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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邮编:310052。2020年10月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规范草案目 次1、 总 则12、 基本规定22.1 局站分级22.2 保障要求22.3 建设维护32.4 节能和环保32.5 安全和拆除33、 建筑工程43.1 一般规定43.2 抗震及消防安全53.3 钢塔桅64、 机电工程64.1 一般规定74.2 通信电源系统74.3 导线选择及布放74.4 防雷与接地系统84.5 暖通空调系统85、 起草说明95.1 起草过程95.2 起草单位、起草人员和审查人员95.3 术语

2、和符号95.4 条文说明10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草案编制组 1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规范草案1、 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政策,保证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通信网络稳定运营,提出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技术措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勘察、测量、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拆除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相关要求。1.0.3 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1.0.4 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方可正式使用。1.0.5对于产生环境污染和涉及安全生产的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纳入建设计划,并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6 当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规定的措施不一致时,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1.0.7 信息通信局站及配套工程项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建筑、消防、塔桅、电气、暖通等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2、 基本规定2.1 局站分级2.1.1信息通信局站根据使用性质、所承载的网络发生中断或信息数据丢失在经济或社会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

4、确定所属级别,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4类。2.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信息通信局站应为特级信息通信局站:1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和国际影响。2.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信息通信局站应为一级信息通信局站:1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2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2.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信息通信局站应为二级信息通信局站:1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一般的经济损失;2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较轻混乱。2.1.5不属于特级、一级、二级的信息通信局站机房应为三级:信息通信系统运行

5、中断将对经济损失和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影响或基本无影响。2.2 保障要求2.2.1特级信息通信局站基础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运行期间,基础设施应在一次意外事故后或单系统设备维护或检修时仍能保证信息通信系统正常运行。2.2.2一级信息通信局站基础设施应按冗余系统配置,重要基础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信息通信系统运行期间,在冗余能力(可在线维护)范围,不应因冗余设备故障和有计划的检修而导致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基础设施在容错能力范围,不应因意外情况或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2.2.3二级信息通信局站基础设施应按冗余系统配置。在信息通信系统运行期间,基础设施在冗余能力范围,不应因冗余设备故障

6、和有计划的检修而导致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中断。2.2.4三级信息通信局站基础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信息通信系统运行不中断。2.2.5各类信息通信局站应建立相对应故障应急处理机制,缩小故障范围和危害。2.3 建设维护2.3.1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信息通信局站、塔桅及配套设施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应保证可靠使用和安全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遭遇事故、灾害后,若继续使用,应对其进行检测鉴定并符合使用标准。2.3.2信息通信局站内各功能分区、重要及危险设施应有规范的标识。局站、塔桅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行维护、抢修等场所应有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2.3.3 维护管理单位应按运行

7、维护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定期检查、日常巡检,各类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2.3.4 施工中涉及的隐蔽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随工代表或监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证。2.3.5根据施工内容应组织工程的初验、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由责任方整改或返修至合格。2.4 节能和环保2.4.1信息通信局站、塔桅及配套设施建设中设备和材料应满足节能与环保的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2.4.2工程建设中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严禁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

8、、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2.4.3各类信息通信局站使用蓄电池设备寿命终止后,应妥善运输和存储,按法规交由专业的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2.5 安全和拆除2.5.1高空拆除的管道和设备,拆除时应采取防跌落措施。作业区周边要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2.5.2各类设备拆除前应切断设备电源;拆除电源线前,应首先核实电源回路,断开两端开关,确定断电后方可拆卸电源端子及电源线。2.5.3空调系统各类管道拆除前应与系统隔离。2.5.4气割、电焊作业前应先清除作业区的易燃物品并配置灭火设施,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星溅落。3、 建筑工程3.1 一般规定3.1

9、.1信息通信局站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定,除规模较小的移动通信基站外,新建局(站)建筑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50年,改(扩)建局站建筑后续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3.1.2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3.1.3局站址应避开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3.1.4局站址应避开抗震危险地段。3.1.5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下述的要求: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

10、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2城市没有设防时,信息通信局站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3洪水频率应按信息通信局站的等级确定:特级及一级的信息通信局站防洪标准等级为I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信息通信局站防洪标准等级为级,重现期(年)为50年。3.1.6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3.1.7地球卫星站选址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地球站天线波束与飞机航线(特别是起飞和降落航线)应避免交叉,地球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km。2地球站不应设在无线电发射台、变电站、电气化铁道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等其他电器干扰源附近。3高压输电线不应

11、穿越地球站场地,距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应大于100m。4站址选择应具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在飞机场、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振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5站址选择应保证天线前方的树木、烟囱、塔杆、建筑物、堆积物、金属物等不影响地球站天线的电气特性。3.1.8 移动通信基站选址按照信息通信网络工程项目规范相关要求。3.2 抗震及消防安全3.2.1信息通信局站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并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3.2.2信息通信局站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对于特级信息通信局站建筑按照特殊设防类(甲类);对于一级信息通信局站建筑按照重点设防类(乙类);

12、 对于二级、三级信息通信局站建筑按照标准设防类(丙类); 辅助生产用房、辅助生产构筑物,应与生产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3.2.3信息通信局站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应为一级。3.2.4计算地震作用时,信息通信局站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对于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为1.0,对于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为0.8。3.2.5对既有建筑改建、扩建成信息通信局站建筑,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或更高等级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确保结构安全。3

13、.2.6信息通信局站为公共建筑,当建于工业地块时,按丙类厂房进行设计。局站应根据建筑定性、高度、规模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并符合现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3.2.7信息通信局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2.8 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和1. 50h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向建筑内部其他部位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储油间数量应根据柴油发电机数量设置,每间储油间储油量不应大于1m3。3.2.9 当信息通信局站建筑设置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

14、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2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4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供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3.2.10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信息通信局站的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水塔、高位水箱等应采取防冻措施。3.2.11当信息通信局站设置空调循环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调循环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2空调循环水管道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3.3 钢塔桅3.3.1钢塔桅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建于既有建筑物或

15、构筑物上的钢塔桅结构,其设计工作年限应与既有结构的后续设计工作年限相匹配,且不应低于25年。3.3.2钢塔桅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3.3设计及验收等资料不完整的钢塔桅需共享时,应进行检测鉴定。3.3.4在钢塔桅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条件、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它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部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3.3.5钢塔桅结构的风荷载计算所采用的基本风压,当重现期为50年时不得小于0.35 kN/m2。3.3.6单管塔在以风荷载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单管塔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不得大于其相对应高度的1/33,单管塔任意点水平位移应为非线性分析结果,同时应考虑基础变形。3.3.7钢塔桅结构计算地基变形和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当风玫瑰图严重偏心时,应取风荷载的频遇值组合。3.3.8钢塔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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