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租赁第四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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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讲 商事信托首先我要向同学们抱歉。这段时间太忙了,一直在出差,实在没有抽出时间来回答同学们的问题。请大家谅解。当然我是不会欠债的。等稍微得点空闲,就来解答你们的问题。有一个同学说,老师,你讲的理论的东西太多,我们很想听听实务的内容,尽管我们不是隔壁职业学校的学生。你们的建议是有道理的。不过,你们先不要着急,后面自然会有实务的内容。为什么我们前面要多讲理论的内容呢?有几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你们是北大的学生,你们还真是和隔壁的学生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尽管北大的女生都喜欢隔壁的男生。我记得我刚刚到北大经济学院的第一天,系主任张康琴老师和我们见面。她可能早就不教你们了。当时她说了很多,我都没有记住。

2、我只记住了一句话,北大是以史论见长的。这个史是什么?就是历史。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贝克尔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而人类社会是不断延续的。换句话说,人类社会可以发展,但人的行为本身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金庸在笑傲江湖的后记里就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所以在那本书里你看不到朝代的影子。所以你要研究经济学,首要的你要懂得经济史,要学会从经济史中领会很多东西。这是我们的传统。但是西方经济学就不是这样。在西方经济学里是没有历史的。因为假定资本主义是永恒的社会,所有的东西都被抽象出来了。这个很要命,有些可以抽象,有些就不能抽象。真理有没有?有,但一旦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就一定不是真理。

3、所以我经常说一句话,马克思主义是不是真理。我认为它是。但如果说它是唯一的真理,其他的都不是真理,我就不相信。史论中的论,就是理论。这就是我们的特点,是我们和其他人不同的地方。所以你看这么多经济学家,他一张口你就知道他出身哪里,就是这个原因。另外我们偏重理论的原因是信托本身。我们第一堂课就讲过,信托的原理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就说完了。但这个原理一经变化,就生发出无数的变异体。就好像是一个万花筒一样。所以你要想去掌握所有的信托实务是很难的,它的变化太多,而且随时都在变化。而且在你还没有完全理解理论的时候,你就陷入实务当中,就会限制你的思维和想象。但你一旦掌握了原理,今后你遇到再复杂的实务,你都可以理

4、解,甚至你还可以进行自己的创造。如果没有掌握理论,你就做不到这一点。这就像风清扬教令狐冲剑法。教他什么?就是独孤九剑。只有九招,但这九招,却可以应付天下的剑法。再好比张无忌,你看他学会九阳真经以后,看了人家的招数,马上就能学会。这就是先学内功的好处。否则的话,光学招数,那是韦小宝追女朋友的办法,在武林中是没有用的。顺便多说一句,其实一法通万法通。武侠小说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但如果你读通了,也能从中悟出学习经济学的方法。好了,今天的废话就说到这里,我们接着讨论我们的信托业务。上节课我们给大家介绍了民事信托的内容。事实上,随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需求的不同,民事信托可以演变出非常复杂的

5、形态。但无论形态变化多么大,最核心的原理也就是上节课讲过的内容。将来你们还可以根据实践的变化,创造出更多的形态。这节课我们给大家介绍商事信托的内容。商事信托是现代信托业广泛采用的信托形式。事实上,当初在英国起源的信托主要还是民事信托,到了美国和日本以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信托才迅速发展起来。关于商事信托的分类也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大体上来讲,商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非资金信托。在日本也把它叫做金钱信托和非金钱信托。我们先来看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在日本也被称为金钱信托。资金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

6、者特定目的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资金的信托。为什么叫金钱信托?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也就是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结束后,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在资金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为了实现信托目的,可以变换信托财产的形式,比如用货币现金购买有价证券获利,或进行其他投资,但是受托人在给付受益人信托收益时要把其他形态的信托财产还原为货币资金。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所有人运用信托财产受托人具有运用决定权受托人不具有运用决定权委托人指定运用范围或方法委托人不指定运用范围或方法资金信托流程图日本的金钱信托根据金钱运用的方式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7、一种是特定金钱信托。特定金钱信托是指在该项信托中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由委托人特别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另一种是指定金钱信托。委托人只指定金钱运用的主要方向,其运用的具体方式则由受托人决定。还有一种是非指定金钱信托。非指定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对金钱的运用方式、运用范围不做任何限定,由受托人自行决定。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利益,日本从法律上对非指定金钱信托的资金运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主要是用于购买公债和用于以公债做担保的贷款。在日本还有一种有别于以上金钱信托的信托形式,即“金钱以外的金钱信托”,这种信托形式是指委托人在信托开始时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信托关系结束时

8、,受托人交付给受益人的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财产。资金信托业务又可以分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业务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托机构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其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资金。为了使受托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和规模,也可以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样就形成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按照委托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资金信托的业务;另一种是以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的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前一种我

9、们把它称为“公募”,后一种我们把它成为“私募”。事实上,商事信托的内容非常复杂,千变万化,资金信托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大量的商事信托表现为非资金信托业务。这节课我们主要介绍非资金信托业务。我们先来讨论一个案例。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航运业蓬勃发展起来。各国都在发展自己的航运业。发展航运业需要两个基本的条件,一个是能造出船来;另一个是能买的起船。二者缺一不可。问题是,这两个条件都是很费钱的事。实际上,这里面对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投资问题。要有足够的投资。另一个是消费问题,要有人能消费的起。大家说说看,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讨论)日本当时也面临这两个问题。问题是,日本当时的投资和消费力量都非常脆

10、弱。政府没有足够的力量,民间资本也没有足够的力量。怎么办?他们使用了信托的方法。这个办法是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造船公司、航运公司和信托机构三者之间先订立一个基本合约,然后,造船公司根据合约先造出船来,完成后把它交给信托机构,再由航运公司从信托机构手中租用该船,在一定期限内,比如说10年,把营运收入交给信托机构作为租金。信托机构再把租金交给造船公司。10年期满后,该船被航运公司买下。而造船公司也因此收回了资金。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更为复杂一些的情况。主要是信托机构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一种“收益权证书”。这是一种根据船舶的价值开立的有价证券,持有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到期可以凭借此证书要

11、求信托机构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也有另外一种变通,就是信托机构在接受船舶时,向造船公司发出“受益权证书”,造船公司可以把这个证书发售给社会公众,收回货款。这种信托方式被称为动产信托,也叫设备信托,主要用于价格昂贵、资金需求量大的大型设备。一个标准的例子就是1961年,日本三井造船公司将建造的船舶信托给三井信托机构,再由三荣汽船公司租用该船只,在10年之内用所得收入支付租金,最后买下该船。在历史上,最早开始运用动产信托的是美国,当时主要是铁路信托和航空信托,因为该计划首先在费城地区推行,也被称为“费城设备信托计划”。同学们马上就会问两个问题:一个是,这不就是抵押贷款和分期付款吗?为什么要用

12、信托关系呢?银行制度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如果你们对银行业务比较熟悉的话,会马上发现银行的制度安排在这里是不充分的。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短期信贷要比长期信贷更受欢迎。短期信贷资金回收速度快,资金占用成本低,风险相对较小。而长期信贷就有很大的问题。所以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从事长期信贷。另一方面,在融资额度上,抵押贷款只能获得部分融资,因为银行在接受抵押品时要承担市场风险,为了确保贷款价值的安全,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高于贷款价值的抵押物。这对于借款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制度安排。同学们的第二个疑问是,如果不通过银行,造船公司自己不是也可以和航运公司签订分期付款的租用合同吗?为什么要增加一个中间的受托人信

13、托机构呢?这的确是一个要害问题。而且所有讨论动产信托的文献都没有讨论这个问题。我也思考了很久。因为如果造船公司自己可以和航运公司签订分期付款租用合同的话,的确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环节。你们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解释?为什么在这里要用到信托关系?换句话说,信托关系到底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比较优势?(讨论)我想,这个问题可不可以从这几方面去考虑。一个是融资问题。直接由造船公司和航运公司签订合约,解决不了关键的融资问题。造船公司向银行融资会遇到困难,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也有一个担保问题。这时候,有了中间的信誉良好的信托机构,可以为造船公司和航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从而解决融资问题。另一个是风险问题。如果直接由造

14、船公司和航运公司签订租赁合约,不管哪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对另一方造成巨大损失,因为牵涉的资金额度太大。现在有了一个中间的信托机构,把这个风险都接过去了。如果造船公司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按照合约交付船只,对于航运公司来说,自有信托机构来承担损失;如果是航运公司出现问题,也是一样。为什么信托机构可以承担这样的风险呢?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这里起了关键的作用。如果造船公司出现问题,比如破产了,根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造船公司的债权人是不能对船舶申请权利的,因为船舶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信托机构那里。如果航运公司出现问题,不能支付租金,因为“受益权证书”已经发售给公众了,货款已经收回,对造船公司也没有损失。而船舶在

15、信托机构手里,信托机构也就不会遭受损失。第三个因素是专业化因素。有了信托关系这样一种制度安排,造船公司可以专心致志的造船,不用考虑融资问题;航运公司可以专心致志营运,也不用考虑资金问题,信托机构则发挥自身在金融领域的专业化优势,专心致志的进行金融运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同学们可能已经发现,上述的逻辑可以自然而然的应用到不动产上面。的确,在信托发展史上,不动产信托,特别是房地产信托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简单的说,房地产信托就是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将不动产通过开发、管理、经营以及处分等程序,提高不动产的附加值,并最终将收益归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业务。在不动产信托中,受托人管理和

16、处理信托财产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不动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有价证券或不动产的登记、过户、纳税、房屋水电费的代付、法律手续的代办等等。甚至土地的丈量、建筑物的设计和绘制、建筑工程的承包、不动产的鉴定、评价等等,都可以从事。房地产信托在国外统称为REIT(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的信托机构的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并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寻求安全、稳定的收益。它现在已经称为国外普通个人投资房地产的重要渠道。目前,美国有300多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资产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具体的房地产信托程序非常复杂,而且根据不同情况又会变化出多种形式。但基本的原理是一致的。一般说来,信托机构要和委托人,也就是土地所有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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