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

上传人:W**** 文档编号:153282305 上传时间:2020-11-28 格式:PPT 页数:55 大小:6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章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PPT课件(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第6章 知识、信息与公平竞争,2,市场经济中,知识与信息,如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关于企业内部情况的了解等,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一方面,生产技术之类的信息本身意味着生产力和效率,因而也意味着利润 另一方面,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厂商需要了解竞争者的情况,从而在竞争中获胜。(经营),3,从企业伦理的角度看,由于企业必然会对知识与信息展开争夺,一方面企业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取知识与信息,另一方面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与信息不外泄。于是会引起各种利益冲突,乃至侵犯某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因此,知识和信息的争夺和保护必然涉及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问题。,4,第一节 商业机密的窃取与保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

2、了竞争获胜,常常采取各种手段获取竞争者的各种信息,甚至不择手段从竞争者那里挖取人才、窃取各种商业性的知识和信息。 这就产生了如下问题:一个人带着某种知识从一个公司跳槽到另一个公司并把这种知识服务于后一个公司,这样做合适吗?这种知识属于企业还是员工?什么样的知识属于企业,应当如何得到保护?,5,A先前是Y电子公司研发部的主任,主持开发一种新产品,5个月前,X公司以每个月多一倍的待遇将A挖走,当时并没有提及新产品的事情。在A踏上新工作岗位3个月后却被要求为X公司尽快开发出这种新产品,否则就被解雇。A由于在Y公司的工作经验已经熟悉了这项工作,但这样做合乎道德吗?,6,B原先在“上佳”冰箱厂任销售经理

3、,后由于更高的待遇跳槽到“更佳”冰箱厂任销售经理。她在离开前偷偷复制了原冰箱厂的客户名单和有关客户需要的资料,并把这些信息资料带到新单位用于推销产品。由于她熟悉两个厂家的产品和有关的情况,所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销售业绩,这样做合乎道德吗?,7,C曾经在F公司作了5年的人事经理助理,工作期间非常勤奋,不仅学到了很多人事管理的技巧,还进行了自己的改革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在他被G公司聘为人事经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直接利用了他在F公司的工作经验,并推出了一些有利于G公司的改革措施。他这样做合乎道德吗?,8,一、商业机密的窃取与保护的伦理分析,要判定有关当事人的做法是否正当或是否道德,问题显然不在

4、于员工可否跳槽,而是当一个人带着某种知识从一个公司跳槽到另一个公司并将这种知识服务于后一个公司时,这样做是否正当,9,就第一个案例而言,X公司的做法是不道德的。如果A服从X公司的指令,利用他在Y公司开发的技术为X公司开发新产品,那也是不道德的。 因为这样做是不符合经济公平的原则而侵犯了X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地说,由于Y公司为A主持开发这项技术提供了各种资源,如支付研发小组的工资,提供实验室和一切物资,A在Y公司开发出来的这项技术并不属于A本人而属于Y公司。,10,从功利主义的原则看,这样做也是不道德的。 短期看,X公司和A都是得利者,X公司节约了研发成本,A获得了更高的工资,而Y公司是受害者,

5、它失去的收益被X公司那做了,两项抵消,总收益差不多。 从长期后果看,这种做法会导致开发研究的停滞。 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惯例保护和调整信息与发明的使用,一是专利法,二是企业可以使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保护其利益,如把研发项目分成及部分进行,只有极个别的人知道全过程,又如让参与研发的员工签订契约,保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泄露,否则将被起诉,11,第二个案例讲的是客户名录的问题,这与前例中的专利技术问题大同小异。客户名录是“上佳”公司支付工资的产物,并且是雇员出于工作的目的搞出来的,因此,所有权属于公司,B没有取得公司的同意而取走了公司的东西,属偷窃行为,他利用这个名单为新雇主和自己谋取利益而损害了“上佳

6、”公司的脸利益,显然是不道德的。;,12,第三个案例不同于前两者,C的管理技能虽然也是他在工作期间学到的,但管理技能毕竟不同于专利技术和客户名录之类的知识。管理技能无法与个人分离而只能属于个人。所以C的做法并无不符合道德伦理之处。; 总之,第一个和第二个案例的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根本理由是他们侵犯了企业知识所有权。,13,二、商业机密的标准,到底什么是商业机密呢? 首先,商业机密的内在必要条件是它的所有权属于企业。但是,区分属于雇主的知识和信息与属于雇员的知识和信息并非易事,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信息和知识,既依赖于个人的智慧和努力,也依赖于企业的投资。 一般说来

7、成形的知识属于企业,而不成形的技能不能脱离于拥有者而买卖,因此不可能属于企业而属于个人。,14,其次,并非所有属于企业的信息或知识都是商业机密。有三个外在标准判定企业中信息可以成为机密 第一个标准是企业是否对之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个标准是企业是否为之付出了代价 第三个标准是它是否对竞争者具有价值。,15,综上所述,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6,三、禁止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不正当地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8、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17,第二节 内幕交易,与商业机密相似的一个概念是内幕信息,所谓内幕信息是指那些只为企业内的某些人(主要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知道而其他人得不到的信息。它的外延比商业机密广,除了上面讨论的商业机密外,还包括一些不纳入商业机密的东西,如企业的战略与计划。,18,与内幕信息相关的另

9、一类道德问题是内幕交易问题。即企业的内部人员利用这类信息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包括,一,利用这类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而损害企业的利益;二是利用这类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而损害外部人员的利益,19,某房地产开发管理人员参与了一次大规模改造城区危房的计划,因此他对该做计划很了解,该管理人员在计划实施前委托别人设法在那个地区低价购买了房产,在搬迁时获得了很高的补贴,而且他还告诉了他的亲戚,使得他们也获得了不少好处。这样做道德吗?,20,A公司的高层领导在其保密的计划会议中,共同决定收购B公司。通常这类收购行为会引起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直至涨到收购公司愿意出的收购价为止。A公司的一个高管X在收购消息传出前

10、购买了大量的B公司的股票,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而B公司的一个高管Y也在事先得知消息后购买了大量本公司的股票,获得了大量收益。他们的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吗?,21,从道德上说,员工不可运用内幕信息为自己牟利,因为这样做属于盗用,同时也必定损人利己。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很大一部分的内幕交易与股票交易有关,许多人由于实现获得了内幕信息而大量购买资产重组类的股票,因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22,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交易双方地位平等的公平交易,内幕交易显然不是地位平等的公平交易,其不平等在于认为的信息不对称。 从经济公平的角度看,内幕交易的根本错误在于盗用以及由此带来的损人性质。,23,黄光裕案,2010年5月

11、18日,黄光裕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据了解,黄光裕等人经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认定的内幕交易行为主要有:一是2007年4月,中关村(000931)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作为中关村董事及鹏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但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令他人借用龙某、王某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在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976万余股,获利348万余元;,24,二是2007年7、8月,中关村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

12、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至2008年5月7日该信息公告日时,获利3.06亿余元。另外,时任中关村董事长的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在黄光裕的授意下仍指使许伟铭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30个,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获利9021万余元。,25,第三节 公开信息,就有关企业的信息或知识而言,除了企业有权予以保护的商业机密和内幕信息之外,另一类重要的信息或知识就是上市公司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一个上市公

13、司根据道德应当公开的信息,与它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是大量重合的。,26,一、必须对谁公开信息,一类是企业要与之发生交易的所有利益相关者 (1)消费者或顾客,包括中间商 (2)员工 (3)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 (4)股东的代表即董事会。 消费者、员工与投资者是企业这一契约的基本交易方,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而员工与投资者提供劳动和资本,为了保证公平的交易,企业必须向他们提供必要的信息,27,另一类是并非由于交易而纯粹由于企业的行为可能遭受损失的利益相关者 (1)社会公众 (2)政府 企业的行为可能在破坏环境、偷税漏税、非法政治捐款等方面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企业必须要向社会公众和政府公

14、开信息,接受他们的监督。,28,二、什么信息必须公开,1、消费者或顾客 主要是产品的真实价格与产品的各种品质,尤其是其安全性能方面的信息 2、员工 员工有权知道他们的工作条件,还包括自己的工作是否对健康造成损害,以及管理层做出的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决策,29,3.投资者 股东有权知道的信息包括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和未来的一般计划 公司高层领导的工资一直被认为是商业机密,现在也法定为股东应当知道的信息。 4、董事会 他们是股东的法律上的代表,他们有权独立地获得他们所希望得到的一切有关信息,30,5.社会公众 企业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其有可能对社区造成不良后果的行动 6.政府 政府有权知道企业遵守法律的

15、情况。,31,三、公开信息应当采取的形式,消费者:价格标签、产品说明书 员工:劳动合同 投资者:年度报告 政府:委托报告、现场调查、检查,32,第四节 市场竞争中的伦理问题,一、产品竞争 产品竞争中的主要问题有 1、“见贤思齐”与“压低别人,抬高自己” 2、顺风搭车走捷径仿冒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 (3)仿冒他人的企业名称,33,二、价格竞争 价格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价格竞争道德也要讲求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价格竞争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压价排挤对手 2、限制价格,34,三、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对企业经营来说至关重要 在销售渠道竞

16、争中存在很多问题 1.回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2.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35,四、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在我国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出十一种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将这七种行为分述如下:,36,(一)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章的第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7,(二)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