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情况调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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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课题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于 9 月 8 日至 12 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荣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 与林业局领导,森林公安、林政、资源、计财、防火、森防、林场处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同时,深入到邵武、武夷山市听取政府汇报,并分别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局、景区管委会、林业局及相关科室站、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村有关同志和村民代表座谈,实地察看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

2、改革稳步推进,林区稳定,森林植被和林相景观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现报告如下:一、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主要成效(一)各 级政府重视,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按照上级部署,依照法律和相继出台的相关制度,按照生态区位条件,认真区划编制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 分类管理。如武夷山市按照生态区位,全市生态公益林区划为世界遗产地的风景林和水源涵养区、东溪水库及上游的水源涵养区、西溪饮用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 保护区、东南部和中部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等5 大生态公益林区,共区划界定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 92.6 万亩。同时,该市为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拟建设县级生态公益林 20

3、万亩。我市在 2001 年完成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2005 年又根据上级部署,按照生态区位重要性,重新进行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补充区划界定,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 836.6 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 25.7%。其中国家级 611.6 万亩、省级 225 万亩,划定“三线林”(铁路、国道、江河沿线)面积 63.99 万亩。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制度建立和落实,为闽北、闽江上游乃至我省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和建设海西绿色腹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逐步完善,责任权利落实比较到位。2001 年我市在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后,建立了相应的管护制度。2007

4、 年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遵循“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 总体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如邵武市先后制定了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依照各村的村情、林情以及生态公益 林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多形式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落实到组(到户)、联户分户管护;落实到组、联户管护结合乡(镇)护林巡逻队联护;责任承包, 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多种模式并存等管护模式。各种模式都明确责任与权利,根据不同管护模式的责任、工作量,实行相应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 比例办法。(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利用取得初步进展。为调动广大农民管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极

5、性,我市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遵循“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 原则,正确处理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发挥生态公益林的多功能性,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和景观资源取得初步进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努力调 动广大农民管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如邵武市在生态公益林的非木质利用上,依托生态公益林的林地资源,种植珍贵树木;依托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开发“森林人家”等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在城郊高南村依托南源寺的景观和周边 550 亩的生态公益林自然景观资源,开展“森林人家”观光休闲旅游项目。武夷山市以风景区森林景观的优势,发展“农家宴”乡村旅游;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

6、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投入有增加。2001 年至 2007 年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共投入 53902.97 万元,其中补偿性支出 51477.63 万元,公共管护支出 2335.74 万 元。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总体使用情况比较好,管护资金管理规范。如邵武市对补偿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分帐核算。对管护 人员费用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对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森林病虫害和林区道路维护费用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强化使用情况检查监督。 生态公益林

7、建设管护的投入除了国家、省上的下拨资金外,市、县两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增加了投入。如武夷山市从本市市情出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建 立“世遗地”、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拟投入 700 万元,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 20 万亩。武夷山景区从门票收入中,按 26 元/亩标准支付景区生态公益林所在的村作为生态公益林有偿使用费,2007 年共支出 257 万元,每年还将按门票收入增长比例递增。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1、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影响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商品林经营收益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反差大。如延平区集体林地交付经营单位经营仅每年山价款(林地租金)可收 2030 元/亩,而目前对生态

8、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仅 7 元/亩,实际下拨仅 6.75 元/亩,还要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如加上木材生产或经济林经营收入,其反差更是进一步加大,影响到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2、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后,社会矛盾增多。各县(市区)都有一部分商品林、自留山被划为生态公益林、“三线林”,虽然林木林地权属没有改变,但由于国家对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 采伐管理严格,这些林木即使到了成熟期也难以得到批准采伐,林地也不能承包经营木材生产或经济林。因此,相当部分村民不愿签订界定书;林改均山到户或流转 到个人的林木其所有者经营者要求将其山林调出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盗伐生态公益林,蚕食林地的违法行为时

9、有发生等问题给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界定和长期保护造成一定困难。3、生态公益林、“三线林”林分质量还有待提高。2005 年按照生态区位要求调整生态公益林区划和“三线林”界定后,全市有 89.25 万亩的人工商品林划入生态公益林,还有相当面积的人工商品林划入“三线林”。由于人工商品林主要是以杉、松针叶树纯林为主,无论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的生态功能,还是在绿色景观和水土保持功能都与生态公益林和“三线林”的生态功能定位要求有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三、几点建议1、 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

10、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 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 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进展,认 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力量,加大力度,按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 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

11、措施,尤其要高度重视 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防范,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 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尤其对盗伐红豆杉等保护树种、珍稀树种和古树以及破坏一级保护生态 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市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2、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 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

12、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 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 加以推广,进一步提高非木质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3、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2001 年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类管理,2005 年根据生态区位进行调整区划,2007 年又进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

13、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林改后新划入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 人工商品林、自留山林木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自然保护区及绝大部分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或世遗地公益林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 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后生态林补偿资金下拨,由直接拨给管护人员改为拨付村集 体财务后的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4、积极促进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继续增加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的投入。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地争取资金,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增加对“三线林”的补偿,促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健全完善。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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