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为先 创新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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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为先 创新为本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向纵深发展临安市司法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法治临安”建设的有效载体。近年来,临安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夯实“法治临安”建设、“528天目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临安市司法局立足社会管理创新,继续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与质量统一”的原则,以“五个纳入”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呈现工作成效。2012年,创建临安市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板桥镇上田村),浙江省级2个(板桥镇桃源村、於潜镇杨洪村)累计6个村,杭州市级9个(累计63个村),

2、命名临安市级民主法治村214个。一、提升质量,着力增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民主法治村”创建质量是深化创建活动的生命线。临安市针对基层客观条件不同,创建水平不一致的实际,切实把“质量优先”摆上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示范培育。一是创建标准具体化。在丰富内涵、体现特色上下功夫,提高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实现从形式到内容的有机转换。围绕临安市委提出的“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建设要求,临安市依普办在对原有创建达标村(社区)进行规范清理的基础上,重新设置标准,创建标准进行细化量化,按照百分制标准逐项量化分值,确定考评方式。着重强化和落实“五个一”工

3、程建设,工作重心从制度建设转移到制度的规范和落实上来。二是创建评审严格化。按照创建标准对申报的 “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材料严格审核,打破原有单一的检查模式,实施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申请验收与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命名并好中择优向上申报。同时注重结果把关,评选省级、杭州市级、临安市级民主法治村的申报命名,均书面征求组织、宣传、纪检、农办、民政、信访、计生、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意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摘牌,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三是创建管理项目化。今年,临安市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局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司法所等级化考核和局专项工作

4、考核,保证职能科室和司法所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在工作方法上,我们重点关注被列为“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创建的60个村,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指导,宣教科、基层科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从中筛选了15个村进行重点推进,如为保证板桥镇上田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董中南局长先后8次下村进行指导,帅新永副局长带队对15个重点村进行业务辅导和质量把关,组织有关部门逐村考核,把创建村作为年底司法所考核延伸检查单位,确保申报一个成功一个。四是创建成果实效化。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的“五个纳入”,既体现了民主法治村创建结果的约束力,又提升创建成果的运用。如纳入文明村考核并作为前置条件,通过“多部门联

5、审”,足以引起村级高度重视;如纳入“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工程,通过示范村、精品村、中心村等分层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不达标,整个创建就化为泡影,就不能享受所有的优惠补助政策;如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为其必备内容,保证了硬件、软件达标规范。二、创新机制,着力营造“共建共享、运转顺畅”的工作局面近年来,临安市以浙江省、杭州市出台的创建新标准为依据,抓住各村规模调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契机,在创建机制上大胆实践,真正激发了基层组织全力融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创新联动机制,变“单兵作业”为“多方协同”。2009年以来,临安市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调整思路、准确

6、决策、借机造势、借力发力。积极主动地与组织、宣传、纪委、农办、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上全面实行“五个纳入”,即: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工程、纳入文明村考核前置条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评定。以“五个纳入”为原动力,运用“他项”补助解决“软肋”,借势造势,克服了资金短缺,基层参与不主动等 “瓶颈”问题,使村一级组织和广大村民感到民主法治村非徒有虚名、非可有可无。通过“五个纳入”,不仅解决了村级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规范化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硬件建设方面的统一投入、统一规范、统一标识,更重要的是解决了村级组织对创建

7、工作的思想认识。在“五个纳入”新思路引领下,还依托更多的涉农项目,“搭车推进”、“借风行船”,促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为确保创建成果的巩固,在上田村建立农村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在龙岗镇新溪新村建立民主法治创新基地。二是创新指导方式,变“闭门指导”为“一线作业”。近年来,临安市局坚持倡导“一线工作法”,落实领导干部分片联系、机关干部分点联系制度,改变以往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发发文件的衙门模式,引导机关干部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跑镇(街道)、下村间地头,加大“一线作业”量。2012年,结合全市“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局机关干部重点走访指导村23个,举办“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主题法

8、制讲座35场,自编法在身边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十万本发放给村民,以片为单位对全市村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帮助创建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同时,还加强对重点镇(街道)、村及重点工作环节的指导,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召开现场会、依普联络员专题辅导培训等形式,对创建的过程和工作细节进行具体把关。三是创新督查手段,变“独唱”为“合唱”。2012年,临安市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临安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命名工作的通知,使乡镇(街道)、村明确创建的内容、目标和具体的标准。将民主法治创建的结果作为文明村、平安村等各类综合考核评定的内容,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上升为对镇(街

9、道)的综合业绩考核和专项工作考核,促进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2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临安市委市政府对临安市局职能工作考评的内容。为了保证创建工作的质量,形成推进合力,开展对创建村的动态化督查,组织纪检、农办、民政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一年两次以上的以民主法治创建为核心、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查,着眼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有的放矢,着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纵深发展1.以加强普法教育为抓手,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是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基础,临安市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到创建的基础工作来抓,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建设,打造法制

10、宣传“大看台”、“大讲台”、“大舞台”,力求宣传突出亮点特色,宣传效果深入人心。极力优化宣传载体,拓展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六个一”(每村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一场法制宣传电影和一名专职法制宣传工作干部)共同构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将在各地创建中涌现的文化大礼堂、励志廊、村歌村训、村级普法网站等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2.以规范议事程序为抓手,强化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创建民主法治村的重要步骤。临安市局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原则,按照“四民主三公开”制度的要求,要求各创建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农村经济生活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尤其在全市的

11、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注重村民民主决策权、监督权、自治权的行使,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推行村民自治。通过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意识,使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通过对家长式作风的村干部加强民主思想的教育与灌输,让他们真正与时俱进,跟得上时代和法治理念的变化,做法治社会的合格的自治组织管理者。3.以深化法律服务为抓手,助推民主法治进程。临安市局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律师进村”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团队优势,主动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公益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村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加强村级维权服务点、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围绕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提供法律服务。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敏感时期,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依法疏导舆情民意。临安市局还组织力量经常听取村干部及各方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对法律顾问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二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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