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磨砖生产设备更新与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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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耐磨砖生产设备更新与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目录1 概述1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43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情况7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155 公众处理意见情况166 其他171 概述1.1 项目由来2006 年 03 月 31 日,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在罗定市华石镇尖岗大小云板注册成立,后在现有项目所在地(总占地面积 100000 m2,总建筑面积 17338 m2,中心地理坐标为E1114153,N224351)建设两条年产 470 万平方米耐磨砖生产线及配套的其他生产和环保设备设施(现有项目),主要生产建筑用耐磨陶瓷砖 940 万

2、平方米/年,并对外销售,该生产线于 2007 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07 年,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编制了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向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最终于 2008 年获得审批通过, 审批意见文件为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罗环函200862 号)。2016 年 12 月,罗定市环境保护局对现有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 验收意见文件为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耐磨砖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的函(罗环函2

3、016129 号)。在后续运营期间,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焦油和酚水)处置措施部分发生了变更,与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罗环函200862 号)和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耐磨砖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的函(罗环函2016129 号)有关内容要求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

4、施”。2018 年 9 月,为保证罗定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根据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10有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了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向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审批备案,最终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获得同意备案,审查意见文件为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罗环建管201915 号)。在 2019 年 1 月 18 日之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有项目进行了竣工

5、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了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根据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现有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2019 年 3 月,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验收组对现有项目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最终同意通过验收,验收意见文件为关于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940 万平方米耐磨砖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罗环建管201943 号)。罗定市鸿

6、正陶瓷有限公司因企业自身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拟对现有项目进行生产设备更新,并升级现有的环保设施,即“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耐磨砖生产设备更新与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如下:(1) 对现有项目的两条耐磨砖生产线的辊道窑进行窑面翻新,在 2 号辊道窑中段新增 1 台 2 t/h 的余热锅炉(以辊道窑余热为热源,为泡沫生产线提供蒸汽),在两条辊道窑的尾端散热段加装 25 m 长的热风罩(使出窑的粗件平稳散热,降低产品次品率,并将散发出的热量抽到干燥窑再利用);(2) 将 1 号耐磨砖生产线改造为仿古砖生产线,包括新增 2 台陶瓷喷墨机(用于仿古砖喷墨印刷)、2 台干式磨边机(用于仿

7、古砖磨边)和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 16 m 高的排气筒,改造完成后仿古砖生产线年产仿古砖 420 万平方米,项目瓷砖总产量 890 万平方米/年,比现有项目减少 50 万平方米/年;(3) 停用现有项目泡沫生产线配套的 1 台 2 t/h 的 FHM 链排式煤粉炉,改为使用以辊道窑余热为热源的余热锅炉;(4) 在现有项目的原料堆场上新建 5000 m2 的顶棚;(5) 将现有项目占地面积为 1380 m2 的煤棚改造为产品仓库,改造后项目产品仓库占地面积由 4979 m2 增加至 6359 m2;(6) 新建 1 个占地面积为 1500 m2 的煤棚,且在原煤筛分环节新增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 16

8、 m 高的排气筒;(7) 将现有项目两条耐磨砖生产线压型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更换为脉冲除尘器(提高对粉尘的除尘效率)和 16 m 高的排气筒;(8) 对现有项目针对喷雾塔废气和窑炉废气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将旋风除尘器更换为布袋除尘器(提高对喷雾塔废气的除尘效率)、将直径3.5 m 的脱硫塔和 18 m 高的排气筒更换为直径 7.5 m 的脱硫塔和 38 m 高的排气筒(提高对喷雾塔废气和窑炉废气的脱硫效率)。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

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4) 关于发布等 2 个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第 48 号)。1.3 公众参与目的及意义(1) 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2) 使建设单位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以及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方向,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高效性。(3) 通过公众参与,提出经济有效、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4) 平衡各方利益,化解项目可能给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5) 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政府决策的民

10、主化和科学化。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 公开内容和时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 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1)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2)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5)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根据办法第十一条,本次公开的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2.2 公开

11、情况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罗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项目首次应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见图 2.2-1 和图 2.2-2。图 2.2-1 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开(1)图 2.2-2 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开(2)2.3 公众参与情况在本次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3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情况3.1 公开内容和时限根据办法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2、2)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3.2 公开情况3.2.1 网络公开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罗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应公开的有关信息,见图 3.2-1。图 3.2-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开3.2.2 报纸公开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和 2020 年 4 月 16 日先后两次登报今日罗定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应公开的有关信息,见图 3.2-2 至图 3.2

13、-5。图 3.2-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一次登报公开(1)图 3.2-3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一次登报公开(2)图 3.2-4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登报公开(1)17图 3.2-5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登报公开(2)3.2.3 张贴公开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敏感点寨脚村、营泛寨村和水步塘村等进行了张贴公开,见图 3.2-6 至图 3.2-9。图 3.2-6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开图 3.2-7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寨脚村张贴公开图 3.2-8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营泛寨村张贴公开图 3.2-9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水步塘村张贴公开3.2.4 纸质版查阅情况根据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环评单位打印了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备公众查阅,并在各公开中告知公众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查阅地质为广东省罗定市华石镇尖岗大小云板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查阅期间为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3.3 公众参与情况在本次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由于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因此认为项目对各环境和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项目不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工作。5 公众处理意见情况由于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因此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为无。6 其他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未收到任何公众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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