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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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绿化工程合同怎么写呢?这里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一些范本,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发包方(甲方):_承包方(已方):_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1、工程地点:_。2、工程总造价:_万元(大写)。3、工期乙方确保在_年_月_日开工,于_月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级。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

2、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6、工程质量(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

3、,及时清理废弃物。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8、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元。(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1)工

4、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元。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5、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 资金来源: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2.2 工程总面积: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 本合同条款(3) 中标通知书(4) 投标书及其附件(5) 标准、规范

6、及有关技术文件(6) 图纸(7) 工程量清单(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7、。第5条 图纸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 监理6.1 监理单位名称:6.2 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 职权:_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 职权:_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 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

8、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 承包人工作9.1

9、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 双方

10、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日第11条 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

11、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 工期延误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因

12、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 工期提前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 工程质量16.1 工程

13、质量标准: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8条 安全施工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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