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XXXX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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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 人员实施方案 人员实施方案 2011年10月12日 15时58分 (浏览次数847)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需要,现公 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 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 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

2、选工作组织形式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 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1名,为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管理人员。 (二)遴选岗位(二)遴选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 。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教育系统教师或教育行政干 部。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 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 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 社厅通2010181

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 作人员; 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 务员(含选调生)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一)发布信息 由州教育局统一在黔东南

5、州人民政府网站和黔东南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开 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 2、报名地点:州教育局办公楼人事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 、毕业证书(第 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学位证书、附表一(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开遴选工 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 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所属单位须出具县市人社 (人事) 部门) 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

6、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由组织、人事部 门出具) ;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 同意改变其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书面承诺书。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见附件 2) 。 4、资格审查 由州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 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 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

7、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 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到州教 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 (三)考试(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 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

8、举办考试辅导培 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教育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 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 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和笔 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 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 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

9、,同时参加面 试。 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 违纪、 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 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 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 检,否则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 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四)体检 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 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 准按照

10、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 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 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 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 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 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 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通知 (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 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

11、、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 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 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六)公示 州教育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 并分别在拟调人选单位和州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 限,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

12、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 务员(含选调生)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 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 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 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13、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 反工作纪律的报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州教育局是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州教育局是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和 确定。确定。 咨询电话:8503442 监督电话:8508961 附件: 1、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黔东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黔东南州教育

14、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 人员实施方案 人员实施方案 2011年10月12日 15时58分 (浏览次数847)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需要,现公 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 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 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

15、式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 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1名,为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管理人员。 (二)遴选岗位(二)遴选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 。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教育系统教师或教育行政干 部。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 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 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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