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上传人:Sky****er 文档编号:156358638 上传时间:2020-12-17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333.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NNSA/HQ-06-JD-IP-10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 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 检查工作细则 A 2020.12.1 浦承皓 金 刚 郭承站 任洪岩 初版 刘华 版次 发布日期 编写 审 核 版本说明 批 准 版次 发布日期 编写 审 核 版本说明 批 准 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设备处 NNSA/HQ-06-JD-IP-102 文件编码文件编码 目 录 1、目的 . 1 2、适用范围 . 1 3、编制依据 . 1 4、工作流程及要求 . 1 4.1 接收开箱检查计划 . 2 4.2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安排和要求 . 2 4.3 开箱见证检查 . 2 4.4

2、 问题的上报、处理及反馈 . 4 4.5 记录和报告 . 4 5、记录 . 4 附 1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流程图 . 5 附 2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 . 6 附 3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报告 . 7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1/8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1、目的 1、目的 为加强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工作范围 和接口,规范开箱见证检查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促进开箱见证检查工作标准 化、程序化和精细化,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适用范围 本

3、细则适用于核设施场外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检查的监督检查 (开箱见 证检查)。 3、编制依据 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00 号令); (3)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4)关于发布及有关解释说明的 通知(国核安发201679 号); (5) 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核安发201684 号)。 4、工作流程及要求 4、工作流程及要求 开箱见证检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接收开箱检查计划,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安排 和要求,实施开箱见证检查,问题上报、处理及反馈,形成记录和报告等,工作 流程见附 1。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

4、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2/8 4.1 接收开箱检查计划 4.1 接收开箱检查计划 核安全中心于每月 25 日前接收报检单位提交的次月开箱检查计划, 依据 进 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口岸检查放行单、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文件审查单 等文件,核查安检文件审查结论,对于在文件审查阶段进行补充验证或独立检验 的批次,还应重点核查设备试验结论。对于满足要求的设备批次,核安全中心依 据设备信息表和装箱清单等信息, 结合核安全级别和设备代表性确定见证检查设 备批次并通知报检单位。 4.2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安排和要求 4.2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安排和要求 核安全中心在收到报检单

5、位提前 5 个工作日提交的开箱申请及开箱检查工 作方案后,核查工作方案中开箱检查场地、人员、工具、测量器具、试验台架和 程序文件的准备情况以及开箱检查实施计划等内容,明确见证检查的日程、人员 和工作安排等并通知报检单位。 4.3 开箱见证检查 4.3 开箱见证检查 4.3.1 开箱见证检查准备工作 4.3.1 开箱见证检查准备工作 核安全中心应派 2 名安全检验人员在开箱检查前到达现场开展见证, 安全检 验人员可视情况组织召开检查前会议, 核查报检单位开箱检查工作程序文件是否 满足要求;核查开箱人员、器具和工装等准备情况;核查此前开箱见证检查过程 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关闭情况; 明确开箱见证检查

6、的设备比例、 检查内容和范围、 所检设备参数和验收标准等;检查报检单位对于含放射性、危化品和危险品的特 殊核安全设备的防护措施等。 4.3.2 开箱见证检查比例 4.3.2 开箱见证检查比例 开箱见证检查可采取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按照核安全设备的重要性和代表性 确定,主要原则如下: (1)核安全 1 级机械设备,抽查比例为 100%(数量较多的设备可视情况而 定,但不低于下款所规定的核安全 2、3 级机械设备的抽查比例); (2)对于核安全 2、3 级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同一境外注册登记单 位制造的相同设备品种和核安全级别的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至少抽查 1 件。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

7、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3/8 4.3.3 开箱见证检查 4.3.3 开箱见证检查 见证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资质 实际参与开箱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或授权。 (2)设备存储场地 设备的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该设备的存储要求, 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标 识。 (3)测量器具 使用的测量工具、 器具和仪表等是否具有合适的量程、 型号、 准确度和精度, 有关器具是否经过检定或校准。 (4)设备包装 1)设备外包装、固定和衬垫是否符合要求; 2)设备外包装标识是否清晰,箱号、设备信息等是否与报检材料一致; 3)设备密封包装是否完好、有效,保护措施

8、是否有效; 4)箱内是否干燥,设备有无受潮、浸水等现象; 5)包装内是否含有与设备无关的物品。 (5)设备信息 设备核安全级别、数量、规格、型号、标识(铭牌、物资编码、炉批号等) 是否与装箱单、报检材料一致。 (6)设备外观和尺寸 1)设备表面清洁度是否满足要求,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锈蚀、变 形、压痕、磕碰等情况; 2)对于需防止氧化、腐蚀的设备是否有表面涂脂或氮气保护等措施; 3)裸装、软包装设备有无磕碰、锈蚀、油漆脱落; 4)充气设备的充气压力计数、冲击记录仪外观是否正常; 5)对于在物项运输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物项,应仔细检查随车或设备 上仪表的示数、记录是否在规范要求以内; 6

9、)设备关键尺寸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7)设备随箱文件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4/8 设备随箱文件是否完整,一般情况下应包含装箱单、设备发运通知、完工报 告等便于核对所开箱设备信息的文件。 4.4 问题的上报、处理及反馈 4.4 问题的上报、处理及反馈 对于开箱见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安全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问题情 况并提出核安全管理要求,监督报检单位按照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对 于应开启不符合项的,要求报检单位按照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段不符合项监 督管理要求进行不符合项的上报和处理,不符合项关闭后相关设备方可用于后 续

10、活动。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核安全中心应按照重要情况通报编报处理程 序进行上报和协助处理。对于开箱见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质量问题,核安 全中心定期进行经验反馈。 4.5 记录和报告 4.5 记录和报告 安全检验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开箱见证检查内容、 见证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 开箱见证检查完成后现场出具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 (见 附 2)。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须经报检单位和核安全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人现场 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 开箱见证检查完成后,核安全中心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对所见证检查的设备 出具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报告(见附 3),报检单位应及时将 开箱检查记录和开箱

11、检查报告提交核安全中心备案。经检查不合格的,核安全中 心应当在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报告中说明不合格的原因,报检 单位不得进行安装调试活动。 5、记录 5、记录 表 1 开箱见证活动需收集和保存的记录清单 表 1 开箱见证活动需收集和保存的记录清单 序号 序号 记录类别 记录类别 责任 责任 部门 部门 保存 保存 部门 部门 保存保存 期限 期限 1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 核安全 中心 核安全 中心 3年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5/8 附 1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流程图 附 1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

12、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流程图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6/8 附 2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 附 2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记录单 安全检验机构记录单编号 报检单位 项目名称/机组 制造国及厂商 设备类别设备品种/设备名称 核安全级别设备数量 合同号设备编号(序列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及发现的问题 核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检验人员签字: 日期: 报检单位授权人签字: 日期: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7/8 附 3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报告 附 3 进口

13、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报告 安全检验机构:报告编号: 报检单位申报文号 项目名称/机组 开箱文件审查单 编号 开箱日期开箱记录单号 报检单位信息报检单位信息 报检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开箱设备信息开箱设备信息 制造国及厂商合同号 设备类别数量 设备品种/设备名称核安全级别 设备编号(序列号) 开箱见证检查情况开箱见证检查情况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结果 开箱检查文件的准备情 况 检查人员资质授权 测量设备的标定 设备包装 设备外观 规格型号尺寸等技术参 数 数量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开箱见证检查工作细则 NNSA/HQ-06-JD-IP-102 8/8 出厂信息 随箱文件 装箱清单 设备功能、性能试验 安全检验机构认为必要 时检查的其他项目 开箱见证检查结论开箱见证检查结论 编制编制/日期日期 安全检验安全检验 机构签章机构签章 审核审核/日期日期 审定审定/日期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特种设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