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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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 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 培训;一、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 训练;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 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 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 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 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 的消防安

3、全培训。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 ”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 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防火巡查制度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 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小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 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 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

4、火灾应 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 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体育馆内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 禁下列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 障碍物。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 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二、体育馆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 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 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防火检查制度体育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5、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 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 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消防控制室值班制

6、度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 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 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 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 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 防、防盗等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 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 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 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 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 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 进行电话录音,不准

7、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 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 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 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 100%。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改变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 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 方可进入室内工作。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 火门等。二、

8、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 做到:1、 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 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 动用。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 立即修复。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 及时修复、更新。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 的所在部门管理

9、、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 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 设施。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 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 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 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 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 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

10、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 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二、对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 部门、人员,由馆长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 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 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在火灾隐 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 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 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2、对

11、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 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 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三、重大火灾隐患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 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 告。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 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 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 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 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明火作业管理1、凡进行焊接、切

12、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 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 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 应注明动火级别、 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 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 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 重新办理相应手续。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虽的相应消防 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 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 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

13、派人对现场监 督。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 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 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 措施。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 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 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 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 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 度和其它有关规定。10、进

14、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 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电气线路管理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 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 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 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硕塑料管保 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4、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

15、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 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 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 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 工)。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 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 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 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 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 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 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 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8、每月(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 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 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 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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