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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中南民族大学 (项目主体)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 所在地到湖北武汉 (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往返于 湖北省武汉市(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 湖北省武汉市(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 中南民族大学 (项目主体)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 湖北省武汉市(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 中南民族大学 (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火车飞机其他交通工具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经济舱长途客车等凭据报销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四条 学员自行购买往返票据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 湖北省武汉市(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 中南民族大学 (项目主体)在收到全部票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销往返交通费。联系人:吴晓宇(收)联系电话:13071252514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北区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