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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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保险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 金融保险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 重要依据。 按国发 (1997) 26 号文件规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记账比例全国统壹为 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8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 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 8,目前已经到 8%) ,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当下为个人交纳 的 8%+单位部

2、分 3%。职工退休时,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 120,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 账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核心内容之壹,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账户?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账户? (1)统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就须由其所在单 位为其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投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 为该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统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由各省、区、市出台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3、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时间确定。但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最晚 须从 1998 年 1 月 1 日开始。 1998 年 1 月 1 日之后才建立的, 个人账户的起始时间也应从 1998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且按规定进行个人记录的处理。 职工能否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职工能否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能够查询,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保管。社会保险机构中的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 理中心,在每个保险年度后,会向各单位发放每个职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单位应该将结 算单发给职工本人。如果职工没有拿到结算单,想查询自己的储存额,或者对结算单有疑问等, 能够到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去查询。 上海的各区、县都

4、有结算管理中心,职工可到自己单位所属的区县结算中心查询或咨询。具体地 址和电话如下 地区地址电话地区地址电话 虹口 黄渡路 74 号 5 楼569611323096569611323096卢湾淡水路 416 号6320195163201951 黄浦 新闸路 218 号 6 楼6358225463582254静安 胶州路 524 弄 5 号6253211011862532110118 浦东 浦东南路 2220 号 9 楼 5839267858392678崇明 城桥镇新崇南路 7 号 5962114159621141 宝山友谊支路 238 号友谊支路 238 号闵行莘庄莘北路 16 号649220

5、8364922083 普陀曹阳路 867 号6257410862574108杨浦 双阳路 411 号 8 楼6570043265700432 闸北 中兴路 1055 号 3 楼 5663126156631261徐汇 徐镇路 400 弄 40 号 1 楼 6468210264682102 嘉定金沙路 28 号5952225359522253金山 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5731314857313148 奉贤 南桥镇沪杭公路 52 号 5741755057417550松江 荣乐路人民北路口5771605957716059 南汇 惠南镇北门大街 54-56 号 5802339958023399青浦

6、 城中东路四兴大楼 4 楼 5972112359721123 南市中华路 844 号6377356363773563长宁天山路 650 号623319181206623319181206 如何计算职工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计算职工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壹般之上壹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也有按上月工资作为缴 费基数的) 。 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 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 60计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7、 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平均工资等于某壹地区壹定时期内(通常为壹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内的平均职工 人数。该指标反映壹个地区全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是 1992 年 11 月 1 日至 1992 年 12 月 31 日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之上的失业人 员,或是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之上失业人员,以及 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按规定建立了个人 养老保险账户后失业的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劳动手册或失业证后, 在失业期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退休条件,就能够到

8、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输申领 养老金手续。 如何计算个人的连续工龄?如何计算个人的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亦称企业工龄,指职工在本单位内连续工作的时间。连续工作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调动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短生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的,调派前 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被遣散人员在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再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 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且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且,原有人员仍留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 6 个月以

9、内的,应连续作为本企业工 龄计算,超过 6 个月的期间不计算工龄,其复工后,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且计算; (6)转入企业工作前,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和军龄,均列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7)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作 时间,应连续计算; (8)除上述情况外,职工离职壹般应自最后壹次回本单位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 如何计算折算工龄?如何计算折算工龄? 折算工龄是正常工龄乘以国家规定的折算系数而得出的工龄,是国家对长期在恶劣工作环 境或工作场地劳动的职工,除提前退休外,在工龄计算上给予的优惠。 如井下、矿山或固定在华氏 30以下低温,或华氏 100之上高温工作

10、场地的工作者,计 算工龄时,折算系数 1.25(即 1 年按 1 年零 3 个月计算);从事提炼或制造铅、汞、砒、 磷等工业部门中, 直接从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劳动者, 折算系数为 1.5; 常年居住在 4500 米之上高寒地区的职工,折算系数为 1.5 等。折算后的工龄等同于连续工龄 上海地区如何发放养老金?上海地区如何发放养老金? 发放养老金的前提条件为:1993 年 1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 满 10 年或者 1993 年 1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计发养老金的办法,统 壹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各不相同,具体为: 类别状态养老金发放办法

11、备注 老人办法 1993 年 1 月 1 日 前参加工 作 1995 年 底前退 休 先按原来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再按个人累 计缴费额的壹定比例增发养老金 增发办法是: 缴费年限加上 1993 年 1 月 1 日前连 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每人 增发 11%,在此基础上,连续工龄每 增加 5 年则相应增加 1%, 但增发比例 最高不超过 16% 中人办法 1993 年 1 月 1 日 前参加工 作 1996 年 1 月 1 日 后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储存 额*系数/120,系数是按职工工作年限以 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来确定的, 和工作年限 成正比,和储存额成反比,

12、社会保险机构 有专门的系数表供计算使用。 若高于按原办法计发的退休金,高出 金额不能超过原退休金水平的 16%; 若低于原退休金水平的,能够补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仍按国家统壹规定执行。 新人办法 1993 年 1 月 1 日 后参加工 作 在职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 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账户储存额/120 对于同样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加上 1993 年 1 月 1 日前连续工龄, 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每人增发 2%,在此基础上,连续工龄每增加 5 年则相应增加 1%, 但增发比例最

13、高不超过 7%。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有关外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国家早有规定: 1991 年 6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明确指出: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制定。劳动部于 1994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中明确规定,外商企业必 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 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外商企业仍应建立制度,记录职 工工龄,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根据国务院决定,

14、上海市在 1993 年 2 月公布的,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职工,按此方案进行改革。同年 7 月,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 局又发布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中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其具体实施内容如下:1993 年 1 月 1 日起批准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自批准之日起为其全部在册中国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且自发放中国职工工资之日起,按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30%,按月向企业所在区、县养老保险机 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2 年底以前建立,但尚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 1993 年 1 月起,除按上述办法缴费外,仍应同时补缴按以前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国职工个 人缴纳基本养老

15、保险费的方法,和其他企业的职工壹样。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项目,包括中国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 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批准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按上海实施方 案规定计发;1992 年底以前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满 3 年的退休职工,其基 本养老金的计发,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另行制定过渡方法。 1995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又发布了,其主要规定如下: (1)(1)达到国家和上海规定的退休年龄,连续工龄(包括个人缴费年限)满 10 年,或 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 15 年

16、的,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核定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2)在外资企业工作满 3 年,1995 年底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以职工退休前 12 个月本人的企 业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计发养老金,且发给各类补贴。 (3)(3)在外资企业工作不满 3 年、1995 年底以前退休的,按上海实施的老人老办法计发月养老金。 (4)(4)1996 年 1 月 1 日后退休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按上海目前实行的办法执行。 (5)(5)外资企业职工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得超过上壹年度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且不得低 于 40%。 从上述规定见,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和待遇,基本和国有企业等 职工壹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中方职工的法定社会权利,外商企业拒绝为中方职工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是违法行为。 私营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务院在 1991 年发布的中规定, 私营企业职工也 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劳动部 1989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国家对私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实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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