有烟草专卖局(公司)参与的项目组织机构和项目法人机构,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 质量监管、检查验收、档案资料编制、建设用地补偿、移民安置、群众工作、综合协调等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条 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和监管。具体职责是:参与制定当地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补贴资金方案,认真执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选派财务人员进驻项目法人机构,落实项目补贴资金2监管责任;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烟草行业水源工程补贴资金的批复文件与产烟县区人民政府签订补贴合同,全程参与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资金审核拨付、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

3、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拨付和监管行业补贴资金;做好项目组织指挥机构、项目法人的协调配合,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第六条 建立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协商制度。烟草专卖局(公司)与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组,共同商定和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相关重大事项。第三章 立项审批第七条 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根据现行水利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立项程序。第八条 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并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流域机构、发改及相关部门审批。(一)项目建议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和设

4、计单位编制后,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分别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报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并附必要的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矿产压覆报告等相关资料,分别报请省水利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省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后,再报省发改委对项目进行批复立项。3(三)初步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咨询机构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请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进行批复。以上审批程序文件和资料,作为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补贴项目立项及组织方招投标的依据。第九条 上报审批。由工程建设组织指挥机构编制项目规划报告报

5、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核后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第十条 签订补贴协议。由市烟草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补贴协议。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十一条 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二)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三)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第十二条 项目招标。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14 号)进行工程招标,并按程序进行招标备案。(一)初步设计报告批准后,必须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选择4

6、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法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审计合同并承担费用),对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成果作为招投标以及签订合同的依据。(二)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已落实;2.工程管理机构已组建,并具备日常管理的条件和能力;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工程开工的要求。(三)招标方式和实施权限1.单项合同工程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下的,可不进行招标,由项目法人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2.单件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可邀请招标。3.达到以下条件的,

7、必须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的。4.主体工程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以上的,必须委托专业招标机构公开招标。5(四)招标组织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五)自主招标1.评标组评标组成员为 7 人以上单数,其中专业技术、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组中市烟草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 2 人),各类专业技术成员应从当地相关工程类型的专家库或相关招标机构专

8、家库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2.拦标价的编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建设拦标价。(六)委托招标实行委托招标的,由项目法人与被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协议,明确权责和费用。(七)招标的监督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招标活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招标。第十三条 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建设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SL288-2003),全面实行工程监理。(一)项目法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二)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依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监理合同。6(三)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9、2003)明确的程序、方法、制度等对项目建设实施建设监理。第十四条 项目开工。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注,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二)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补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三)工程招标已完成,组织方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中标单位按约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四)现场施工准备和完成用地补偿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五)已签订了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书。第十五条 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项目法人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

10、,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切实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目标管理。设计、监 理、施工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一)项目法人应建立完善的四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施工队自检、 监理控制、项目法人负责、政府监督),根据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组织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机7构等各方召开协调会,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常性开展对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检查。(二)监理单位应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要求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水利规范、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进度要求、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加强进场原

11、材料及中间产品检验(测),加强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及重要隐蔽与关键部分工程的核定和把关,充分发挥监理的职责。(三)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主体决定。如设计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四)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第十六条 项目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遵照执

12、行,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建设条件变化或建设方案优化需对原项目进行变更调整的,必须做到:(一)变更调整方案必须经建设主体或组织方、监理方、设计8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变更调整方案,一般项目经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备案,主体工程项目必须经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协调组审批同意。(二)因项目工程调整涉及项目规划、工程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重新出具经相关人员签字变更后的项目规划、工程设计图等。第十七条 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烟草行业水源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监管办法进行。第十八条 项目审计。严格按烟草行业水源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进行开工前审计、建设期间

13、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五章 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烟草行业水源建设项目验收严格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进行。(一) 工序工程、分部工程由项目部组织验收。(二)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向项目部申请,组织验收。(三)枢纽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由项目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四)以上验收完成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整改结束后,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复查验收。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建9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地建立郴州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所有档案资料一式 2 份,一份由项目部存档,一份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备查。第六章 建后管护第二十一条 建成后的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产权为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工程建后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对建成后的烟草行业水源工程项目管护措施。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郴州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有关县区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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